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免费在线法律咨询服务_厚德汇法网
  • 网站首页
  • 法律常识
    • 咨询指南
    • 婚姻家庭
    • 刑事案件
    • 劳动纠纷
    • 网络电商
    • 知识产权
    • 交通事故
    • 债权债务
    • 损害赔偿
    • 合同法律
    • 房产地产
    • 司法典型案例
    • 白皮书
  • 诉讼指南
    • 诉讼常识
    • 民事诉讼
    • 刑事诉讼
    • 行政诉讼
    • 司法鉴定
    • 证据规则
    • 法院执行
  • 企业法务
    • 工商财税
    • 股权
    • 公司治理
  • 律师推荐
    • 婚姻律师
    • 律师业务
  • 法律文书
    • 合同范本
    • 律师函
    • 起诉书
    • 辩护词
    • 表格函件
  • 法律法规
    • 法律条文释义
    • 证券期货法律法规
    • 民商法
    • 刑法
    • 社会法
    • 行政法
    • 经济法
    • 司法解释
    • 党纪法规
    • 国家行政法规
    • 地方法规规章
  • 法律资讯
  • 关于我们
专业律师团队提供免费在线法律咨询
    主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条文释义 > >

行政处罚法第67条(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条文内容及释义

2024-11-30 10:30 admin
本文介绍行政处罚法第67条(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条文内容及释义,内容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
 
行政处罚法条文内容及释义
 

行政处罚法第67条条文内容

 
第六十七条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除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行政处罚法第67条条文释义

 
本条是关于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的规定。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即“罚缴分离”制度,是行政处罚制度的重要内容。“罚缴分离”克服了“自罚自收”的弊端,如曾经有一些行政机关将罚款收入与行政经费挂钩,把罚款作为创收的手段,为了增加所谓的收入而多罚款或者乱罚款,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损害行政机关的权威和形象,影响行政执法的公平正义。我国1996年制定行政处罚法时就确立了“罚缴分离”制度,明确了相应要求。
 
一、罚款机关与收缴罚款机构相分离
 
按照本条第1款规定,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行政处罚机关不得设立收缴罚款的机构,也不得与收缴罚款的机构有关联关系,这是“罚缴分离”制度的组织保障。“收缴罚款的机构”是指具体承担收取罚款业务的机构,实践中主要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有代理收付款业务的商业银行、信用合作社等。
 
二、行政处罚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收取罚款
 
根据本条第2款规定,除依法可以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也就是说,行政处罚机关既不能主动要求当事人向其缴纳罚款,也不能接受当事人缴纳的罚款。行政处罚机关应当在处罚决定书中明确履行缴纳罚款义务的方式,告知当事人向收缴罚款的机构缴纳。行政机关违反本款规定自行收缴罚款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本法第79条还对行政机关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罚款,执法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收缴罚款据为己有等违法行为规定了相应法律责任。
 
三、当事人应当按时向收缴罚款的机构缴纳罚款
 
当事人有缴纳罚款的义务,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银行应当在代收网点、营业时间、服务设施、缴款手续等方面为当事人缴纳罚款提供方便,当事人也可以通过电子支付系统联接银行财政专户缴纳罚款。受指定银行有收受罚款的义务,不得拒绝,收到罚款后应当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当事人可以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是本次修订行政处罚法新增的内容,以方便当事人,确认在实践中大量使用的这一支付方式的合法性。
 
例外情形是当场缴纳罚款。根据本条第2款规定,依照本法第68条、第69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除外。一是依照本法第51条规定当场作出给予100元以下罚款的,或者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二是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当场收缴罚款的。上述两种情况主要从方便当事人缴纳罚款、减轻当事人负担、有利于罚款的收缴等方面来考虑。对于当场收缴罚款的,行政处罚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应当及时将罚款上缴国库。
 

 

标签: 罚款 行政机关 行政处罚法
上一篇:行政处罚法第66条(当事人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义务以及可以申请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条文内容及释义

下一篇:行政处罚法第68条(当场处罚当场收缴罚款的规定)条文内容及释义

法律条文释义相关文章: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15条(公安机关实施罚款处罚需遵循的规定)条文内容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15条(公安机关实施罚款处罚需遵循的规定)条文内容解读,仅供大家学习参考,实际应用请咨询相关专业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时间:2025-06-20阅读:201标签: 罚款 处罚 公安机关 治安管理处罚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6条(罚款收据)条文内容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6条(罚款收据)条文内容解读,仅供大家学习参考,实际应用请咨询相关专业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6条条文内容 第一百零六条...

