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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法第26条(国家的市场价格总水平政策目标和调控手段)条文内容及释义

2024-12-09 22:11 admin
本文介绍价格法第26条(国家的市场价格总水平政策目标和调控手段)条文内容及释义,内容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价格法第26条条文内容

 
第二十六条    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是国家重要的宏观经济政策目标。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和社会承受能力,确定市场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综合运用货币、财政、投资、进出口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予以实现。
 

价格法第26条条文释义

 
        本条是对国家的市场价格总水平政策目标和调控手段的规定。
 
      一、首先,我们要弄清楚什么是市场价格总水平。市场价格总水平也叫一般价格水平。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的时期内,在全社会范围内各种商品和服务价格变动的平均或综合。它是一个总括的概念,不具体指某一种或某几种商品服务价格的变动水平;它是一个大范围的地域的概念,不具体指某一集市或某一摊位商品服务价格水平,而是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范围内价格的变动状态;它是一个时间段的价格变动状态,而不是一个静止的某一时某一分的价格,它是一个比较的概念,指出此时与彼时价格变动的情况。价格总水平是对一个国家、一个地域范围内商品服务价格水平进行观测、计算和比较的结果,体现其宏观经济发展基本状态的一个侧面。价格总水平的变动有三种方式:波动不大、上升和下降。通常,价格总水平上升就是指单位货币购买力下降,也就是通货膨胀。价格总水平的下降,就是通货紧缩。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也就是使市场价格总水平波动不大。

        二、我们要弄清楚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在我国现阶段的重要意义。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中提出:“要努力做到物价上涨率低于经济增长率”,党中央和国务院确定九五期间经济增长率为8%,所以这期间市场价格总水平的上升幅度不能超过8%。这就是我国现阶段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的政策目标。过分高于这个目标或低于这个目标,国家就根据需要进行宏观调控。所谓价格总水平的稳定,有两层意思,一是指价格总水平不是绝对值不变,而是指变动不大,变动的幅度是各方面能够承受,对居民和社会生活影响不大,另外一个方面是,并不排除某个商品或某几类商品有较大幅度的变动,只是这种变动仍然符合价值规律,并没有推动价格总水平的剧烈波动。价格总水平的稳定,有如下重要意义:1.商品价格上涨,说明人民手中的钱数量虽然相同,但换取商品的数量减少,品质下降。商品价格下降,意味着同样数量的货币能换取更多更好的商品和服务,因此,稳定价格总水平,意义重大;2.稳定价格总水平能促进生产服务的发展,扩大商品和服务的流通。企业是需要有一个稳定的价格环境的;3.没有稳定的市场价格总水平,国家进行宏观管理和调控的难度加大;4,国家为稳定财政金融,维护国家对外信誉,也需要市场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

        我国确定市场价格总水平稳定的政策目标,第一是为安定人民生活;第二是为了促进生产发展;第三是为了稳定国民经济;第四是为了改善价格结构,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实现结构调整。需要指出的是,市场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是一个综合的、宏观的、全局的和全面的指标。

        三、有了市场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就要有必要的政策措施保证执行。江泽民总书记在党的十五大的报告中指出:“宏观调控的主要任务,是保持经济总量平衡,抑制通货膨胀,促进重大经济结构优化,实现经济稳定增长。宏观调控主要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国家为了实现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的政策目标,需要综合运用各种手段来加以实现。涉及国家宏观经济的方方面面的,诸如财政、货币、投资、进出口等政策和措施都与市场价格总水平的波动有密切关系,下面逐一简单介绍。

