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免费在线法律咨询服务_厚德汇法网
  • 网站首页
  • 法律常识
    • 咨询指南
    • 婚姻家庭
    • 刑事案件
    • 劳动纠纷
    • 网络电商
    • 知识产权
    • 交通事故
    • 债权债务
    • 损害赔偿
    • 合同法律
    • 房产地产
    • 司法典型案例
    • 白皮书
  • 诉讼指南
    • 诉讼常识
    • 民事诉讼
    • 刑事诉讼
    • 行政诉讼
    • 司法鉴定
    • 证据规则
    • 法院执行
  • 企业法务
    • 工商财税
    • 股权
    • 公司治理
  • 律师推荐
    • 婚姻律师
    • 律师业务
  • 法律文书
    • 合同范本
    • 律师函
    • 起诉书
    • 辩护词
    • 表格函件
  • 法律法规
    • 法律条文释义
    • 证券期货法律法规
    • 民商法
    • 刑法
    • 社会法
    • 行政法
    • 经济法
    • 司法解释
    • 党纪法规
    • 国家行政法规
    • 地方法规规章
  • 法律资讯
  • 关于我们
专业律师团队提供免费在线法律咨询
    主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条文释义 > >

社会保险法第40条(工伤保险待遇与养老保险待遇的衔接)条文内容解读

2025-06-27 11:03 admin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40条(工伤保险待遇与养老保险待遇的衔接)条文内容解读,仅供大家学习参考,实际应用请咨询相关专业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条文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40条条文内容

 
第四十条 工伤职工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补足差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40条条文解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条规定,工伤职工在满足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时,其工伤保险待遇与养老保险待遇将进行衔接,具体规则如下:
 

一、适用对象

 
1.一至四级伤残职工
 
保留劳动关系但退出工作岗位,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伤残津贴。
 
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转为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五至六级伤残职工(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
 
由用人单位按月发放伤残津贴(五级70%本人工资,六级60%)。
 
退休后同样需停发伤残津贴,转为养老保险待遇。
 

二、停发条件与待遇转换规则

 
1.停发伤残津贴的条件
 
工伤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且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
 
需注意:若未办理退休手续(如缴费年限不足),即使年龄达标,仍继续领取伤残津贴。
 
2.养老保险待遇与伤残津贴的衔接
 
待遇比较:以退休时养老保险待遇与伤残津贴的金额孰高为准。
 
补足规则:若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差额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
 

三、缴费年限对养老保险待遇的影响

 
1.一至四级伤残职工的特殊性
 
仅需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需缴纳养老保险费,导致缴费年限较短,可能影响养老金水平。
 
此类职工的养老保险待遇通常较低,差额补足概率较高。
 
2.五至六级伤残职工的缴费责任
 
用人单位需继续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缴费年限正常累计。
 
若因缴费基数低导致养老金不足,差额仍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
 

四、与其他条款的衔接

 
1.与《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三十六条的关联
 
一至四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标准(本人工资的75%-90%)由《工伤保险条例》明确,退休后转为养老保险待遇。
 
五至六级伤残职工的津贴标准(70%-60%)及补差规则需结合地方政策执行。
 
2.与养老保险制度的协调
 
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的金额,不纳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仅作为待遇平衡机制。
 

五、实务操作要点

 
1.待遇停发程序
 
用人单位或社保经办机构需在职工退休手续办理完成后,主动停发伤残津贴。
 
职工需配合提交退休证明等材料,否则可能影响待遇转换。
 
2.差额计算方式
 
公式:补足金额 = 退休时伤残津贴月标准 - 同期基本养老金月标准。
 
示例:某职工伤残津贴为4000元/月,养老金为3500元/月,则工伤保险基金每月补足500元。
 
3.争议处理
 
若对差额计算有异议,可申请社保复核或劳动仲裁。
 

六、典型案例参考

 
案例1(山东):一至四级伤残职工退休后,因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导致养老金较低,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案例2(湖南):五级伤残职工因用人单位未足额缴费,养老金低于津贴,法院判决工伤保险基金补差。
 

总结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条通过工伤保险基金补差机制,保障了工伤职工退休后的待遇不因养老保险缴费不足而降低。其核心在于区分不同伤残等级的待遇衔接规则,并强调用人单位在缴费中的责任。职工需关注退休手续办理及缴费年限,确保权益不受损。
 


 

标签: 养老保险 工伤保险 待遇 社会保险法
上一篇:社会保险法第39条(工伤发生的三类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支付)条文内容解读

下一篇:社会保险法第41条(职工工伤待遇的支付责任及追偿机制)条文内容解读

法律条文释义相关文章:

  • 社会保险法第97条(外国人参保的基本原则)条文内容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97条(外国人参保的基本原则)条文内容解读,仅供大家学习参考,实际应用请咨询相关专业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97条条文内容 第九十七条...

