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免费在线法律咨询服务_厚德汇法网
  • 网站首页
  • 法律常识
    • 咨询指南
    • 婚姻家庭
    • 刑事案件
    • 劳动纠纷
    • 网络电商
    • 知识产权
    • 交通事故
    • 债权债务
    • 损害赔偿
    • 合同法律
    • 房产地产
    • 司法典型案例
    • 白皮书
  • 诉讼指南
    • 诉讼常识
    • 民事诉讼
    • 刑事诉讼
    • 行政诉讼
    • 司法鉴定
    • 证据规则
    • 法院执行
  • 企业法务
    • 工商财税
    • 股权
    • 公司治理
  • 律师推荐
    • 婚姻律师
    • 律师业务
  • 法律文书
    • 合同范本
    • 律师函
    • 起诉书
    • 辩护词
    • 表格函件
  • 法律法规
    • 法律条文释义
    • 证券期货法律法规
    • 民商法
    • 刑法
    • 社会法
    • 行政法
    • 经济法
    • 司法解释
    • 党纪法规
    • 国家行政法规
    • 地方法规规章
  • 法律资讯
  • 关于我们
专业律师团队提供免费在线法律咨询
    主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条文释义 > >

证券法第186条(在转让限制期限内买卖证券的法律责任)条文内容及释义

2024-12-07 11:27 admin
本文介绍证券法第186条(在转让限制期限内买卖证券的法律责任)条文内容及释义,内容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
 
证券法
 

证券法第186条条文内容

 
第一百八十六条 违反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在限制转让期内转让证券,或者转让股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买卖证券等值以下的罚款。
 

证券法第186条条文释义

 
一、本条主旨
 
  本条是关于在转让限制期限内买卖证券的法律责任的规定。
 
二、条文演变
 
  本条源自2005年《证券法》第204条:“违反法律规定,在限制转让期限内买卖证券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买卖证券等值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2019年《证券法》修订,本条对2014年《证券法》第204条的规定进行了修改:(1)将行为指引到本法第36条,同时细化了违法行为的表现形式,即“在限制转让期内转让证券,或者转让股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2)完善了处罚规定。
 
三、条文解读
 
  为了维护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利益,防止操纵股市、转嫁风险等证券违法行为的发生,《证券法》和《公司法》对依法发行的证券在特定情况下规定了一定的转让期限的限制:比如,根据《证券法》第36条的规定,依法发行的证券,《公司法》和其他法律对其转让期限有限制性规定的,在限定的期限内不得转让。上市公司的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或者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的股东,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的,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关于持有期限、卖出时间、卖出数量、卖出方式、信息披露等规定,并遵守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又如,《证券法》第75条规定,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18个月内不得转让。根据《公司法》第141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的半年时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这些都是对在法定限制转让期限内买卖证券行为的禁止性规定。对违反上述法律相关规定,在限制转让期限内买卖证券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罚。按照本条的规定,在限制转让期内转让证券,或者转让股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将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还将没收违法所得,收归国库,同时处以买卖证券等值以下的罚款。
 
适用指引
 
  需要说明的是,按照本条规定对违规减持行为进行处罚,只限于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减持行为,而不包括只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减持行为。对于仅违反证券交易所规定业务规则的减持行为,可由证券交易所进行自律处分。
 
 
 

标签: 法律责任 证券法 买卖证券
上一篇:证券法第185条(发行人违反本法规定擅自改变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用途的法律责任)条文内容及释义

下一篇:证券法第187条(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人员买卖股票的法律责任)条文内容及释义

法律条文释义相关文章:

  • 社会保险法第92条(泄露用人单位和个人信息的法律责任)条文内容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92条(泄露用人单位和个人信息的法律责任)条文内容解读,仅供大家学习参考,实际应用请咨询相关专业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92条条文内...

    时间:2025-06-28阅读:92标签: 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 社会保险法 个人信息

  • 社会保险法第91条(明确相关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条文内容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91条(明确相关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条文内容解读,仅供大家学习参考,实际应用请咨询相关专业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91条条文内容 第九...

    时间:2025-06-28阅读:176标签: 法律责任 违法行为 社会保险法

  • 社会保险法第90条(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擅自更改缴费基数、费率的法律责任)条文内容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90条(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擅自更改缴费基数、费率的法律责任)条文内容解读,仅供大家学习参考,实际应用请咨询相关专业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

    时间:2025-06-28阅读:110标签: 法律责任 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 征收机构

  • 社会保险法第89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条文内容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89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条文内容解读,仅供大家学习参考,实际应用请咨询相关专业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

    时间:2025-06-28阅读:59标签: 社会保险 法律责任 违法行为 工作人员 社会保险法 经办机构

  • 社会保险法第88条(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法律责任)条文内容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88条(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法律责任)条文内容解读,仅供大家学习参考,实际应用请咨询相关专业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88条条文内容 第八...

    时间:2025-06-28阅读:144标签: 法律责任 社会保险法 骗取社会保险

  • 社会保险法第87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的欺诈行为的法律责任)条文内容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87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的欺诈行为的法律责任)条文内容解读,仅供大家学习参考,实际应用请咨询相关...

    时间:2025-06-28阅读:113标签: 社会保险 法律责任 社会保险法 服务机构 医疗机构 欺诈行为 经办机构 药品经营单位

  • 社会保险法第86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法律责任)条文内容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86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法律责任)条文内容解读,仅供大家学习参考,实际应用请咨询相关专业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

    时间:2025-06-28阅读:142标签: 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 社会保险费 缴纳 社会保险法 足额

  • 社会保险法第84条(用人单位未履行社会保险登记义务的法律责任)条文内容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84条(用人单位未履行社会保险登记义务的法律责任)条文内容解读,仅供大家学习参考,实际应用请咨询相关专业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

    时间:2025-06-28阅读:137标签: 社会保险 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 社会保险法 登记义务

  • 社会保险法第82条(社会监督权行使主体、处理流程及法律责任)条文内容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82条(社会监督权行使主体、处理流程及法律责任)条文内容解读,仅供大家学习参考,实际应用请咨询相关专业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82条...

    时间:2025-06-28阅读:70标签: 法律责任 社会保险法 社会监督权

  • 社会保险法第57条(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的法定义务、办理流程及法律责任)条文内容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57条(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的法定义务、办理流程及法律责任)条文内容解读,仅供大家学习参考,实际应用请咨询相关专业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

    时间:2025-06-27阅读:95标签: 社会保险 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 社会保险法 法定义务 办理流程

热门内容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惩罚性赔
  • 行政处罚法第33条(不予行政处罚情
  • 宪法第35条(言论、出版、集会、结
  • 劳动合同法第38条(劳动者单方解除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无理由退
  • 著作权法第24条(合理使用的规定)
  • 公司法第88条原文规定内容及条文释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格式条款
  • 劳动合同法第36条(协商解除劳动合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预付款后

最新资讯

  • 社会保险法第97条(外国人
  • 社会保险法第96条(被征地
  • 社会保险法第95条(进城务
  • 社会保险法第94条(刑事责
  • 社会保险法第93条(规范社
  • 社会保险法第92条(泄露用
  • 社会保险法第91条(明确相
  • 社会保险法第90条(社会保

推荐内容

热门标签

    审判 工资 实施细则 公安机关 举证 租赁合同 职业病 办法 立功 刑事犯罪 监督 企业并购

返回首页 粤ICP备17072420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902000124号 工商网监备   网站统计

深圳市厚德汇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网络中心制作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和图片系作者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发邮件到494483749@qq.com投诉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