        1.货币政策与价格总水平调控

        我们知道,价格总水平上升即意味着货币购买力降低也即货币贬值。也就是说,价格与货币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通常,一个国家的工农业总产值是一个固定的量,总供给量是固定的,如果在生产流通领域里的货币供应过多,单位货币的购买力必然降低,价格呈上升趋势。1997年,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1998年起,通过中央银行对货币供给的管理来调节货币供应量,取消贷款规模的计划管理,取消对国有商业银行贷款限额的控制,在推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风险管理的基础上,实行计划指导、自求平衡、比例管理、间接调控。中国人民银行将从过去依靠贷款规模指令性计划控制,转变为根据国家确定的经济增长、物价控制目标和影响货币流通的各种因素,综合运用利率、公开市场业务、存款准备金、再贷款和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间接调控货币供应量,保持币值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在运用这些货币政策工具时,有三种办法可以采取,一是公开市场业务,即中央银行在公开市场上通过买卖政府债券来增加或减少商业银行准备金。通货膨胀较高时,为了控制货币供给量过快增长,中央银行在公开市场卖出政府债券,商业银行买进,其准备金减少,贷款规模缩小,利率上升,社会总需求减少,有利于价格的稳定;二是降低贴现率,所谓贴现率就是银行用政府债券或其他合法有效的票据作担保,向中央银行借款时所支付的利率。中央银行提高贴现率,商业银行贷款规模缩小,投资和总需求减少;三是中央银行提高商业银行准备金率(即准备金对存款的法定比例),迫使商业银行减少贷款规模,投资和社会需求减少。由于我国在这方面的工作才开始,还有一段时间的磨合才能进入良好状态。还有待在实践中取得经验。而在此之前,除了贷款规模的计划控制之外,主要把固定资产的投资规模控制作为一个重要手段,来限制流通领域的货币供应过多。这是结合我国的国情采取的控制通货膨胀的手段,主要是起预防作用。
 
      2.财政政策和价格总水平调控
 
      财政政策措施对价格总水平调控,主要是通过财政收支的变动来影响宏观经济活动水平并进而影响价格总水平。财政是一个国家的管家。为减少流通中的货币供应量,就应从增收和节支开始。节约开支首先是减少政府购买力。当总支出不足,失业增加时,政府就扩大自身对商品和服务的需求,增加政府采购,包括举办大型公共工程等。反过来,当通货膨胀出现时,就需要减少政府花费,压缩总需求,减少流通过程中的货币。增加政府收入就要新开税种,提高税率,压缩减免税范围。从而减少投资和消费,抑制通货膨胀。
 
      3.投资政策和价格总水平调控
 
      采用投资政策措施来调控价格总水平,涉及政府行为、企业行为和居民个人行为三个方面。第一政府行为方面,从改革投融资体制入手,有些问题得到共识并也实际运用。比如,从投资方向上,重点投向农业、基础设施产业、科教文化事业、第三产业等,压缩简单加工工业。使结构更加优化,固定资产投资转入消费的时间滞后;以技术改造为重点,以现有企业为依托,通过改革、改组和改造提高现有生产能力,通过市场竞争,促进现有资产合理流动和优化组合,减少资金的注入;减少流通中的货币供应量,防止价格总水平的上升。第二企业行为方面,明晰产权,让企业在市场中有序竞争,鼓励企业从内涵上下功夫,不搞或少搞外延扩张,鼓励企业破产兼并,约束企业的投资规模和流动资金。第三从居民个人投资和消费方面,引导居民投资方向。提倡勤俭节约,减少短期消费,以减少市场价格总水平波动的短期压力。

        4.进出口政策和价格总水平调控

        从进出口政策措施对价格总水平的关系来看,主要是通过关税、政府管制进出口和国内市场管理来完成的。调节国内市场,改善消费结构,促进了市场竞争和国内产业结构调整,使国民经济走上了良性发展轨道。特别是中国经济即将更进一步融入国际经济,我国市场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如何与国际市场接轨,有待深入研究。国际和国内两个市场都面临激烈竞争,价格战略应引起足够重视。从这一实践也可以看出,进出口与价格总水平调控存在一定的关系。

        综合起来看,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是国家重要的宏观政策目标,为实现这个目标,要照顾到各方面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要综合利用各种宏观调控措施才能收到实效,在制定政策和采取措施时,既要有灵活性,又不能做样子,在采取宏观措施时,既要有长远政策目标,又要有临时紧急措施,才能事半功倍,收到好的效果。从这一轮经济运行软着陆的情况看,我国政府所采取的政策和措施是适当的。从长远来看,主要在于深化改革,建立健全法律、政策和制度,也要增强对新情况的分析、研究和预测。防患于未然。而不仅仅是市场价格总水平剧烈波动之后的治理措施。
 
标签: 价格法 市场价格 调控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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