    时间:2025-06-28阅读:201标签: 外国人 社会保险法 参保

  • 社会保险法第96条(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险制度)条文内容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96条(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险制度)条文内容解读,仅供大家学习参考,实际应用请咨询相关专业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96条条文内...

    时间:2025-06-28阅读:192标签: 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法 被征地农民

  • 社会保险法第95条(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参加社会保险的规定)条文内容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95条(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参加社会保险的规定)条文内容解读,仅供大家学习参考,实际应用请咨询相关专业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95条条...

    时间:2025-06-28阅读:113标签: 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法 进城务工 农村居民

  • 社会保险法第94条(刑事责任)条文内容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94条(刑事责任)条文内容解读,仅供大家学习参考,实际应用请咨询相关专业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94条条文内容 第九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

    时间:2025-06-28阅读:173标签: 刑事责任 社会保险法

  • 社会保险法第93条(规范社会保险管理监督行为)条文内容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93条(规范社会保险管理监督行为)条文内容解读,仅供大家学习参考,实际应用请咨询相关专业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93条条文内容 第九十...

    时间:2025-06-28阅读:69标签: 监督 社会保险法 保险管理

  • 社会保险法第92条(泄露用人单位和个人信息的法律责任)条文内容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92条(泄露用人单位和个人信息的法律责任)条文内容解读,仅供大家学习参考,实际应用请咨询相关专业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92条条文内...

    时间:2025-06-28阅读:92标签: 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 社会保险法 个人信息

  • 社会保险法第91条(明确相关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条文内容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91条(明确相关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条文内容解读,仅供大家学习参考,实际应用请咨询相关专业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91条条文内容 第九...

    时间:2025-06-28阅读:176标签: 法律责任 违法行为 社会保险法

  • 社会保险法第90条(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擅自更改缴费基数、费率的法律责任)条文内容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90条(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擅自更改缴费基数、费率的法律责任)条文内容解读,仅供大家学习参考,实际应用请咨询相关专业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

    时间:2025-06-28阅读:110标签: 法律责任 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 征收机构

  • 社会保险法第89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条文内容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89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条文内容解读,仅供大家学习参考,实际应用请咨询相关专业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

    时间:2025-06-28阅读:59标签: 社会保险 法律责任 违法行为 工作人员 社会保险法 经办机构

  • 社会保险法第88条(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法律责任)条文内容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88条(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法律责任)条文内容解读,仅供大家学习参考,实际应用请咨询相关专业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88条条文内容 第八...

    时间:2025-06-28阅读:144标签: 法律责任 社会保险法 骗取社会保险

热门内容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惩罚性赔
  • 行政处罚法第33条(不予行政处罚情
  • 宪法第35条(言论、出版、集会、结
  • 劳动合同法第38条(劳动者单方解除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无理由退
  • 著作权法第24条(合理使用的规定)
  • 公司法第88条原文规定内容及条文释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格式条款
  • 劳动合同法第36条(协商解除劳动合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预付款后

最新资讯

  • 社会保险法第97条(外国人
  • 社会保险法第96条(被征地
  • 社会保险法第95条(进城务
  • 社会保险法第94条(刑事责
  • 社会保险法第93条(规范社
  • 社会保险法第92条(泄露用
  • 社会保险法第91条(明确相
  • 社会保险法第90条(社会保

推荐内容

热门标签

    审判 工资 实施细则 公安机关 举证 租赁合同 职业病 办法 立功 刑事犯罪 监督 企业并购

返回首页 粤ICP备17072420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902000124号 工商网监备   网站统计

深圳市厚德汇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网络中心制作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和图片系作者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发邮件到494483749@qq.com投诉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