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条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之间在广告活动中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以下是详细解读:
一、立法目的
此条规定旨在规范广告活动中的合同关系,保障广告活动各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广告市场的正常秩序。通过明确要求订立书面合同,能够使广告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更加清晰明确,减少因口头约定可能产生的纠纷和争议,增强广告活动的可操作性和可追溯性,促进广告业的健康发展。
二、合同订立主体
广告主:是指为推销商品或者服务,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例如,一家生产化妆品的企业,为了推广其产品,就可能成为广告主
广告经营者:指接受委托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比如,专业的广告公司接受广告主的委托,为其设计并制作广告,就属于广告经营者。
广告发布者:是指为广告主或者广告主委托的广告经营者发布广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像电视台、报纸杂志等媒体平台,为广告主或广告经营者发布广告,就是广告发布者。
三、书面合同的要求
依法订立:意味着合同的订立必须符合
法律法规的规定。这包括国家的
宪法、法律以及地方法规等。合同的内容、形式、订立程序等方面都要合法合规。例如,合同的条款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书面形式:要求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之间的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书面合同具有明确、具体、可查证的特点,能够清晰地记录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因口头约定可能产生的模糊和歧义。书面合同通常应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各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以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能够准确地进行沟通和联系。
广告活动的相关内容:如广告的具体内容、发布的时间、地点、方式、期限等。例如,明确广告将在哪个电视台的哪个频道、哪个时间段播出,或者在哪些报刊杂志上刊登等。
费用及支付方式:明确广告费用的金额、支付方式(如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等)以及支付时间节点等。
违约责任:约定各方在违反合同约定时应承担的责任和赔偿方式,以保障合同的顺利履行。
四、合同订立的意义
明确各方权利义务:书面合同可以详细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例如,广告主有权要求广告经营者和发布者按照约定的标准和要求完成广告的策划、制作和发布工作;广告经营者和发布者有权获得相应的报酬,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职责。
保障交易安全:当出现纠纷时,书面合同可以作为重要的证据,帮助各方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合同中的明确约定,可以确定责任归属,减少纠纷的发生和解决纠纷的成本。
促进行业规范发展:统一的书面合同要求有助于规范广告市场的交易行为,提高广告行业的整体服务质量和水平。它促使广告活动的各方更加注重合同的履行和诚信经营,推动广告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五、违反规定的后果
虽然广告法第三十条未直接规定违反该条的法律后果,但依据《广告法》的整体规定,若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未依法订立书面合同,可能会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在广告活动中出现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