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免费在线法律咨询服务_厚德汇法网
  • 网站首页
  • 法律常识
    • 咨询指南
    • 婚姻家庭
    • 刑事案件
    • 劳动纠纷
    • 网络电商
    • 知识产权
    • 交通事故
    • 债权债务
    • 损害赔偿
    • 合同法律
    • 房产地产
    • 司法典型案例
    • 白皮书
  • 诉讼指南
    • 诉讼常识
    • 民事诉讼
    • 刑事诉讼
    • 行政诉讼
    • 司法鉴定
    • 证据规则
    • 法院执行
  • 企业法务
    • 工商财税
    • 股权
    • 公司治理
  • 律师推荐
    • 婚姻律师
    • 律师业务
  • 法律文书
    • 合同范本
    • 律师函
    • 起诉书
    • 辩护词
    • 表格函件
  • 法律法规
    • 法律条文释义
    • 证券期货法律法规
    • 民商法
    • 刑法
    • 社会法
    • 行政法
    • 经济法
    • 司法解释
    • 党纪法规
    • 国家行政法规
    • 地方法规规章
  • 法律资讯
  • 关于我们
专业律师团队提供免费在线法律咨询
    主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条文释义 > >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5条(法人地位和财产制度)条文内容及释义

2025-01-02 10:01 admin
本文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5条(法人地位和财产制度)条文内容及释义,内容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5条条文内容

 
  第五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依照本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农民专业合作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5条条文释义


  本条是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地位和财产制度的规定。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人地位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人地位,是指农民专业合作社具有拟制的法律人格,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承担民事义务。赋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地位,是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律主体资格的关键问题,也是2006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立法时争议较大的问题。最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明确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依照本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当然,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成为法人,必须依照本法去登记机关登记,具备本法第十二条规定的五项条件,即有五名以上符合本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的成员;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章程;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组织机构;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农民专业合作社经依法注册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后,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登记财产权利(例如申请自己的字号、商标或者专利)、从事经济活动(例如与其他市场主体订立合同、向银行申请贷款)和参加诉讼活动,并且可以依法享有国家专门对合作社的财政、金融和税收等方面的优惠。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产制度
 
  财产制度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其他企业相区别的一个重要特征,是整个合作社法的基础制度。根据本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这一规定有两层含义:一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产构成,主要有五个来源,即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这五项来源形成的财产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债务承担责任的保证。二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对上述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这一规定和本法第六条、第二十八条等的规定共同构成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产制度。法人财产权不等同于法人对其财产享有所有权,例如《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国有企业享有法人财产权,依法独立支配国家经营管理的财产,再如对国有土地,企业法人享有的只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否有独立财产也应以其是否具有独立支配的财产从事交易并因此获得交易对象信任、保障交易安全为衡量标准,应当侧重的是独立的对财产的利用与处分权利,而非对财产拥有所有权。农民专业合作社本质上是互助性经济组织,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对其成员具有非营利性质,财产的收益权应当归其成员所有,所以本法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对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处分的权利,未规定收益权,财产的收益均要量化为成员份额。但是,这不影响农民专业合作社独立行使对这些财产的支配权利,其成员不能对自己作为出资的财产直接行使占有、使用、处分的权利,只能通过民主管理的方式来用集体的共同意志来经营管理这些财产。
 
 

标签: 农民 合作社 法人地位 财产制度
上一篇: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4条(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条文内容及释义

下一篇: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6条(成员有限责任)条文内容及释义

法律条文释义相关文章:

  •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73条(承包租赁经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或者服务的职工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律适用)条文内容及释义

    本文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73条(承包租赁经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或者服务的职工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律适用)条文内容及释义,内容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 农民专...

    时间:2025-01-02阅读:232标签: 法律适用 合作社 办农民

  •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72条(提供虚假材料的法律责任)条文内容及释义

    本文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72条(提供虚假材料的法律责任)条文内容及释义,内容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72条条文内容 第七十二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

    时间:2025-01-02阅读:105标签: 法律责任 农民 合作社 虚假材料

  •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71条(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的法律责任)条文内容及释义

    本文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71条(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的法律责任)条文内容及释义,内容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71条条文内容 第七十一条 农民专...

    时间:2025-01-02阅读:154标签: 法律责任 经营活动 农民 合作社

  •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70条(以欺诈手段取得登记的法律责任)条文内容及释义

    本文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70条(以欺诈手段取得登记的法律责任)条文内容及释义,内容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70条条文内容 第七十条 农民专业合作...

    时间:2025-01-02阅读:245标签: 法律责任 农民 合作社 欺诈手段

  •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69条(损害农民专业合作社利益行为的法律责任)条文内容及释义

    本文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69条(损害农民专业合作社利益行为的法律责任)条文内容及释义,内容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69条条文内容 第六十九条...

    时间:2025-01-02阅读:241标签: 法律责任 农民 合作社

  •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68条(用电用地优惠政策)条文内容及释义

    本文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68条(用电用地优惠政策)条文内容及释义,内容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68条条文内容 第六十八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农产...

    时间:2025-01-02阅读:138标签: 优惠政策 农民 合作社

  •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67条(税收优惠)条文内容及释义

    本文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67条(税收优惠)条文内容及释义,内容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67条条文内容 第六十七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享受国家规定的对...

    时间:2025-01-02阅读:100标签: 农民 合作社 税收优惠

  •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66条(金融支持)条文内容及释义

    本文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66条(金融支持)条文内容及释义,内容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66条条文内容 第六十六条 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应当采取多种...

    时间:2025-01-02阅读:198标签: 农民 合作社

  •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65条(财政扶持)条文内容及释义

    本文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65条(财政扶持)条文内容及释义,内容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65条条文内容 第六十五条 中央和地方财政应当分别安排资金...

    时间:2025-01-02阅读:109标签: 农民 合作社 财政扶持

  •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64条(产业政策倾斜)条文内容及释义

    本文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64条(产业政策倾斜)条文内容及释义,内容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64条条文内容 第六十四条 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

    时间:2025-01-02阅读:123标签: 农民 合作社 产业政策

热门内容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惩罚性赔
  • 公司法第88条原文规定内容及条文释
  • 劳动合同法第38条(劳动者单方解除
  • 劳动合同法第36条(协商解除劳动合
  • 宪法第35条(言论、出版、集会、结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2条(机动车在道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2条(处理交通事
  • 行政处罚法第28条(纠正违法行为、
  • 行政处罚法第33条(不予行政处罚情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交通肇事犯

最新资讯

  • 公司法第24条(电子通讯召开
  • 公司法第23条(股东不得滥用
  • 公司法第22条(禁止利用关联
  • 公司法第21条(股东应当依法
  • 公司法第20条(企业社会责任
  • 公司法第19条(公司经营活动
  • 公司法第18条(党基层组织活
  • 公司法第17条(公司职工依法

推荐内容

热门标签

    审判 工资 实施细则 公安机关 举证 租赁合同 职业病 办法 立功 刑事犯罪 监督 企业并购

 粤ICP备17072420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902000124号 工商网监备  

深圳市厚德汇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网络中心制作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和图片系作者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发邮件到494483749@qq.com投诉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