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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22条(犯罪预备)条文内容及释义解读,内容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
刑法第22条条文内容
第二十二条 【犯罪预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第22条主旨
本条是关于犯罪预备的概念及对预备犯处罚原则的规定。
刑法第22条实务要点速览
1. 一句话理解: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 预备行为: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
3. 处罚规则: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4. 常见误区:误区一:犯罪预备不构成犯罪——错,是犯罪预备;误区二:预备犯与既遂犯处罚相同——错,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误区三:犯罪预备没有法律规定——错,刑法有明确规定。
5.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现行有效文本)。
刑法第22条条文释义
本条分为两款。
第一款是关于犯罪预备概念的规定。根据本款的规定,犯罪预备是为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
犯罪预备具有两个主要特征:
一是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故意,即犯罪预备的目的是为了顺利地进行犯罪活动,实现犯罪意图,体现了预备犯的主观恶性,形成了对预备犯追究刑事责任的主观依据;
二是犯罪预备是为实行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准备工具”是指准备为实施犯罪所必需的作案工具和其他物品。“准备”包括收集、购买、制造,以及非法获取等活动。“制造条件”是指除准备犯罪工具和其他物品以外的其他为顺利进行犯罪活动,达到犯罪目的而创造条件的行为。
从准备工具对实施犯罪所起的作用来看,准备犯罪工具也是为实施犯罪制造条件。准备工具、制造条件,都是着手实施犯罪之前,准备犯罪的行为,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是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客观依据。
第二款是关于对预备犯处罚原则的规定。本款包含两层意思:
1.对预备犯,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2.对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由于预备犯仅处于犯罪的预备阶段,犯罪结果尚未发生,其社会危害程度要低于既遂犯,因此对预备犯的处罚要轻于既遂犯。但犯罪预备的预备情况,对实施犯罪,实现犯罪意图的作用不同,其社会危害程度也不同,因此本款规定,对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在认定犯罪预备行为时,应当注意划清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界限。
二者的主要区别是:
前者发生在行为人着手实施犯罪行为之前;
而后者发生在着手实施犯罪行为之后,即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但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得逞。后者的危害性要大于前者。危害程度不同,处罚也应不同。注意划清二者的界限,有利于正确适用刑罚,正确处理案件。
FAQ 高频问答
Q:如何理解本条规定?
A: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Q:本条关于“预备行为”的规定是什么?
A: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
Q:本条关于“处罚规则”的规定是什么?
A: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Q:关于本规定有哪些常见误区?
A:误区一:犯罪预备不构成犯罪——错,是犯罪预备;误区二:预备犯与既遂犯处罚相同——错,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误区三:犯罪预备没有法律规定——错,刑法有明确规定。
Q:本规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A:《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现行有效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