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一条是关于户外广告监督管理、规划及管理办法制定的重要条款,以下为你详细解读:
一、第一款:加强对户外广告的监督管理及规划要求
1、加强监督管理
1.1 户外广告定义:户外广告是指利用户外场所、空间、设施等发布的广告,形式多样,包括展示牌、电子显示装置、灯箱、霓虹灯;利用交通工具、水上漂浮物、升空器具、充气物、模型表面绘制、张贴、悬挂的广告;在地下铁道设施,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地下通道,以及车站、码头、机场候机楼内外设置的广告等。
1.2 监督管理主体: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利用户外场所、空间、设施等发布户外广告的监督管理。由于户外广告发布场所、形式多种多样,涉及规划、城建、城管、市政、公安、环保、文化等多部门的职权,所以需要多部门协同合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其中起到统筹协调的作用,以确保对户外广告的有效监管。
1.3 监督管理意义:加强对户外广告的监督管理,一方面是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防止虚假、误导性的户外广告欺骗消费者;另一方面是为了维护城市的市容市貌和公共秩序,避免户外广告对城市环境和居民生活造成不良影响。例如,一些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可能会影响交通安全、破坏城市景观等。
2、制定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安全要求
2.1 设置规划: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是关于户外广告如何设置的有关规定。它涉及许多部门,如广告监督管理、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公安、交通运输等。在制定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过程中,需要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协调多个部门的关系,进行充分的论证,使之尽可能科学合理。这样复杂的工作,必须由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直接领导和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完成。合理的设置规划可以避免户外广告设置的盲目性,提高城市空间资源的利用效率,保障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例如,规划中会明确规定哪些区域可以设置户外广告、设置的尺寸和形式等。
2.2 安全要求:户外广告安全要求是关于户外广告设置、使用和维护应当符合的有关安全规定。户外广告通常设置在公共场所或交通要道等人员密集的地方,如果存在安全隐患,可能会对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因此,制定安全要求可以确保户外广告的结构安全、电气安全等,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例如,规定户外广告的支撑结构必须牢固,电气线路必须符合安全标准等。
二、第二款: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的制定主体
户外广告的管理办法,由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规定。这是因为不同地区的户外广告情况存在差异,如城市的规模、功能、文化特色等各不相同,因此需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能够更好地适应不同地区的管理需求。例如,一些大城市的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可能会更加严格和细致,而一些小城市则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对宽松的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