    时间:2025-06-20阅读:189标签: 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 收据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5条(人民警察当场收缴罚款后的处理流程及时限)条文内容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5条(人民警察当场收缴罚款后的处理流程及时限)条文内容解读,仅供大家学习参考,实际应用请咨询相关专业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

    时间:2025-06-20阅读:170标签: 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 人民警察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4条(被处罚人缴纳罚款的规则及例外情形的规定)条文内容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4条(被处罚人缴纳罚款的规则及例外情形的规定)条文内容解读,仅供大家学习参考,实际应用请咨询相关专业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

    时间:2025-06-20阅读:196标签: 治安管理处罚 例外情形 被处罚人 缴纳罚款

  • 反垄断法第59条(罚款考虑因素)条文内容及释义

    本文介绍反垄断法第59条(罚款考虑因素)条文内容及释义,内容主要来源于网络整合。 反垄断法第59条条文内容 第五十九条 对本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规定的罚款,...

    时间:2025-06-08阅读:205标签: 罚款 反垄断法

  • 宪法第136条(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职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干涉)条文内容及释义

    本文介绍宪法第136条(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职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干涉)条文内容及释义,内容主要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 宪法第136条条文内容 第一百三十...

    时间:2025-01-20阅读:339标签: 宪法 人民检察院 独立行使职权

  • 宪法第110条(地方各级行政机关与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地方行政机关与中央最高行政机关以及地方行政机关之间关系)条文内容及释义

    本文介绍宪法第110条(地方各级行政机关与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地方行政机关与中央最高行政机关以及地方行政机关之间关系)条文内容及释义,内容主要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数字...

    时间:2025-01-20阅读:228标签: 宪法 国家权力机关 地方行政机关

  • 产品质量法第70条(行使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条文内容及释义

    本文介绍产品质量法第70条(行使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条文内容及释义,内容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 产品质量法第70条条文内容 第七十条 本法第四十九条至第...

    时间:2024-12-30阅读:145标签: 行政机关 行政处罚权 产品质量法

  • 出境入境管理法第87条(罚款收缴程序)条文内容及释义

    本文介绍出境入境管理法第87条(罚款收缴程序)条文内容及释义,内容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 出境入境管理法第87条条文内容 第八十七条 对违反出境入境管理行为处罚款的...

    时间:2024-12-27阅读:250标签: 出境入境管理 罚款收缴程序

  • 证券投资基金法第151条(依法收缴的罚款、罚金和没收的违法所得全部上缴国库)条文内容及释义

    本文介绍证券投资基金法第151条(依法收缴的罚款、罚金和没收的违法所得全部上缴国库)条文内容及释义,内容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 证券投资基金法第151条条文内容 第...

    时间:2024-12-25阅读:119标签: 违法所得 证券投资基金 上缴国库

热门内容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惩罚性赔
  • 行政处罚法第33条(不予行政处罚情
  • 宪法第35条(言论、出版、集会、结
  • 劳动合同法第38条(劳动者单方解除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无理由退
  • 著作权法第24条(合理使用的规定)
  • 公司法第88条原文规定内容及条文释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格式条款
  • 劳动合同法第36条(协商解除劳动合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预付款后

最新资讯

  • 社会保险法第97条(外国人
  • 社会保险法第96条(被征地
  • 社会保险法第95条(进城务
  • 社会保险法第94条(刑事责
  • 社会保险法第93条(规范社
  • 社会保险法第92条(泄露用
  • 社会保险法第91条(明确相
  • 社会保险法第90条(社会保

推荐内容

热门标签

    审判 工资 实施细则 公安机关 举证 租赁合同 职业病 办法 立功 刑事犯罪 监督 企业并购

返回首页 粤ICP备17072420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902000124号 工商网监备   网站统计

深圳市厚德汇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网络中心制作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和图片系作者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发邮件到494483749@qq.com投诉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