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免费在线法律咨询服务_厚德汇法网
  • 网站首页
  • 法律常识
    • 咨询指南
    • 婚姻家庭
    • 刑事案件
    • 劳动纠纷
    • 网络电商
    • 知识产权
    • 交通事故
    • 债权债务
    • 损害赔偿
    • 合同法律
    • 房产地产
    • 司法典型案例
    • 白皮书
  • 诉讼指南
    • 诉讼常识
    • 民事诉讼
    • 刑事诉讼
    • 行政诉讼
    • 司法鉴定
    • 证据规则
    • 法院执行
  • 企业法务
    • 工商财税
    • 股权
    • 公司治理
  • 律师推荐
    • 婚姻律师
    • 律师业务
  • 法律文书
    • 合同范本
    • 律师函
    • 起诉书
    • 辩护词
    • 表格函件
  • 法律法规
    • 法律条文释义
    • 证券期货法律法规
    • 民商法
    • 刑法
    • 社会法
    • 行政法
    • 经济法
    • 司法解释
    • 党纪法规
    • 国家行政法规
    • 地方法规规章
  • 法律资讯
  • 关于我们
专业律师团队提供免费在线法律咨询
    主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条文释义 > >

宪法第85条(国务院的性质和地位)条文内容及释义

2025-01-20 10:44 admin
本文介绍宪法第85条(国务院的性质和地位)条文内容及释义,内容主要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宪法第85条条文内容

 
  第八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宪法第85条条文释义


  本条是关于国务院的性质和地位的规定。
 
  一、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 
 
  1954年宪法在确定国务院的性质、地位时,规定了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明确这一点十分必要。这是因为:建国初期由于召开普选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条件还不具备,在政权组织方面,只能采取一种过渡性的措施,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代行全国人大的职权,由它选举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并赋之以行使国家权力的职权。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也就是当时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决定国家的各项重大问题,一切其他最高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并受它的监督。当时,作为国家政务的最高执行机关是政务院,它只是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的组成部分。1954年宪法完善了我们的国家机构,在政务院的基础上加以发展,设立了国务院,并使之具有了中央人民政府的地位。为了和建国初期的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相区别,1954年宪法在确认国务院的性质、地位时,明确规定“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此后我国各部宪法也都沿袭了这一规定。
 
  “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表明:在国际关系中,国务院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国内的国家机关体系中,我国有各级人民政府。除国务院外,全国的人民政府都是地方政府,只有国务院是中央人民政府。
 
  二、国务院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 
 
  国务院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也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执行机关。在我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根据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国家权力是统一的。但国家机关之间存在着分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直接行使立法权,把全国人民的意志制成法律,而另行组织执行机关(国务院)执行法律,同时又使执行机关从属于自己,使它接受监督,对自己负责,以保持国家权力的统一。
 
  国家机关体系中,国务院从属于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具体体现为:
 
  1.国务院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它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并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和报告工作。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所制定的法律和通过的决议,有关国家行政工作部分国务院必须贯彻执行。
 
  3.国务院的活动不能超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宪法、法律所规定的职权范围,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有权监督它的工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并可以撤销国务院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国务院和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这种关系,体现了我国国家机构的民主集中制原则。
 
  三、国务院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国务院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表明在国家权力统一的前提下,根据国家机关之间的分工,立法权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保留,而行政权则由国务院行使。行政与执行在运作过程中往往是无可区分的,都是根据宪法与法律的规定,运用诸如制定政策法规、采取行政措施和各种手段,管理国家事务,实现既定的目标和任务。但二者的角度各有不同:作为执行机关,是指遵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和所制定的法律去实践,使法律与决议的内容化为现实,并完成它们所要求的目标。至于作为行政机关,则是指国务院的性质不是立法机关,不是审判机关或者检察机关,而是专司行政管理的机关。由于国家事务繁多,我国有各级各类的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统一领导所属各行政部门并统一领导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在国家行政机关体系中处于最高的领导地位。
 
 

标签: 宪法 国务院
上一篇:宪法第84条(国家主席、副主席缺位时的补缺办法)条文内容及释义

下一篇:宪法第86条(国务院的组成人员)条文内容及释义

法律条文释义相关文章:

  • 法官法第19条(法官宪法宣誓制度)条文内容及释义

    本文介绍法官法第19条(法官宪法宣誓制度)条文内容及释义,内容主要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 法官法第19条条文内容 第十九条 法官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在就职时应当公...

