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条是关于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的规定。
一、规定目的和意义
1、保障劳动者权益:该条款的核心目的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通过对伤亡事故和职业病进行统计、报告和处理,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劳动安全卫生方面存在的问题,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救助和补偿,维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规范企业安全生产:明确用人单位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责任,促使其重视安全生产,加强劳动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事故的发生,减少职业危害,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可持续发展。
3、维护社会稳定:劳动安全卫生问题关系到众多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如果发生重大劳动安全事故或职业病危害,不仅会给劳动者及其家庭带来巨大的痛苦,还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这一规定的实施有助于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二、具体内容解读
1. 国家建立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
制度的重要性:国家层面的制度为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管理提供了统一的框架和规范,确保了统计、报告和处理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权威性。它有助于全面、准确地掌握全国范围内劳动者的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状况,为制定劳动安全卫生政策、法规和标准提供依据,推动劳动安全卫生工作的深入开展。
制度的执行要求:这一制度要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履行职责,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操作,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及时报告事故和职业病情况,并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
2.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的职责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
1、统计职责: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状况进行全面、准确的统计工作。这包括收集、整理和分析相关数据,建立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档案,为政府决策和监管提供数据支持。例如,劳动行政部门要定期收集辖区内企业上报的伤亡事故和职业病报告,进行汇总和统计分析,了解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趋势、分布特点等情况。
2、报告职责:及时向上级劳动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情况。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职业病危害事件时,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报告,不得隐瞒、谎报或迟报。同时,要将统计结果和处理情况向社会公布,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3、处理职责:对伤亡事故和职业病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并依法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理。此外,还要监督用人单位对受伤劳动者的救治和赔偿情况,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4、有关部门:这里的有关部门是指与劳动安全卫生相关的其他政府部门,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公安部门等。它们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劳动行政部门做好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统计、报告和处理工作。例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职业病的诊断、鉴定和治疗进行管理和监督;公安部门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要负责维护现场秩序,进行事故现场的勘查和取证等工作。
三、用人单位
1、统计职责:用人单位应当对本单位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状况进行详细记录和统计,建立健全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台账。统计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伤亡情况、职业病诊断结果等信息,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报告职责: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及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伤亡事故和职业病情况。报告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瞒、谎报或迟报。例如,用人单位在发生伤亡事故后,要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等相关部门。
3、处理职责:对发生的伤亡事故和职业病进行及时处理,包括对受伤劳动者的救治、对死亡劳动者家属的赔偿、对事故原因的调查分析、对责任人的处理等。同时,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和职业病的再次发生。
四、法律后果
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履行其义务,如瞒报、漏报伤亡事故或职业病,工会、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经劳动行政部门确认后,用人单位或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应补发工伤保险待遇。此外,根据《
劳动合同法》及相关
法律法规,用人单位若存在违反劳动安全卫生规定的行为,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承担赔偿责任等法律后果。例如,劳动行政部门可以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并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对于情节严重的,还可以处以罚款;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补发加班费、赔偿因事故或职业病造成的损失等,并可主张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