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条 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或者明知住宿的旅客将危险物质带入旅馆,不予制止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旅馆业的工作人员明知住宿的旅客是犯罪嫌疑人员或者被公安机关通缉的人员,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这条是关于旅馆业的工作人员违法的处罚规定。具体解读如下:
一、违法行为类型及处罚标准
1.违规登记旅客信息
情形:旅馆工作人员未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的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
处罚: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2.未制止危险物质带入旅馆
情形:明知旅客携带爆炸物、易燃易爆品、剧毒化学品等危险物质进入旅馆,未采取制止措施。
处罚:同样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3.未报告通缉人员或犯罪嫌疑人
情形:明知旅客是公安机关通缉的犯罪嫌疑人或被通缉人员,未向公安机关报告。
处罚:
一般情节: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如多次隐瞒、导致嫌疑人逃脱等):处5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二、法律依据与适用原则
1.法律层级
该条款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章“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和处罚”中的具体规定,旨在规范旅馆业治安管理,保障公共安全。
2.处罚原则
过罚相当:罚款金额与违法行为危害程度匹配,如未登记信息与未制止危险物质的危害性不同,但均适用相同罚款幅度。
教育与处罚结合:对情节较轻者以罚款为主,情节严重者可附加拘留。
3.程序要求
公安机关需依法调查取证,旅馆工作人员有义务配合调查。
若旅馆未履行登记义务导致严重后果(如发生刑事案件),可能涉及刑事责任。
三、实务要点
1.“危险物质”的界定
包括易燃易爆品、剧毒化学品、放射性物质等,具体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为准。
2.“情节严重”的认定
通常指多次违规、造成实际危害后果(如引发火灾、伤害他人)或故意隐瞒通缉人员导致追逃受阻等情形。
3.旅馆的安全管理义务
需建立旅客登记制度,配备身份核验设备;
对可疑人员或物品应主动核查并报警 。
四、典型案例参考
案例1:某旅馆未登记旅客身份证,被公安机关罚款300元。
案例2:旅馆员工发现旅客携带刀具未制止,导致斗殴事件,员工被罚款500元。
五、法律衔接
若旅馆工作人员的行为同时构成犯罪(如明知通缉犯而包庇),可能依据《
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第五十六条通过罚款和拘留措施,强化旅馆业的治安管理责任,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旅馆经营者应严格遵守登记制度,主动排查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