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个人所得税法第2条(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形)条文内容解读内容主要来源于网络整合,仅供大家学习参考,实际应用请咨询相关专业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2条条文内容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2条条文解读
这条是关于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形规定,以下为您详细解读:
1.工资、薪金所得
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比如,企业员工每月领取的工资,年终获得的年终奖等都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对于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则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
2.劳务报酬所得
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涵盖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例如,某设计师为某公司设计商标所获得的报酬就是劳务报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若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3.稿酬所得
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像作家出版书籍获得的稿费,记者在报刊上发表文章得到的稿酬等。稿酬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但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例如,某作家授权某影视公司使用其作品的改编权所获得的费用。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同样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若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5.经营所得
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等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比如,个人购买债券获得的利息,投资股票获得的分红等。此类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7.财产租赁所得
指个人出租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例如,个人将房屋出租给他人居住所获得的租金收入。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8.财产转让所得
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例如,个人出售持有的股票所获得的收益。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9.偶然所得
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例如,个人购买彩票中奖所得。偶然所得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即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上述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