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从法律视角系统解析期权实值与虚值的定义、交易规则及风险特征,结合《证券法》《民法典》及2025年最新监管文件,梳理两类期权的权利属性、合规要点与实务应用场景,帮助投资者准确理解其法律边界与操作规范。

目录
一、期权实值虚值的法律定义与核心特征
二、期权实值虚值交易规则与行权机制对比
三、期权实值虚值权利属性与合同效力认定
四、期权实值虚值监管政策与合规要求
五、期权实值虚值实务应用与风险防范
一、期权实值虚值的法律定义与核心特征
期权实值(In the Money, ITM)
根据2025年《证券法》第三十条及司法解释,实值期权是指期权的行权价格对买方有利的合约状态。具体分为两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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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涨期权实值:标的资产市场价格高于行权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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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跌期权实值:标的资产市场价格低于行权价。
其法律本质为已具备内在价值的选择权合同,买方可行使权利获取经济利益。
期权虚值(Out of the Money, OTM)
虚值期权则指行权价格对买方不利的合约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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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涨期权虚值:标的资产市场价格低于行权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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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跌期权虚值:标的资产市场价格高于行权价。
此类期权无内在价值,买方通常选择不行权,仅保留时间价值。
二、期权实值虚值交易规则与行权机制对比
1、行权优先级
实值期权买方倾向于提前行权(美式期权),以锁定收益;
虚值期权买方通常持有至到期(欧式期权),等待标的资产价格变动。
2、保证金要求
实值期权卖方需缴纳更高比例保证金(如上期所规则,铜期权初始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10%-15%);
虚值期权卖方保证金比例较低,但仍需覆盖潜在风险。
3、流动性差异
实值期权交易活跃,易平仓;
虚值期权流动性较差,可能面临折价交易。
三、期权实值虚值权利属性与合同效力认定
1、合同效力要件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期权合约需满足:
行为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意思表示真实;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无效情形
若期权交易涉及场外配资或违反《
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可能被法院认定为无效合同(参照最高法商初6号判决)。
四、监管政策与合规要求
1、投资者准入
金融期权开户需满足50万资金门槛及仿真交易经历(中金所规则);
商品期权需10万验资或50个交易日记录(大商所规则)。
2、跨境交易限制
合格境外投资者参与ETF期权交易需遵守套期保值目的限制,自2025年10月9日起施行(证监会公告〔2025〕13号)。
3、禁止行为
《期货和衍生品法》明确禁止操纵市场、内幕交易及虚假申报等行为,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最高可处500万元罚款。
五、期权实值虚值实务应用与风险防范
实值期权应用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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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对冲:持有标的资产的投资者可通过实值看跌期权防范下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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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锁定:实值看涨期权买方可行权获取差价收益。
虚值期权应用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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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成本试错:虚值期权权利金较低,适合试探市场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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杠杆投资:虚值期权卖方收取权利金,但需承担极端风险。
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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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值期权买方需注意时间价值衰减,临近到期日可能丧失部分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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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值期权买方可能因标的资产价格未达预期而损失全部权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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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外期权交易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结语
期权实值与虚值的区分是期权交易的核心概念,其法律定义、交易规则及风险特征均受《证券法》《民法典》等法律严格规范。投资者需在合法合规框架内运用该工具,避免触碰法律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