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免费在线法律咨询服务_厚德汇法网
  • 网站首页
  • 法律常识
    • 咨询指南
    • 婚姻家庭
    • 刑事案件
    • 劳动纠纷
    • 网络电商
    • 知识产权
    • 交通事故
    • 债权债务
    • 损害赔偿
    • 合同法律
    • 房产地产
    • 司法典型案例
    • 白皮书
  • 诉讼指南
    • 诉讼常识
    • 民事诉讼
    • 刑事诉讼
    • 行政诉讼
    • 司法鉴定
    • 证据规则
    • 法院执行
  • 企业法务
    • 工商财税
    • 股权
    • 公司治理
  • 律师推荐
    • 婚姻律师
    • 律师业务
  • 法律文书
    • 合同范本
    • 律师函
    • 起诉书
    • 辩护词
    • 表格函件
  • 法律法规
    • 法律条文释义
    • 证券期货法律法规
    • 民商法
    • 刑法
    • 社会法
    • 行政法
    • 经济法
    • 司法解释
    • 党纪法规
    • 国家行政法规
    • 地方法规规章
  • 法律资讯
  • 关于我们
专业律师团队提供免费在线法律咨询
    主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条文释义 > >

证券投资基金法第93条(非公开募集基金无限合伙人)条文内容及释义

2024-12-25 15:04 admin
本文介绍证券投资基金法第93条(非公开募集基金无限合伙人)条文内容及释义,内容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
 
证券投资基金法
 

证券投资基金法第93条条文内容

 
  第九十三条 按照基金合同约定,非公开募集基金可以由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的投资管理活动,并在基金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对基金财产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前款规定的非公开募集基金,其基金合同还应载明:
  (一)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增加、退出的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责任;
  (四)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转换程序。
 

证券投资基金法第93条条文释义


  【本条主旨】
 
  本条是关于对非公开募集基金无限合伙人的规定。
 
  【本条释义】
 
  一、非公开募集基金的投资与责任承担
 
  根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按照基金合同约定,非公开募集基金可以由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的投资管理活动,并在基金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对基金财产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此条中所称的由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管理人,主要指的采取有限合伙制的非公开募集基金,由该基金的普通合伙人担任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的投资决策及日常运作活动。根据合伙企业法关于有限合伙企业的规定,这种基金管理人是普通合伙人,对有限合伙制的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样的基金管理人,一般称为无限合伙人。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公布的证券投资基金法草案中曾将由无限合伙人担任基金管理人的情形称为无限责任型基金,将无限合伙人称为无限责任人。但是在最终通过的法律中还是采用了“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这一表述,更为易懂明了。实际上,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是有限合伙制的非公开募集基金的无限合伙人。
 
  无限合伙人作为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虽然也是基金份额持有人,但出资比例一般并不高,基金的主要资金来源于其他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实上,无限合伙人是拿着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资金去投资的。假如非公开募集基金的资金全部来自基金份额持有人,而基金管理人没有任何实际出资,那么实际上很难保证基金管理人不出现道德风险。因为基金管理是由人具体操作的,人在缺乏利益安排与法律严格监管的情况下,往往难以确保不作出损人利己的行为。此外,由于非公开募集基金的信息披露不完善,基金管理人由于不涉自身的利益,可能会不积极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必要的基金信息,故相对不利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保护,也蕴含着较大的风险。为此,无限合伙人具有出资的必要,这样才可以将无限合伙人的利益与其他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真实地捆绑在一起。无限合伙人在出于保护自己利益的前提下,自然会保护与自己的资金融合在一起的其他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出资。为了约束无限合伙人的行为,保护其他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因此,本条第一款规定,无限合伙人在基金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对基金财产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二、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合同应载明的事项
 
  本条第二款规定了,前款规定的非公开募集基金,其基金合同还应载明的事项。
 
  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的有限合伙制的非公开募集基金,应当符合合伙企业法对有限合伙企业的相关规定。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合伙协议除符合合伙企业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外,还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2)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3)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与违约处理办法;(4)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5)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的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责任;(6)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相互转变程序。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上述条款,本条第二款规定,有限合伙制的非公开募集基金,其基金合同除了包括本法第九十三条规定的内容以外,还应载明以下内容:
 
  1.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分为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其权利义务及承担的责任是不同的,因此在有限合伙制的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合同中应当明确区分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分类载明其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2.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非公开募集基金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的投资管理活动,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管理人,其行为直接决定着基金的投资收益,直接决定着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投资是否能够得到回报。为加强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监督,基金合同可以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作出规定;对出现约定条件的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予以除名,以更好地维护基金的收益及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3.基金份额持有人增加、退出的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责任。有限合伙制的非公开募集基金类似于有限合伙企业,是投资人财力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人力的结合,基金份额持有人增加、退出,对基金运作的影响更大。尤其是基金属于风险投资领域,一般在设立后经过若干年才会有投资回报,如果允许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非公开募集基金成立后不久就可以退出,将可能影响基金目的的实现,甚至直接导致基金的无法运转,损害其他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因此,对采用有限合伙形式的非公开募集基金,在基金合同中规定一个“封闭期”,限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期限内退出,同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增加、退出的条件和程序作出规定,并对违反约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责任加以明确。
 
