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及相关政策规定,现对条款内容解读如下:
一、个人账户资金管理原则
1.禁止提前支取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不得违规提前支取,确保资金长期稳定积累。特殊情形(如参保人身故)需通过法定继承程序支取,需提供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
2.记账利率保障
个人账户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且免征利息税。例如2025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年利率为6.12%,显著高于普通定期存款利率。
二、继承规则与操作要点
1.继承范围
退休前身故:全额继承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含利息)。
退休后身故:继承账户余额扣除已发放养老金后的剩余部分。若70岁前身故可全额继承,超过70岁且账户领完则无余额可继承。
2.申领流程
材料准备:需提供参保人死亡证明、身份证、社保卡、亲属关系证明等。
办理时效:社保部门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资金1-3个工作日内到账。
3.税务处理
继承金额免征个人所得税,但若一次性领取时超出3%年化收益部分需按偶然所得缴税(税率20%)。
三、特殊群体规定
港澳台居民及外国人若在达到养老金领取条件前离境,可申请终止社保关系并一次性支取个人账户储存额。
政策意义
该条款通过利率保障和继承机制,既确保了个人养老资金的保值增值,又强化了参保人权益的延续性,体现了社会保障体系的公平性与可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