    时间:2025-01-23阅读:252标签: 法官 法官法 宪法宣誓制度

  • 反垄断法第27条(可以不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的情形)条文内容及释义

    本文介绍反垄断法第27条(可以不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的情形)条文内容及释义,内容主要来源于网络整合。 反垄断法第27条条文内容 第二十七条 经营者集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时间:2025-01-21阅读:189标签: 反垄断 执法机构 反垄断法

  • 反垄断法第13条(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职责及其授权机制)条文内容及释义

    本文介绍反垄断法第13条(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职责及其授权机制)条文内容及释义,内容主要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 反垄断法第13条条文内容 第十三条 国务院反垄断执...

    时间:2025-01-21阅读:169标签: 职责 反垄断 执法机构 反垄断法 授权机制

  • 宪法第143条(首都)条文内容及释义

    本文介绍宪法第143条(首都)条文内容及释义,内容主要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 宪法第143条条文内容 第一百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是北京。 宪法第143条条文释义 本...

    时间:2025-01-20阅读:402标签: 宪法 首都

  • 宪法第142条(国徽)条文内容及释义

    本文介绍宪法第142条(国徽)条文内容及释义,内容主要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 宪法第142条条文内容 第一百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

    时间:2025-01-20阅读:252标签: 宪法 国徽

  • 宪法第141条(国旗和国歌)条文内容及释义

    本文介绍宪法第141条(国旗和国歌)条文内容及释义,内容主要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 宪法第141条条文内容 第一百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 中华人民共和...

    时间:2025-01-20阅读:287标签: 宪法 国旗 国歌

  • 宪法第140条(公、检、法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相互关系原则)条文内容及释义

    本文介绍宪法第140条(公、检、法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相互关系原则)条文内容及释义,内容主要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 宪法第140条条文内容 第一百四十条 人民法院、人民...

    时间:2025-01-20阅读:325标签: 宪法 办案过程

  • 宪法第139条(少数民族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条文内容及释义

    本文介绍宪法第139条(少数民族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条文内容及释义,内容主要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 宪法第139条条文内容 第一百三十九条 各民族公民...

    时间:2025-01-20阅读:217标签: 诉讼 宪法 语言文字 少数民族

  • 宪法第138条(人民检察院与权力机关关系)条文内容及释义

    本文介绍宪法第138条(人民检察院与权力机关关系)条文内容及释义,内容主要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 宪法第138条条文内容 第一百三十八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民代表...

    时间:2025-01-20阅读:151标签: 宪法 人民检察院 权力机关

  • 宪法第137条(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法律地位和人民检察院上下级之间关系)条文内容及释义

    本文介绍宪法第137条(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法律地位和人民检察院上下级之间关系)条文内容及释义,内容主要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 宪法第137条条文内容 第一百三十七条 最...

    时间:2025-01-20阅读:319标签: 宪法 人民检察院 法律地位

热门内容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惩罚性赔
  • 公司法第88条原文规定内容及条文释
  • 劳动合同法第38条(劳动者单方解除
  • 劳动合同法第36条(协商解除劳动合
  • 宪法第35条(言论、出版、集会、结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2条(机动车在道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2条(处理交通事
  • 行政处罚法第28条(纠正违法行为、
  • 行政处罚法第33条(不予行政处罚情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交通肇事犯

最新资讯

  • 公司法第24条(电子通讯召开
  • 公司法第23条(股东不得滥用
  • 公司法第22条(禁止利用关联
  • 公司法第21条(股东应当依法
  • 公司法第20条(企业社会责任
  • 公司法第19条(公司经营活动
  • 公司法第18条(党基层组织活
  • 公司法第17条(公司职工依法

推荐内容

热门标签

    审判 工资 实施细则 公安机关 举证 租赁合同 职业病 办法 立功 刑事犯罪 监督 企业并购

 粤ICP备17072420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902000124号 工商网监备  

深圳市厚德汇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网络中心制作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和图片系作者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发邮件到494483749@qq.com投诉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