  4.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转换程序。依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中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可以相互转换。对有限合伙制的非公开募集基金,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也可以相互转换。本条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身份的转换加以规范,为减少纠纷,基金合同可以对转换程序作出明确规定,如转换是否应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同意等。
 
  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与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三条有关合伙协议还应载明的事项基本是一致的。目的都在于约束无限合伙人的行为,即作为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的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行为。此外,无限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也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标签: 证券投资基金 非公募基金 无限合伙人
上一篇:证券投资基金法第92条(非公开募集基金应签订基金合同及其内容)条文内容及释义

下一篇:证券投资基金法第94条(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备案制度及证券投资范围)条文内容及释义

法律条文释义相关文章:

  • 证券投资基金法第153条(公司型或者合伙型基金适用本法)条文内容及释义

    本文介绍证券投资基金法第153条(公司型或者合伙型基金适用本法)条文内容及释义,内容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 证券投资基金法第153条条文内容 第一百五十三条 公开或者...

    时间:2024-12-25阅读:191标签: 证券投资基金 公司型基金 合伙型基金

  • 证券投资基金法第152条(基金涉外问题的特殊规定)条文内容及释义

    本文介绍证券投资基金法第152条(基金涉外问题的特殊规定)条文内容及释义,内容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 证券投资基金法第152条条文内容 第一百五十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

    时间:2024-12-25阅读:119标签: 基金 证券投资基金 涉外问题 特殊规定

  • 证券投资基金法第151条(依法收缴的罚款、罚金和没收的违法所得全部上缴国库)条文内容及释义

    本文介绍证券投资基金法第151条(依法收缴的罚款、罚金和没收的违法所得全部上缴国库)条文内容及释义,内容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 证券投资基金法第151条条文内容 第...

    时间:2024-12-25阅读:115标签: 违法所得 证券投资基金 上缴国库

  • 证券投资基金法第150条(民事赔偿责任优先原则)条文内容及释义

    本文介绍证券投资基金法第150条(民事赔偿责任优先原则)条文内容及释义,内容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 证券投资基金法第150条条文内容 第一百五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应当...

    时间:2024-12-25阅读:199标签: 民事赔偿 证券投资基金

  • 证券投资基金法第149条(刑事责任)条文内容及释义

    本文介绍证券投资基金法第149条(刑事责任)条文内容及释义,内容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 证券投资基金法第149条条文内容 第一百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

    时间:2024-12-25阅读:85标签: 刑事责任 证券投资基金

  • 证券投资基金法第148条(对有关责任人员可以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条文内容及释义

    本文介绍证券投资基金法第148条(对有关责任人员可以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条文内容及释义,内容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 证券投资基金法第148条条文内容 第一百四十八...

    时间:2024-12-25阅读:164标签: 证券投资基金 证券市场禁入

  • 证券投资基金法第147条(妨害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条文内容及释义

    本文介绍证券投资基金法第147条(妨害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条文内容及释义,内容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 证券投资基金法第14...

    时间:2024-12-25阅读:212标签: 工作人员 管理机构 证券投资基金 证券监督 治安管理处罚 执行公务

  • 证券投资基金法第146条(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承担的行政责任)条文内容及释义

    本文介绍证券投资基金法第146条(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承担的行政责任)条文内容及释义,内容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 证券投资基金法第146条条文内容 第一百四十...

    时间:2024-12-25阅读:220标签: 工作人员 行政责任 管理机构 证券投资基金 证券监督

  • 证券投资基金法第145条(对基金财产、基金份额持有人或者投资人造成损害应承担赔偿责任)条文内容及释义

    本文介绍证券投资基金法第145条(对基金财产、基金份额持有人或者投资人造成损害应承担赔偿责任)条文内容及释义,内容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 证券投资基金法第145条条...

    时间:2024-12-25阅读:231标签: 投资人 赔偿责任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财产 基金份额 持有人

  • 证券投资基金法第144条(未建立应急等风险管理制度和灾难备份系统,或者泄露有关非公开信息的法律责任)条文内容及释义

    本文介绍证券投资基金法第144条(未建立应急等风险管理制度和灾难备份系统,或者泄露有关非公开信息的法律责任)条文内容及释义,内容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 证券投资...

    时间:2024-12-25阅读:126标签: 法律责任 证券投资基金 风险管理制度

热门内容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惩罚性赔
  • 公司法第88条原文规定内容及条文释
  • 劳动合同法第38条(劳动者单方解除
  • 劳动合同法第36条(协商解除劳动合
  • 宪法第35条(言论、出版、集会、结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2条(机动车在道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2条(处理交通事
  • 行政处罚法第28条(纠正违法行为、
  • 行政处罚法第33条(不予行政处罚情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交通肇事犯

最新资讯

  • 公司法第24条(电子通讯召开
  • 公司法第23条(股东不得滥用
  • 公司法第22条(禁止利用关联
  • 公司法第21条(股东应当依法
  • 公司法第20条(企业社会责任
  • 公司法第19条(公司经营活动
  • 公司法第18条(党基层组织活
  • 公司法第17条(公司职工依法

推荐内容

热门标签

    审判 工资 实施细则 公安机关 举证 租赁合同 职业病 办法 立功 刑事犯罪 监督 企业并购

 粤ICP备17072420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902000124号 工商网监备  

深圳市厚德汇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网络中心制作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和图片系作者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发邮件到494483749@qq.com投诉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