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免费在线法律咨询服务_厚德汇法网
  • 网站首页
  • 法律常识
    • 咨询指南
    • 婚姻家庭
    • 刑事案件
    • 劳动纠纷
    • 网络电商
    • 知识产权
    • 交通事故
    • 债权债务
    • 损害赔偿
    • 合同法律
    • 房产地产
    • 司法典型案例
    • 白皮书
  • 诉讼指南
    • 诉讼常识
    • 民事诉讼
    • 刑事诉讼
    • 行政诉讼
    • 司法鉴定
    • 证据规则
    • 法院执行
  • 企业法务
    • 工商财税
    • 股权
    • 公司治理
  • 律师推荐
    • 婚姻律师
    • 律师业务
  • 法律文书
    • 合同范本
    • 律师函
    • 起诉书
    • 辩护词
    • 表格函件
  • 法律法规
    • 法律条文释义
    • 证券期货法律法规
    • 民商法
    • 刑法
    • 社会法
    • 行政法
    • 经济法
    • 司法解释
    • 党纪法规
    • 国家行政法规
    • 地方法规规章
  • 法律资讯
  • 关于我们
专业律师团队提供免费在线法律咨询
    主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条文释义 > >

合伙企业法第93条(合伙企业违法取得企业登记的法律责任)条文内容及释义

2024-12-17 19:42 admin
本文介绍合伙企业法第93条(合伙企业违法取得企业登记的法律责任)条文内容及释义,内容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
 
合伙企业法
 

合伙企业法第93条条文内容

 
第九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提交虚假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合伙企业登记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企业登记,并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合伙企业法第93条条文释义


  【本条主旨】
 
  本条是关于合伙企业违法取得企业登记的法律责任的规定。
 
  【条文释义】
 
  (一)本条规定的违法行为
 
  根据本法第9条规定,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对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在申请设立登记时提交批准文件。上述规定提交的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或者审批文件等,均要求是合法、有效的文件。如果申请人不按照上述规定提供文件,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途径申请了登记,即属于本条所讲的“违反本法规定,提交虚假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合伙企业登记的”情形。
 
  (二)违反本法规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根据本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是行政处罚。所谓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人违反行政管理方面的规定所给予的行政上的制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是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本条规定的行政处罚包括:
 
  1.责令改正,可以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这是对一般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所谓责令改正,是指由合伙企业登记机关依据本法和其他有关规定要求行为人提供合法有效的文件等。责令改正的同时还可以处以罚款,具体数额由合伙企业的登记机关决定。罚款幅度是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不符合这个幅度进行处罚属于违法行政。受处罚人可以通过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此需要说明的有两点:一是行政机关对行为人进行处罚,必须依法进行,比如合伙企业登记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合伙企业登记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二是受处罚的行为人在合伙企业登记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一般情况下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2.撤销企业登记,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这是针对具有“情节严重的”情况来讲的,对于什么是情节严重,需要由登记机关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决定。提交虚假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合伙企业登记情节严重的后果是撤销企业登记,并处罚款,罚款幅度是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
 
  本条在实践中需要注意如何判定“提交虚假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的行为。虚假文件是指不真实的文件。其他欺骗手段属于兜底性规定,指提交虚假文件以外的骗取企业登记的手段。企业登记机关要依法认真审核企业办理登记时需要提交的文件,审查企业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登记条件。对具备条件的才依法予以登记;发现不具备条件的,不予以登记;已经登记的,依照本条规定进行制裁。
 

标签: 法律责任 合伙企业 违法 企业登记 合伙企业法
上一篇:合伙企业法第92条(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的选择权)条文内容及释义

下一篇:合伙企业法第94条(合伙企业名称中未标明本法规定字样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条文内容及释义

法律条文释义相关文章:

  • 法官法第47条(法官涉嫌违纪违法暂停履职)条文内容及释义

    本文介绍法官法第47条(法官涉嫌违纪违法暂停履职)条文内容及释义,内容主要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 法官法第47条条文内容 第四十七条 法官涉嫌违纪违法,已经被立案调...

    时间:2025-01-24阅读:274标签: 法官 法官法 违纪违法 暂停履职

  • 测绘法第51条(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违法测绘活动的法律责任)条文内容及释义

    本文介绍测绘法第51条(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违法测绘活动的法律责任)条文内容及释义,内容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 测绘法第51条条文内容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外国...

