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3日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为贵州航空产业城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
黔高法〔2023〕170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持续推进国发〔2022〕2号文件落实落细,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为贵州航空产业城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助推安顺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助推省委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和“四区一高地”主定位深入实施,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安顺市建设贵州航空产业城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增强服务大局意识,主动融入贵州航空产业城建设
1.深刻认识贵州航空产业城建设的重大意义。《若干措施》的出台,是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实践,是贯彻落实国发〔2022〕2号文件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安顺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机遇,对人民法院司法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全省法院要深刻认识人民法院在贵州航空产业城建设中肩负的重要职责使命,主动服务和融入贵州航空产业城建设进程,为全力打造国内一流现代化航空产业城做出人民法院应有贡献。
2.准确把握司法服务保障贵州航空产业城建设的基本原则。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服务省委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四区一高地”主定位深入实施,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不断健全涉贵州航空产业城建设审判执行机制,依法平等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坚持高效便民原则,一体化推进诉源治理执源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化解涉航空产业建设和发展中的各类纠纷;坚持能动司法,对贵州航空产业城建设中涉及到的法律问题,提前预判,靠前指导,及时妥善处理,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3.精准把握司法服务保障贵州航空产业城建设的职能定位。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双赢多赢共赢,鼓励航空产业领域创新及成果共享,尊重市场规律和意思自治,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全力担当好涉贵州航空产业城建设纠纷的裁判者,更好发挥司法规制功能;自觉担当好航空产业发展市场行为的引导者,更好发挥司法指引功能;积极担当好航空产业发展市场管理的参与者,更好发挥司法服务保障功能。
二、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航空产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4.依法审理航空产业投资与市场准入纠纷案件。妥善审理涉航空器整机和航空发动机制造、销售等相关涉企纠纷,营造航空产业良好的投资环境;精心审理航空产业外贸纠纷,依法保障投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依法保护各方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法助推航空装备制造业健康发展。
5.依法审理涉航空产业重大项目建设纠纷案件。依法靠前指导解决涉黄果树机场改扩建、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无人机试验试飞基地、航空新材料生产基地等重大项目领域的法律问题,妥善审理好重大项目建设相关领域合同纠纷,完善重点项目建设涉诉风险预判预警机制,及时发送司法建议,依法保障项目建设平稳推进。依法审理好涉海、陆、空运仓储、物流、加工、贸易、会展等相关合同纠纷,推动黄桶—幺铺物流园区建设和发展。
6.全面营造航空产业法治化营商环境。主动适应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需求,依法受理、妥善审理航空产业领域的企业公司解散、强制清算、破产清算案件,深化应用“贵州智破云平台”,有效缩短案件办理时限,推动破产资产得到更快利用。全力推进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有效衔接,引导航空产业市场主体有序退出。加强善意文明规范执行,少用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司法强制措施,充分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以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优强企业在航空产业城放心投资、安心发展。
