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了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要求
所有农产品生产经营者都有责任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而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属规模主体,则更应当加强,本条对这三类规模主体明确提出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规定。
1.农产品生产企业,是指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并核发营业执照从事农产品生产的经济实体,包括专门从事农产品生产的企业、涉及农产品生产业务的企业,也包括从事农产品生产的流通企业和商业企业。本条第一款对农产品生产企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提出了原则性要求,并在其他条款细化了相关要求。
2.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从事农产品生产的农户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以自我服务为目的,通过合作互助提高规模效益,完成单个农民办不了、办不好、办了不合算的事。这种互助性的特点,决定了它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决定了“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共同利益”的经营原则。例如,实践中,一些专业合作社在管理上采取“六统一”模式,即统一引进新品种、新技术,统一提供技术和信息服务,统一采购农药、种子等生产资料,统一组织销售,统一承接国家涉农建设项目等优惠扶持政策,统一开展法律、文化等社会事业服务。
3.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是指农业社会化生产过程中,为了实现特定的目标,按照新的原则、规范,互相协作结合而形成的集体或团体,主要包括依托政府涉农部门形成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其他部门形成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村集体基础上形成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龙头企业提供配套服务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不同民间服务主体形成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村金融机构提供专门性服务的社会化服务组织。从供给方来看,不同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所提供的农业服务内容不同。就种植业而言,村集体提供水利设施服务、灌溉服务;合作组织提供农产品储存、用药技术指导;龙头企业提供收购与销售服务,加工、包装和运输服务;科研单位提供购买农药、良种和化肥技术支撑服务。以畜牧业为例,政府在养殖业各环节单项服务的提供中占比重较大的是畜禽防疫、饲养技术;村集体是畜禽产品的运输和加工服务;龙头企业和合作社是饲养技术的提供、畜禽的销售、畜禽的治病及优良种畜禽提供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通过集聚科技、信息、资金、人才等现代生产要素,利用先进生产工具、技术和方法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供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防治、机耕机收、产业链管理等现代化服务,通过在农资、农技、农机等方面的规模化供给,集中采购生产资料,统一开展机械化作业和标准化生产,不仅能有效实现各种生产资料的集约高效利用,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还能促进农业生产效率、综合效益和竞争力的全面提升,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实现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和高质量发展。2021年,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指导意见》,要求以服务小农户为根本,把引领小农户进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作为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主要目标,把服务小农户作为政策支持的重点。近年来,农业社会化服务在各地兴起,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通过集中采购、机械化作业,节约了生产成本,发挥了规模经营优势,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益,通过建立利益分配机制,加强对小农户的服务,解决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等问题。目前,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数量超104万个,服务小农户数量达到8900多万户,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超16亿亩次。
二、要求农产品生产企业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与其他主体不同,本条第二款对农产品生产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里所称的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是指农产品生产企业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必须建立涵盖生产基地、投入品、废弃物和污染物、采后处理和加工、产品包装、储藏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配备满足生产需要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生产关键技术指导和产品质量安全关键控制点管理的指导。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没有条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的,应当委托专业技术人员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要求。为农产品生产企业提供服务的人员,应当指导帮助其服务对象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对其服务对象及时提供生产技术服务。例如,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间隔期或者休药期的规定;提供高效低毒农药兽药的统一配送和使用技术指导、动植物疫病防治技术、收获储运保鲜加工和包装标识指导;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如实记载农业投入品使用的情况、动植物病害发生和防治情况、收获、屠宰或捕捞的情况等,并按照法律要求保存生产记录。