    时间:2025-01-03阅读:140标签: 法律责任 违法 测绘法 测绘活动

  • 医师法第56条(医师执业活动中六种违法行为法律责任)条文内容及释义

    本文介绍医师法第56条(医师执业活动中六种违法行为法律责任)条文内容及释义,内容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 医师法第56条条文内容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医师在执业...

    时间:2024-12-31阅读:412标签: 法律责任 违法行为 医师法

  • 医师法第55条(医师执业活动中五种违法行为法律责任)条文内容及释义

    本文介绍医师法第55条(医师执业活动中五种违法行为法律责任)条文内容及释义,内容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 医师法第55条条文内容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医师在执业...

    时间:2024-12-31阅读:383标签: 法律责任 违法行为 医师法 医师执业活动

  • 医师法第54条(违反医师资格考试纪律、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医师资格证书或者医师执业证书等违法行为法律责任)条文内容及释义

    本文介绍医师法第54条(违反医师资格考试纪律、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医师资格证书或者医师执业证书等违法行为法律责任)条文内容及释义,内容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 医师...

    时间:2024-12-31阅读:382标签: 法律责任 违法行为 医师法 医师资格证书 医师执业证书

  • 产品质量法第68条(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追究法律责任)条文内容及释义

    本文介绍产品质量法第68条(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追究法律责任)条文内容及释义,内容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 产品质量法第68条条文内容 第六十八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工...

    时间:2024-12-30阅读:101标签: 法律责任 工作人员 产品质量法 违法行

  • 产品质量法第65条(工作人员实施违法行为追究法律责任)条文内容及释义

    本文介绍产品质量法第65条(工作人员实施违法行为追究法律责任)条文内容及释义,内容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 产品质量法第65条条文内容 第六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工作人...

    时间:2024-12-30阅读:235标签: 法律责任 违法行为 工作人员 产品质量法

  • 产品质量法第10条(产品质量违法行为进行检举)条文内容及释义

    本文介绍产品质量法第10条(产品质量违法行为进行检举)条文内容及释义,内容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 产品质量法第10条条文内容 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法规...

    时间:2024-12-30阅读:160标签: 违法行为 产品质量 产品质量法 检举

  • 出境入境管理法第79条(容留、藏匿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或者帮助其逃避检查、违法提供证件等行为所应承担法律责任)条文内容及释义

    本文介绍出境入境管理法第79条(容留、藏匿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或者帮助其逃避检查、违法提供证件等行为所应承担法律责任)条文内容及释义,内容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

    时间:2024-12-27阅读:395标签: 法律责任 外国人 出境入境管理 非法居留 非法入境 逃避检查

  • 出境入境管理法第73条(弄虚作假骗取签证、停留居留证等出境入境证件的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条文内容及释义

    本文介绍出境入境管理法第73条(弄虚作假骗取签证、停留居留证等出境入境证件的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条文内容及释义,内容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 出境入境管...

    时间:2024-12-27阅读:221标签: 违法行为 证件 弄虚作假 出境入境管理 的法律责任 出境入境

热门内容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惩罚性赔
  • 公司法第88条原文规定内容及条文释
  • 劳动合同法第38条(劳动者单方解除
  • 劳动合同法第36条(协商解除劳动合
  • 宪法第35条(言论、出版、集会、结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2条(机动车在道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2条(处理交通事
  • 行政处罚法第28条(纠正违法行为、
  • 行政处罚法第33条(不予行政处罚情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交通肇事犯

最新资讯

  • 公司法第24条(电子通讯召开
  • 公司法第23条(股东不得滥用
  • 公司法第22条(禁止利用关联
  • 公司法第21条(股东应当依法
  • 公司法第20条(企业社会责任
  • 公司法第19条(公司经营活动
  • 公司法第18条(党基层组织活
  • 公司法第17条(公司职工依法

推荐内容

热门标签

    审判 工资 实施细则 公安机关 举证 租赁合同 职业病 办法 立功 刑事犯罪 监督 企业并购

 粤ICP备17072420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902000124号 工商网监备  

深圳市厚德汇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网络中心制作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和图片系作者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发邮件到494483749@qq.com投诉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