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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法第51条(保障医师休息休假、身体健康)条文内容及释义

2024-12-31 17:55 admin
本文介绍医师法第51条(保障医师休息休假、身体健康)条文内容及释义,内容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
 
医师法
 

医师法第51条条文内容

 
  第五十一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为医师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定期开展健康检查。

 

医师法第51条条文释义


  本条是关于保障医师休息休假、身体健康的规定。
 
  休息休假权与健康权是医师应当享有的权利。我国宪法第4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4条规定,国家和社会尊重、保护公民的健康权;第79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创造有益于健康的环境和条件,严格执行劳动安全卫生等相关规定,积极组织职工开展健身活动,保护职工健康。国家鼓励用人单位开展职工健康指导工作。国家提倡用人单位为职工定期开展健康检查。法律、法规对健康检查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从现实情况看,我国医师长期处于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的状态。根据中国医师协会2018年发布的《中国医师执业状况白皮书》,我国医师每周平均工作时间都在40小时以上。其中,一级医院的医师平均每周工作时间是48.24小时,二级医院的医师平均每周工作51.13小时,三级医院的医师平均每周工作51.05小时,仅有不到四分之一的医师能够休完法定年休假。医师长期超时工作导致自身健康受到损害,医师“过劳死”事件时有发生,这既不利于医师自身的职业发展,也不利于保障诊疗工作的质量。
 
  2018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推动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政策层面对保障医师休息休假权、健康权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意见》规定,要合理安排医务人员休息休假,合理设置工作岗位,科学测算医务人员工作负荷,根据测算情况合理配置医务人员,既满足医疗服务需求,又保障医务人员休息休假时间,同时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医务人员按照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实行的,经医务人员本人同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延长工作时间、应休未休的年休假支付相应工资报酬。此外,《意见》还提出,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以关心关爱医务人员为重点的文化建设,着力改善医务人员工作环境和后勤保障条件,关注医务人员身心健康。通过定期开展职工体检等方式,解决医务人员后顾之忧,使医务人员舒心、顺心、安心地开展工作。
 
  医师具有培养周期长、职业风险高、技术难度大、责任担当重的职业特点,加强对医师休息休假权、健康权的保障,有利于改善医师的待遇和工作条件。在医师法草案审议过程中,有的医师反映1998年执业医师法对医师的权益保护力度不够,缺乏必要的强制性条款,特别是对医师的休息权规定较少,不能较好地起到对医师权益的保护作用,建议在法律修订时予以完善。有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地方也提出,应当充实完善对医师休息休假的规定,进一步体现对医师的关心爱护。本条将合理安排医师工作时间、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定期开展健康检查规定为医疗卫生机构的法定义务,既是反映医师群体呼声、尊重人大代表意见的体现,也为保障医师休息休假权、健康权提供了明确、具体的法律依据,有助于加强对医师群体的关心关怀,提升医师群体的归属感、获得感和幸福感,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汇聚力量。
 

标签: 医师 休假 医师法 休息 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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