7.依法审理涉航空产业土地和基础设施建设纠纷案件。依法审理涉航空产业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等建设领域的土地规划、土地征收征用、征用安置补偿等民事和行政案件,确保征收征用依法合规,补偿标准公平合理。依法审理好涉航空产业市场监管、航空产业安全监管等案件,既支持行政机关依法监督,又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8.加强航空产业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支持技术创新、工业设计等科技创新发展,妥善审理航空产业新材料、精密零部件、航空装备研制等重点领域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依法加强保护航空发动机关键零部件、关键材料、关键设备等设计、建造、运营、维护中的专利权和商业秘密,精准服务保障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等融合型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助推“万企融合”“智慧黔城”建设。
9.依法审理航空产业金融纠纷案件。妥善审理涉航空产业领域的企业金融纠纷案件,妥善审理涉及航空产业城重大项目建设融资、租赁、信贷、担保、债券等纠纷,依法平衡各方合法权益,促进金融支持航空产业实体经济发展。依法保护和规范航空产业金融产品创新,积极引导各类社会资金、金融资本推动航空产业城建设发展,维护航空产业金融体系安全。
10.依法审理涉航空产业领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案件。牢牢坚持生态和发展两条底线,与环境行政执法紧密衔接,依法公正审理生态保护区、自然风景区等环境污染各类案件,依法受理涉航空产业城建设进程中的环境公益诉讼。依法快速审理涉及航空运动、低空娱乐飞行、航空摄影等“航空+文旅”特色旅游产业纠纷案件,积极应用诉前调解、普法宣传、维权绿色通道等形式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保障航空航天旅游基地、文化旅游基地建设。
11.严厉打击涉航空产业领域违法犯罪。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处涉及航空产业城建设、营运、发展的违法犯罪;重点打击非法经营、强迫交易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危害航空产业领域的企业生产经营犯罪;依法严惩涉及航空产业城产业投资、园区招商、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建设、土地开发等行贿受贿、渎职犯罪;依法严惩在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实施中出现的集资诈骗、合同诈骗、金融诈骗等犯罪行为,全力为航空产业城建设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持续深化改革创新,优化完善司法服务保障机制
12.畅通涉航空产业领域纠纷解决通道。探索建立绿色诉讼服务通道,对涉航空产业城建设重大项目、重点企业的案件,及时审查、快速立案、依法审理、高效执行。充分依托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为航空产业领域的企业涉诉提供网上立案、网上调解、网上开庭等线上诉讼服务,努力实现“一网通办”“一次不用跑”,降低企业诉讼成本。严格审批延长审限申请,确保在第一审限内结案,全力提升案件从立案到化解各环节的质量和效率。
13.一体化推进诉源治理执源治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诉源治理执源治理工作部署,根据航空产业案件纠纷主体关系紧密、规则认同度高、纠纷解决专业性强的特点,推动律师、行业协会、相关行政部门等积极参与航空产业纠纷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推动航空产业纠纷前端解决、源头化解。大力推进线上调解,降低纠纷解决成本,提高纠纷解决效率;鼓励通过仲裁方式解决航空产业城建设的相关纠纷,做好诉讼与非诉讼机制之间的有机衔接,围绕产业集群发展、延伸产业链条,建立航空产业城法官工作室或巡回审理点,统筹开展送法进企业和邀请企业走进法院活动,主动为航空产业领域的企业发展提供
法律咨询。健全完善符合航空产业纠纷案件规律的“立审执监访”一体化工作机制,加快完善执行领域“总对总”工作机制,完善多渠道网络查控体系,健全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建立信用惩戒嵌入和失信修复机制。依法灵活实施扣押、保全、拍卖,切实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维护航空产业市场健康稳定运行。
14.建立健全航空产业领域风险预防机制。推动建立人民法院与民航、出入境等政府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反馈机制,健全对航空产业领域企业失信人的信息公示和信用惩戒;涉诉案件分析研判机制,深入研判案件成因、法律关系等,帮助航空产业领域的企业查找、梳理经营管理中存在的各类法律风险,及时堵塞企业发展中存在的制度漏洞,通过编发审判白皮书、发送司法建议、汇编典型案例等方式,及时向有关行业协会、监管部门和社会提示风险、提供指引、提出建议。
四、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全力护航航空产业城建设
15.加强对航空产业领域审判业务指导。建立健全沟通对接机制,强化对安顺两级法院服务保障航空产业城建设审判业务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着力健全以人民法庭为中心的人财物保障机制,把更多人力物力财力投向基层基础建设,把专业审判力量向航空产业城建设和发展领域的纠纷化解倾斜。
16.培育业务骨干夯实服务保障队伍基础。加强对航空产业领域案件审理的专业培训,支持安顺地区法院培养专业的司法人才,在涉航空产业案件研讨、培训上给予安顺法院更多支持。探索在法院与相关高校、实务部门间建立高层次的司法人才培养基地,依托贵州案例法学研究会、贵法实务论坛等平台载体,开展多渠道、宽领域的深度合作交流,加快培养一批政治过硬、审判业务精良、综合能力强的专家型法官和储备人才。
17.积极探索航空产业司法协作联动机制。加强与贵阳、遵义地区法院的区域司法协作,强化航空产业案件管辖、送达、取证、审理、执行等跨行政区划司法联动,依法审理好跨区域案件、共同研判航空产业发展中的司法问题,不断完善贵州航空产业领域纠纷案件法律适用问题协调机制,促进区域内法律适用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