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刑法第29条(教唆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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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29条条文内容
第二十九条 【教唆犯】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第29条主旨
本条是关于对教唆犯处罚原则的规定。
刑法第29条实务要点速览
1. 一句话理解: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 处罚规则:教唆他人犯罪的,按照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3. 从重情形: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4. 未遂教唆: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的,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5. 常见误区:误区一:教唆他人犯罪不构成犯罪——错,教唆犯依法按照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误区二:教唆未成年人犯罪从轻处罚——错,应当从重处罚;误区三:被教唆人没有实施被教唆的罪教唆犯就不受处罚——错,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6.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九条(现行有效文本)。
刑法第29条条文释义
本条分为两款。
第一款是关于对教唆他人犯罪的处罚原则和从重处罚情节的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在罪犯分类中称“教唆犯”。
根据本款的规定,对教唆犯,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是指教唆犯罪的人教唆的方法、手段及教唆的程度,对完成共同犯罪所起的作用,即在实行所教唆的犯罪中所起的作用。
由于教唆犯教唆的方法、手段及教唆的程度不同,对完成所教唆的犯罪所起的作用不同,其行为的危害程度也不同,因此,规定“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按主犯处罚;起次要作用的,按从犯处罚。
由于未成年人经历少,思想尚未成熟,容易被教唆,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行为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因此,规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重处罚”。
第二款是关于对教唆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规定。根据本款规定,如果被教唆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所谓“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包括两种情况:
一是教唆犯的教唆,对被教唆人没有起到促成犯意,实施犯罪的作用,被教唆人既没有实施教唆犯教唆的犯罪,也没有实施其他犯罪,其教唆行为没有造成直接的犯罪结果;
二是被教唆人没有犯所教唆的罪,但因为受教唆而犯了其他罪。不论哪一种情况,都是教唆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一般情况下,被教唆人没有实施所教唆的罪,教唆犯的教唆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要小,因此,本款规定对于上述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这里规定“可以”,是因为教唆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的实际情况复杂,对于教唆犯不能一律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从轻或减轻。
FAQ 高频问答
Q:如何理解本条规定?
A: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Q:本条关于“处罚规则”的规定是什么?
A:教唆他人犯罪的,按照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Q:本条关于“从重情形”的规定是什么?
A: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Q:本条关于“未遂教唆”的规定是什么?
A: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的,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Q:关于本规定有哪些常见误区?
A:误区一:教唆他人犯罪不构成犯罪——错,教唆犯依法按照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误区二:教唆未成年人犯罪从轻处罚——错,应当从重处罚;误区三:被教唆人没有实施被教唆的罪教唆犯就不受处罚——错,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Q:本规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A:《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九条(现行有效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