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免费在线法律咨询服务_厚德汇法网
  • 网站首页
  • 法律常识
    • 咨询指南
    • 婚姻家庭
    • 刑事案件
    • 劳动纠纷
    • 网络电商
    • 知识产权
    • 交通事故
    • 债权债务
    • 损害赔偿
    • 合同法律
    • 房产地产
    • 司法典型案例
    • 白皮书
  • 诉讼指南
    • 诉讼常识
    • 民事诉讼
    • 刑事诉讼
    • 行政诉讼
    • 司法鉴定
    • 证据规则
    • 法院执行
  • 企业法务
    • 工商财税
    • 股权
    • 公司治理
  • 律师推荐
    • 婚姻律师
    • 律师业务
  • 法律文书
    • 合同范本
    • 律师函
    • 起诉书
    • 辩护词
    • 表格函件
  • 法律法规
    • 法律条文释义
    • 证券期货法律法规
    • 民商法
    • 刑法
    • 社会法
    • 行政法
    • 经济法
    • 司法解释
    • 党纪法规
    • 国家行政法规
    • 地方法规规章
  • 法律资讯
  • 关于我们
专业律师团队提供免费在线法律咨询
    主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条文释义 > >

信托法第56条(信托终止后对信托财产强制执行)条文内容及释义

2024-12-26 12:04 admin
本文介绍信托法第56条(信托终止后对信托财产强制执行)条文内容及释义,内容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
 
信托法
 

信托法第56条条文内容

 
第五十六条 信托终止后,人民法院依据本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对原信托财产进行强制执行的,以权利归属人为被执行人。
 

信托法第56条条文释义


一、本条主旨
 
  本条是关于信托终止后对信托财产强制执行的规定。
 
二、条文演变
 
  本条属于信托终止后对信托财产强制执行的特别规定,在《信托法》之前没有类似规定。本条在《信托法(草案)》一审稿中为第53条,在《信托法(草案)》二审稿中调整为第56条,条文内容与现行《信托法》基本一致。
 
三、条文解读
 
  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一般情况下,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的债权人无权请求强制执行信托财产。信托终止并确定信托财产归属人后,信托终止前原信托财产存在的权利,以该归属人为对象对原信托财产进行强制执行,受托人也以该归属人为对象对信托财产行使留置的权利。依法对信托财产具有强制执行申请权的债权人,其权利不因信托关系的终止而受到影响。在信托关系存续期间,受托人占有信托财产,并享有管理和处分信托财产的权利,因此强制执行信托财产时,应当以受托人为被执行人。信托终止后,信托财产已确定了权利归属人,虽然尚未转移给权利归属人,但受托人已丧失管理和处分信托财产的权利,只对信托财产负有善良保管的义务,处理信托财产移交事务,在此期间应当以信托财产的权利归属人为被执行人。如果信托终止后,信托财产已转移给权利归属人,对信托财产的强制执行,当然应当以信托财产的所有人和占有人即信托财产的权利归属人为被执行人。
  对于信托终止前原信托财产存在权利可以强制执行的,根据《信托法》第17条的规定,主要有以下情形:设立信托前债权人已对该信托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并依法行使该权利的、债权人要求清偿受托人处理信托事务所产生的债务的、信托财产本身应担负的税款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当信托终止时,无论是在该信托财产转移给权利归属人的过程中,还是在信托财产已转移给信托财产的权利归属人以后,权利人基于信托设立前存在于信托财产上的优先受偿的权利或因处理信托事务而产生的权利,可以要求对该信托财产予以强制执行。
 
适用指引
 
一、信托终止对确定被执行人的影响
 
  在信托存续期间,人民法院已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决定强制执行但尚未执行完毕的,由于债权人根据《信托法》的规定享有的对信托财产强制执行的请求权,在信托终止后并未丧失,因此信托终止且尚未执行的情形下可以新确定的权利归属人为被执行人,继续进行强制执行。
 
二、权利归属人执行义务范围的界定
 
  权利归属人为被执行人时,是仅以其接受的信托财产为限承担被执行义务,还是要以信托财产之外的其他财产承担被执行义务,《信托法》没有具体规定。当信托财产的价值足以清偿被执行债权数额时不会产生上述问题,如信托财产不足以清偿被执行的债权时会出现上述问题。从执行的范围看,本条规定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是原信托财产,并非权利归属人的其他财产,执行应仅限于信托财产自身应当承担的债务。从接受剩余信托财产的法律性质看,这属于权利归属人的一项权利,权利归属人既有接受的权利,也有放弃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将超过剩余信托财产价值的责任强加于权利归属人。因此,权利归属人承担的原信托财产债务,应以其获得的信托财产权利为限。
 
 

标签: 强制执行 信托法 信托财产 信托终止
上一篇:信托法第55条(信托终止后法定信托)条文内容及释义

下一篇:信托法第57条(信托终止后受托人的报酬及获得补偿的请求权如何行使)条文内容及释义

法律条文释义相关文章:

  • 信托法第73条(对公益事业管理机构违法行为行使监督权)条文内容及释义

    本文介绍信托法第73条(对公益事业管理机构违法行为行使监督权)条文内容及释义,内容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 信托法第73条条文内容 第七十三条 公益事业管理机构违反本...

