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条款赋予国务院在特定情形下灵活制定企业所得税专项优惠政策的权力,同时要求备案程序以确保合法性。以下从适用情形、授权机制、备案要求、实际应用及注意事项等方面展开分析:
一、适用情形
1.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当国家需推动特定产业(如高新技术产业、环保产业)发展,或应对经济结构转型时,国务院可制定针对性税收优惠。例如,对研发投入的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率减免等。
例如,为支持“双碳”目标,国务院可能对新能源企业给予所得税减免。
2.突发事件对企业经营的严重影响
包括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公共卫生事件(如新冠疫情)、经济危机等。此类政策旨在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如疫情期间对受影响行业的阶段性减免政策。
典型案例:2020年针对小微企业的阶段性免征增值税、所得税政策。
二、授权机制
1.授权主体为国务院
与《企业所得税法》其他条款(如免税收入、加计扣除)的授权不同,第三十六条明确由国务院直接制定专项政策,而非财政部或税务总局。
国务院需基于法律授权行使权力,避免越权制定政策(如财税53号文曾被质疑程序合法性)。
2.政策形式与范围
专项优惠政策可包括税率调整、税基减免、加速折旧、亏损结转延长等。例如,对集成电路企业的“两免三减半”政策。
政策需具有临时性或针对性,避免长期化导致税法稳定性受损。
三、备案程序
1.备案的必要性
备案是法律程序要求,确保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国务院政策的监督,防止滥用授权。例如,政策需在发布后一定期限内提交备案。
备案内容可能包括政策目标、适用范围、执行期限及预期影响评估。
2.备案与修订的关系
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备案政策提出异议,国务院需进行说明或调整。例如,若政策被认为与上位法冲突,可能被要求修改或废止。
四、实际应用与案例
1.应对突发事件的典型案例
新冠疫情专项政策:2020年国务院出台政策,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等行业减免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至2020年底,后根据备案程序延长。
经济特区优惠政策:为促进区域发展,国务院对海南自贸港企业实施15%优惠税率,需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2.产业扶持政策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国务院根据产业发展需求,对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税,政策依据第三十六条授权制定。
五、注意事项
1.禁止转授权
国务院不得将第三十六条的授权转授其他部门(如财政部、税务总局),否则可能构成程序违法。例如,某专项政策若以财政部名义发布,需明确其依据是否来自国务院授权。
2.政策透明度与合规性
专项政策需公开发布,并符合《
立法法》关于授权立法的规定。例如,政策文件应明确制定依据、适用对象及执行细则。
3.与税收法定原则的协调
第三十六条在保持税法稳定性的同时,通过灵活授权应对复杂经济环境,但需避免频繁变动损害税法权威性。
总结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六条通过授权国务院制定专项优惠政策,平衡了税法稳定性与经济调控需求。其核心在于:
1.适用情形的明确性:聚焦国家战略需求和突发事件应对;
2.授权与监督的平衡:国务院行使权力需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监督;
3.实际操作的灵活性:通过典型案例(如疫情减免、产业扶持)体现政策实效。
企业需关注国务院发布的专项政策,结合自身业务合规享受优惠,同时注意政策备案程序的合法性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