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免费在线法律咨询服务_厚德汇法网
  • 网站首页
  • 法律常识
    • 咨询指南
    • 婚姻家庭
    • 刑事案件
    • 劳动纠纷
    • 网络电商
    • 知识产权
    • 交通事故
    • 债权债务
    • 损害赔偿
    • 合同法律
    • 房产地产
    • 司法典型案例
    • 白皮书
  • 诉讼指南
    • 诉讼常识
    • 民事诉讼
    • 刑事诉讼
    • 行政诉讼
    • 司法鉴定
    • 证据规则
    • 法院执行
  • 企业法务
    • 工商财税
    • 股权
    • 公司治理
  • 律师推荐
    • 婚姻律师
    • 律师业务
  • 法律文书
    • 合同范本
    • 律师函
    • 起诉书
    • 辩护词
    • 表格函件
  • 法律法规
    • 法律条文释义
    • 证券期货法律法规
    • 民商法
    • 刑法
    • 社会法
    • 行政法
    • 经济法
    • 司法解释
    • 党纪法规
    • 国家行政法规
    • 地方法规规章
  • 法律资讯
  • 关于我们
专业律师团队提供免费在线法律咨询
    主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条文释义 > >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60条(联合社选举和表决形式)条文内容及释义

2025-01-02 15:34 admin
本文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60条(联合社选举和表决形式)条文内容及释义,内容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60条条文内容

 
  第六十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社一票。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60条条文释义


  本条是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选举和表决形式的规定。
 
  一、成员大会实行一社一票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区别于其他市场主体的重要特征
 
  实行一社一票,是联合社的成员社地位平等的反映,成员社不论规模大小、出资额多少、与联合社的交易量的大小,在联合社中的地位都是平等的,在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的投票权都只能有一票,并且每一票都是平等的,分量相同,没有附加表决权。实行一社一票,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重要特征,是区别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他市场主体的主要特征之一。公司等市场主体一般按出资额大小或所占股份多少决定投票权的大小,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一人一票制的基础上可以实行附加表决权,联合社是完全意义上的成员地位平等,成员之间的投票权不存在差异。正确理解联合社,实行一社一票应注意以下两点:
 
  1.联合社的成员只能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其他主体不能加入联合社。由于2007年施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未对联合社作出规定,实践中,联合社的成员多种多样,有的地方规定,联合社成员必须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允许企业等组织加入联合社;有的地方规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可以加入联合社;有的地方规定,自然人不得成为联合社成员;有的地方规定农民可以成为联合社成员。本法在修订过程中,有的委员和地方建议明确只有农民专业合作社才能成为联合社的成员。本条规定的“一社一票”中的“一社”指的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包括企业等其他经营主体,即企业等其他经营主体不能加入联合社。主要考虑是:本法第十九条已明确规定,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组织,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这一规定已经为企业等相关单位和个人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提供了有效的途径,进而也为这些单位和个人进入联合社提供了通道。如果允许企业等单位和个人加入联合社,可能会影响这些单位和个人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不利于基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2.联合社的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只能实行一社一票,成员社不享有附加表决权。这是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差异。根据本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对一人一票的基本表决权和附加表决权相结合的投票形式作了规定,出资额或者与本社交易量(额)较大的成员可以享有附加表决权。本条没有赋予联合社成员大会投票附加表决权,主要是考虑到法律允许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附加表决权,是为了鼓励工商资本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门设置的有中国特色的制度。而联合社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高级阶段,所有的成员均为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再需要吸引其他企业进入,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之间的合作,不规定附加表决权更能体现合作社的民主管理原则。
 
  二、理事会、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形式
 
  本条只对联合社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社一票作了规定,未对理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形式作出规定。根据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本章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定。对于联合社设立了理事会或监事会的,理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应当适用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实行一人一票。
 
 

标签: 农民 选举 合作社 联合社 表决
上一篇: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59条(社联合社组织机构)条文内容及释义

下一篇: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61条(联合社盈余分配办法)条文内容及释义

法律条文释义相关文章:

  •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73条(承包租赁经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或者服务的职工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律适用)条文内容及释义

    本文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73条(承包租赁经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或者服务的职工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律适用)条文内容及释义,内容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 农民专...