三、国家鼓励和支持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建立和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实施良好农业规范,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1.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是一个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为基础的农产品生产、质量控制的认证体系,是一个系统的、连续性的农产品安全预防和控制方法,包括对原料、关键生产工序及影响产品安全的人为因素进行分析,确定加工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建立、完善监控程序和监控标准,采取规范的纠正措施。该体系的核心是用来保护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整个过程中免受可能发生的生物、化学、物理因素的危害,尽可能把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危害的可能性消灭在生产、运输过程中,而不是像传统的质量监督那样单纯依靠事后检验以保证农产品质量的可靠性。这种步步为营的全过程的控制防御系统,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产生农产品安全危害的风险。国家鼓励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加工、运输以及销售整个过程中的各种危害进行分析和控制,从而保证农产品达到安全水平。主要包括:(1)危害分析。通过对既往资料分析、现场观测、实验室检测等方法,收集和评估产前、产中、产后可能造成人体健康损害的生物、化学或物理的污染及影响农产品污染发生发展的各种因素。(2)确定关键控制点。关键控制点指能够将危害预防、消除或降低到可接受水平的关键步骤。(3)确定关键限值。即应用控制措施时确定能够消除或减少危害的技术指标。(4)建立对每个关键控制点的控制情况进行监控的系统。(5)建立当监控提示某个关键控制点失去控制时应采取的纠偏措施。(6)建立确认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系统有效运行的验证程序。(7)建立各项程序和记录的文件档案。包括危害分析工作单、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计划表、对关键控制点的监控记录、纠偏措施和验证记录等。
2.良好农业规范是针对作物种植、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和蜜蜂养殖等初级农产品,关注环境保护、员工健康、安全和福利、农产品生产安全,对农产品产前、产中和产后进行全面质量安全控制的一系列操作标准。从生产的角度来讲,国家良好农业规范系列标准内容涵盖了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包括作物生产直至采收、产地加工及运输储藏等整个生产环节,基本理念包括六个方面: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强调人类、动植物与环境有机整体性,体现的可持续农业发展观。二是坚持农产品的外观、内质和安全性的有机统一,重点解决的是农产品安全问题,严格按照良好农业规范的要求操作,生产出来的才更可能是优质安全的农产品。三是认同农药兽药、化肥等化学品的适度投入,但要求生产主体建立科学有效的病虫害综合防治计划,通过有害生物综合管理(IPM)和作物综合管理(ICM),实现农药兽药的合理使用,有效降低农兽药残留超标风险。这些要求充分体现了良好农业规范符合中国国情,调和了传统农业和有机农业模式中农产品的数量与质量间的矛盾,进一步追求产品品质,满足消费者日益提升的高品质生活追求。四是强调从源头解决农产品的安全问题,是“防患于未然”,而不是“亡羊补牢”,符合“关口前移”和“源头控制”的基本要求。五是引入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便于在出现质量安全问题时追根溯源、寻找对策。六是遵循“与时俱进”原则,良好农业规范是一个开放的动态体系,要在其应用过程中不断更新技能和知识并随着环境改变调整策略的能力。以大田作物为例,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五个方面:(1)产地生态环境与设施。主要对生产场所历史与管理、机械设备、垃圾和污染物的管理回收与再利用以及环境保护。(2)种质材料与土壤管理。对繁殖材料、土壤和基质进行科学管理。(3)田间管理。对作物生产过程中肥料和农药等投入品的使用、灌溉、植物保护。(4)收获和收获物的处理。对作物的收获、收获后的处理、收获物的储存。(5)员工健康、安全和福利。包括员工健康和安全、员工培训、防护服装和防护装备等。国家鼓励和支持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依据国家良好农业规范系列标准,自觉组织建立并实施良好农业规范,旨在建立规范的农业生产经营体系,在保证农产品产量和质量安全的同时,更好地配置资源,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成为从源头上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效方法。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高质量发展,多次发布重要文件加快推进。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明确要求“按照与国际标准接轨的目标,支持建立生产精细化管理与产品品质控制体系,采用国际通行的良好农业规范,塑造现代顶级农产品品牌”。《国家质量兴农战略规划(2018—2022年)》明确提出“实施农产品质量全程控制生产基地创建工程,绿色、有机、地理标志、良好农业规范农产品认证登记数量年均增长6%”的发展目标。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全面推行良好农业规范”。
推广良好农业规范是满足新时代高品质农产品消费的需要。良好农业规范突破农业传统意义上的终端产品检测,强调的是全程质量控制和规范生产,确保农产品安全优质营养健康,能够有效提高消费市场和消费者对认证产品的信任度和购买意愿。目前,随着广大人民群众对安全优质营养健康高品质农产品的需求意愿增强,国内一些大型生鲜超市和经销商为满足市场需求,明确要求进入超市的生鲜产品需通过危害分析和关键点控制和良好农业规范认证。生产经营主体通过实施良好农业规范:一是能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产品追溯体系;二是能识别种养殖、处理加工以及储运等关键环节的危害风险,并采取适当措施最大限度预防或减少风险,有效提升农药使用和储存管理,防止发生农药污染;三是实行内部自查和外部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提升生产管理能力;四是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增加产出效率和价值,为产品出口提供国际高端市场的通行证,打造知名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