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条是关于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处罚规定。
一、条文解析
1.适用对象
单位范围: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与
刑法中的“单位”范围一致)。
责任主体: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对单位违法行为负有组织、指挥或决策责任的负责人(如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等)。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具体实施违法行为且明知行为违法并起重要作用的人员。
2.处罚原则
以处罚自然人为主:治安管理处罚法主要针对个人行为,单位违法时,处罚其直接责任人员,而非单位本身。
例外情形:若其他法律或行政法规(如《
行政处罚法》《刑法》等)对单位违法行为规定了独立处罚(如罚款、吊销许可证等),则优先适用其规定。
二、适用要点
1.单位违法的认定
主观要件:违法行为需体现单位整体意志(如经集体决策或负责人授权)。
客观行为:需由单位成员以单位名义实施,且与单位职能相关(如企业违规排放污染物、学校违规招生等)。
2.处罚的具体形式
对个人的处罚: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可处警告、罚款、行政拘留或吊销许可证。
对单位的特殊处罚:若其他法律授权(如《
税收征收管理法》对逃税企业的罚款),公安机关可配合相关行政部门执行。
3.责任划分
主管人员:需对违法行为有直接参与或决策权,例如:
公司负责人默许员工伪造资质承揽工程;
学校领导纵容校园欺凌行为。
其他责任人员:包括具体执行违法行为的员工(如伪造文件的职员、违规操作的司机等)。
三、程序规定
1.调查与处罚程序
公安机关需依法调查取证,单位负责人或相关人员需配合询问(询问时间一般不超过8小时,复杂案件不超过24小时)。
处罚决定需书面告知责任人员,并说明事实、理由及依据。
2.特殊情形处理
单位被吊销许可证:需同时收缴非法财物、追缴违法所得。
单位合并或分立:由承继权利义务的单位承担法律责任。
四、与其他法律的衔接
1.与《刑法》的衔接
若单位行为同时构成犯罪(如单位行贿、非法经营),公安机关需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治安处罚与刑罚可并行(如对责任人先处行政拘留,后追究刑事责任)。
2.与行政法规的衔接
例如: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娱乐场所容留卖淫的,可吊销许可证并对负责人罚款;
《
食品安全法》对问题食品生产企业的处罚,需由市场监管部门执行。
五、实务中的注意事项
1.避免“以罚代刑”
对可能构成犯罪的单位违法行为,需严格区分治安处罚与刑事追责的界限。
2.保护合法权益
处罚需遵循公开、公正原则,保障责任人员的陈述申辩权(如《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四条)。
3.典型案例参考
案例1:某企业伪造消防验收文件,公安机关对法定代表人处10日拘留,并处罚款;同时市场监管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案例2:学校保安殴打学生,学校负责人因管理失职被警告,涉事保安被行政拘留。
总结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八条通过区分单位与个人责任,既保障了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又避免过度牵连无关人员。实务中需结合具体案情,准确界定责任主体,并注意与其他法律的衔接,确保处罚合法、合理、合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