    时间:2024-12-26阅读:141标签: 违法行为 公益事业 管理机构 监督权 信托法

  • 信托法第72条(公益信托终止后信托财产如何处理)条文内容及释义

    本文介绍信托法第72条(公益信托终止后信托财产如何处理)条文内容及释义,内容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 信托法第72条条文内容 第七十二条 公益信托终止,没有信托财产权...

    时间:2024-12-26阅读:218标签: 信托法 信托财产 公益信托

  • 信托法第71条(公益信托终止时受托人有关义务)条文内容及释义

    本文介绍信托法第71条(公益信托终止时受托人有关义务)条文内容及释义,内容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 信托法第71条条文内容 第七十一条 公益信托终止的,受托人作出的处...

    时间:2024-12-26阅读:108标签: 受托人 信托法 公益信托

  • 信托法第70条(公益信托终止时受托人报告义务)条文内容及释义

    本文介绍信托法第70条(公益信托终止时受托人报告义务)条文内容及释义,内容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 信托法第70条条文内容 第七十条 公益信托终止的,受托人应当于终止...

    时间:2024-12-26阅读:111标签: 受托人 报告义务 信托法 公益信托

  • 信托法第69条(变更公益信托条款)条文内容及释义

    本文介绍信托法第69条(变更公益信托条款)条文内容及释义,内容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 信托法第69条条文内容 第六十九条 公益信托成立后,发生设立信托时不能预见的情...

    时间:2024-12-26阅读:229标签: 变更 信托法 公益信托

  • 信托法第68条(授权公益事业管理机构变更公益信托受托人)条文内容及释义

    本文介绍信托法第68条(授权公益事业管理机构变更公益信托受托人)条文内容及释义,内容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 信托法第68条条文内容 第六十八条 公益信托的受托人违反...

    时间:2024-12-26阅读:176标签: 公益事业 管理机构 受托人 信托法 公益信托

  • 信托法第67条(公益事业管理机构检查受托人处理信托事务情况和财产状况)条文内容及释义

    本文介绍信托法第67条(公益事业管理机构检查受托人处理信托事务情况和财产状况)条文内容及释义,内容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 信托法第67条条文内容 第六十七条 公益事...

    时间:2024-12-26阅读:83标签: 公益事业 管理机构 信托法 信托事务 财产状况

  • 信托法第66条(公益信托受托人辞任)条文内容及释义

    本文介绍信托法第66条(公益信托受托人辞任)条文内容及释义,内容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 信托法第66条条文内容 第六十六条 公益信托的受托人未经公益事业管理机构批准...

    时间:2024-12-26阅读:224标签: 受托人 信托法 辞任 公益信托

  • 信托法第65条(信托监察人的职权)条文内容及释义

    本文介绍信托法第65条(信托监察人的职权)条文内容及释义,内容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 信托法第65条条文内容 第六十五条 信托监察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为维护受益人的...

    时间:2024-12-26阅读:240标签: 职权 信托法 信托监察人

  • 信托法第64条(公益信托监察人)条文内容及释义

    本文介绍信托法第64条(公益信托监察人)条文内容及释义,内容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 信托法第64条条文内容 第六十四条 公益信托应当设置信托监察人。 信托监察人由信...

    时间:2024-12-26阅读:223标签: 信托法 公益信托 监察人

热门内容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惩罚性赔
  • 公司法第88条原文规定内容及条文释
  • 劳动合同法第38条(劳动者单方解除
  • 劳动合同法第36条(协商解除劳动合
  • 宪法第35条(言论、出版、集会、结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2条(机动车在道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2条(处理交通事
  • 行政处罚法第28条(纠正违法行为、
  • 行政处罚法第33条(不予行政处罚情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交通肇事犯

最新资讯

  • 公司法第24条(电子通讯召开
  • 公司法第23条(股东不得滥用
  • 公司法第22条(禁止利用关联
  • 公司法第21条(股东应当依法
  • 公司法第20条(企业社会责任
  • 公司法第19条(公司经营活动
  • 公司法第18条(党基层组织活
  • 公司法第17条(公司职工依法

推荐内容

热门标签

    审判 工资 实施细则 公安机关 举证 租赁合同 职业病 办法 立功 刑事犯罪 监督 企业并购

 粤ICP备17072420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902000124号 工商网监备  

深圳市厚德汇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网络中心制作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和图片系作者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发邮件到494483749@qq.com投诉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