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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指定海口海事法院集中受理国际多式联运合同纠纷及国际航空运输合同纠纷案件的意见
2025-05-05 09:34
admin
发布单位: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2 年 6 月 7 日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指定海口海事法院集中受理国际多式联运合同纠纷及国际航空运输合同纠纷案件的意见
琼高法〔2022〕159 号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为海南自由贸港建 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法发〔2021〕1 号)有关规定, 更好地服务保障海南自由贸易港实施高度自由便利开放的运输 政策,创建自由贸易港一流营商环境,根据
民事诉讼法
的相关规 定,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定海口海事法院管辖我省的国际多式联运合同纠纷及 国际航空运输合同纠纷案件。
二、本规定施行前,我省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但尚未审结 的上述案件, 由原受理法院继续审理。
三、本规定施行前,二审法院已经受理,拟指定再审、发回 重审的案件, 由原一审法院审理。
四、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
2022 年 6 月 7 日印发
标签:
合同纠纷
航空运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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