这条是关于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应当赔礼道歉;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以下从立法背景、适用条件、赔偿范围及实践意义等方面进行详细解读:
一、立法背景与核心目的
1.人权保障与权力制约
该条款是对《
宪法》和《
国家赔偿法》的细化落实,旨在约束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防止滥用职权。通过明确赔偿责任,强化对公民、法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体现“执法为民”理念。
2.纠错与救济机制
法律赋予公民、法人对违法执法行为的申诉权,通过赔礼道歉和赔偿双重救济方式,修复受损权益,维护执法公信力。
二、适用条件
1.违法行使职权的认定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超越法定权限(如超期询问、违法拘留);
违反程序(如刑讯逼供、暴力取证);
错误处罚(如无依据罚款、吊销许可证);
不当处理财物(如非法扣押、没收财产)。
2.因果关系与损害后果
需证明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损害需为现实、直接损失(如人身伤害、财产损毁),未来可能损失不纳入赔偿范围。
三、赔偿责任形式
1.赔礼道歉
适用于所有违法行使职权的情形,是行政机关对错误行为的正式承认和态度表达。
2.经济赔偿
人身损害:按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赔偿金(如2025年标准约300元/日);
财产损害:返还财物或恢复原状;无法恢复的,按损害程度赔偿;灭失的,支付赔偿金;
其他损失:如违法吊销许可证导致的停产停业损失。
3.追责机制
赔偿后,公安机关可向故意或有重大过失的警察追偿部分或全部费用,强化内部问责。
四、实践意义
1.规范执法行为
通过明确违法后果,倒逼公安机关依法履职,减少滥用职权现象。
2.公民维权途径
受害人可通过以下方式主张权利:
直接向涉事公安机关申请赔偿;
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中一并提出赔偿请求;
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3.社会公平正义
该条款为公民提供了对抗公权力滥用的法律武器,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维护法治权威。
五、典型案例参考
错误拘留赔偿:若公安机关违法拘留公民10日,需按日支付赔偿金(如3000元),并公开道歉。
财产返还争议:非法扣押车辆导致损坏的,公安机关需修复车辆或按市场价赔偿。
总结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一十七条通过“道歉+赔偿”双轨制,构建了公安机关违法执法的纠错机制,既保障了公民权益,又强化了执法监督。实践中,需结合《国家赔偿法》等规定,确保赔偿程序合法、透明,推动法治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