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根据《
公司法》第四条,股东权益是指股东基于出资行为,对公司净资产(总资产减去负债)享有的剩余索取权,包括资产收益、重大决策参与等权利。而所有者权益是会计学概念,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企业会计准则》)。本文从法律与会计双视角解析“股东权益”与“所有者权益”的关系,结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司法案例,阐明两者在本质上的同一性及表述差异,帮助读者准确理解企业净资产的权利归属问题。
目录
一、定义解析:股东权益与所有者权益的本质关联
二、法律视角:股东权益的法定权利与义务
三、会计视角:所有者权益的财务构成与计量
四、司法实践:法院对两者关系的认定与案例解析
五、特殊情形:非公司制企业的权益表述差异
六、2025年新规对权益认定的影响
一、定义解析:股东权益与所有者权益的本质关联
(一)法律定义
根据《公司法》第四条,股东权益是指股东基于出资行为,对公司净资产(总资产减去负债)享有的剩余索取权,包括资产收益、重大决策参与等权利。
而所有者权益是会计学概念,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企业会计准则》)。
核心结论:
在公司制企业中,股东权益是所有者权益的具体表现形式,两者在本质上指向同一对象——企业净资产的权利归属。
二、法律视角:股东权益的法定权利与义务
(一)股东权益的法定内容
1、资产收益权:股东有权按实缴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法》第三十四条);
2、决策参与权:通过股东会表决重大事项(如修改章程、增减资本);
3、选择管理者权: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
4、知情权: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财务报告(《公司法》第三十三条)。
(二)股东义务的边界
1、出资义务:按章程规定缴纳出资,否则需向公司足额缴纳并赔偿损失(《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2、忠实义务: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公司法》第二十条)。
三、会计视角:所有者权益的财务构成与计量
(一)所有者权益的财务构成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所有者权益包括:
1、股本(实收资本):股东实际缴纳的出资额;
2、资本公积:出资溢价、资产重估增值等;
3、盈余公积:从净利润中提取的法定与任意盈余公积;
4、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的结存利润。
计算公式:
所有者权益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二)股东权益的会计体现
在公司制企业中,股东权益通过以下科目反映:
1、股份有限公司:称为“股本”;
2、有限责任公司:称为“实收资本”。
四、司法实践:法院对两者关系的认定与案例解析
(一)典型司法认定
1、法院观点:
“股东权益是所有者权益在公司制企业中的具体表现,两者在本质上无差异”(参考最高院案例);
“股东知情权纠纷中,股东查阅公司财务账簿的权利基础是所有者权益的剩余索取权”(参考华律网案例)。
2、争议焦点:
非公司制企业: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所有者权益不称为“股东权益”,但实质权利与股东权益一致;
破产清算:股东权益的清偿顺序需遵循《
企业破产法》,与所有者权益的财务处理一致。
五、特殊情形:非公司制企业的权益表述差异
(一)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
1、独资企业:所有者权益称为“业主权益”,直接体现为业主对企业的全部资产权利;
2、合伙企业:称为“合伙人权益”,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或协议约定享有权益。
(二)法律与会计的协调
2、会计层面:仍按《企业会计准则》核算所有者权益,但术语表述不同。
六、2025年新规对权益认定的影响
1、《公司法》修订:
明确股东权益的行使程序(如电子会议合法化);
强化控股股东的忠实义务,防止滥用权利损害小股东权益。
2、会计准则更新:
细化其他综合收益的会计处理,提升所有者权益计量的透明度。
结语
股东权益与所有者权益在本质上指向同一经济实质——企业净资产的权利归属,但在法律术语与会计表述上存在差异。公司制企业中,股东权益是所有者权益的法定形式;非公司制企业则采用“业主权益”“合伙人权益”等表述。理解这一区别,有助于准确把握企业权益结构及权利行使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