    时间:2025-01-02阅读:232标签: 法律适用 合作社 办农民

  •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72条(提供虚假材料的法律责任)条文内容及释义

    本文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72条(提供虚假材料的法律责任)条文内容及释义,内容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72条条文内容 第七十二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

    时间:2025-01-02阅读:105标签: 法律责任 农民 合作社 虚假材料

  •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71条(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的法律责任)条文内容及释义

    本文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71条(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的法律责任)条文内容及释义,内容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71条条文内容 第七十一条 农民专...

    时间:2025-01-02阅读:154标签: 法律责任 经营活动 农民 合作社

  •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70条(以欺诈手段取得登记的法律责任)条文内容及释义

    本文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70条(以欺诈手段取得登记的法律责任)条文内容及释义,内容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70条条文内容 第七十条 农民专业合作...

    时间:2025-01-02阅读:245标签: 法律责任 农民 合作社 欺诈手段

  •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69条(损害农民专业合作社利益行为的法律责任)条文内容及释义

    本文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69条(损害农民专业合作社利益行为的法律责任)条文内容及释义,内容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69条条文内容 第六十九条...

    时间:2025-01-02阅读:241标签: 法律责任 农民 合作社

  •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68条(用电用地优惠政策)条文内容及释义

    本文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68条(用电用地优惠政策)条文内容及释义,内容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68条条文内容 第六十八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农产...

    时间:2025-01-02阅读:138标签: 优惠政策 农民 合作社

  •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67条(税收优惠)条文内容及释义

    本文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67条(税收优惠)条文内容及释义,内容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67条条文内容 第六十七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享受国家规定的对...

    时间:2025-01-02阅读:100标签: 农民 合作社 税收优惠

  •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66条(金融支持)条文内容及释义

    本文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66条(金融支持)条文内容及释义,内容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66条条文内容 第六十六条 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应当采取多种...

    时间:2025-01-02阅读:198标签: 农民 合作社

  •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65条(财政扶持)条文内容及释义

    本文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65条(财政扶持)条文内容及释义,内容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65条条文内容 第六十五条 中央和地方财政应当分别安排资金...

    时间:2025-01-02阅读:109标签: 农民 合作社 财政扶持

  •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64条(产业政策倾斜)条文内容及释义

    本文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64条(产业政策倾斜)条文内容及释义,内容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64条条文内容 第六十四条 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

    时间:2025-01-02阅读:123标签: 农民 合作社 产业政策

热门内容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惩罚性赔
  • 公司法第88条原文规定内容及条文释
  • 劳动合同法第38条(劳动者单方解除
  • 劳动合同法第36条(协商解除劳动合
  • 宪法第35条(言论、出版、集会、结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2条(机动车在道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2条(处理交通事
  • 行政处罚法第28条(纠正违法行为、
  • 行政处罚法第33条(不予行政处罚情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交通肇事犯

最新资讯

  • 公司法第24条(电子通讯召开
  • 公司法第23条(股东不得滥用
  • 公司法第22条(禁止利用关联
  • 公司法第21条(股东应当依法
  • 公司法第20条(企业社会责任
  • 公司法第19条(公司经营活动
  • 公司法第18条(党基层组织活
  • 公司法第17条(公司职工依法

推荐内容

热门标签

    审判 工资 实施细则 公安机关 举证 租赁合同 职业病 办法 立功 刑事犯罪 监督 企业并购

 粤ICP备17072420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902000124号 工商网监备  

深圳市厚德汇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网络中心制作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和图片系作者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发邮件到494483749@qq.com投诉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