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刑法第27条(从犯
)条文内容及释义解读,内容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
刑法第27条条文内容
第二十七条 【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第27条实务要点速览
1. 一句话理解: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 从犯类型:①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②起辅助作用。
3. 处罚原则: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4. 常见误区:误区一:从犯不用受处罚——错,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并非一律不处罚;误区二:帮忙望风、提供工具也是主犯——错,起辅助作用的一般认定为从犯;误区三:从犯与胁从犯完全一样——错,胁从犯是受胁迫参加犯罪,依法另有规定。
5.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现行有效文本)。
刑法第27条条文释义
本条是关于从犯及其处刑原则的规定。
本条共分两款。
第一款是关于什么是从犯的规定。根据本款规定,从犯有两种情况:
一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所谓“起次要作用”是指在整个共同犯罪活动中,处于从属于主犯的地位,对主犯的犯罪意图表示赞成、附和、服从,听从主犯的领导、指挥,不参与有关犯罪的决策和谋划;在实施具体犯罪中,在主犯的组织、指挥下进行某一方面的犯罪活动,情节较轻,对整个犯罪结果的发生只起了次要的作用。
二是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这种从犯实际上是帮助犯,其特点是不直接参与具体犯罪行为的实施,在共同犯罪活动中,为完成共同犯罪只起了提供物质或者精神帮助的作用,如提供作案工具、为实行犯踩点望风、指示犯罪地点和犯罪对象、消除犯罪障碍等。他们的行为对完成共同犯罪只起了辅助作用。
第二款是关于对从犯如何处罚的规定。根据本款的规定,对于从犯,应当根据其参与犯罪的性质、情节及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等具体情况,或者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是符合我国刑法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
适用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实践中还存在对犯罪行为人给予精神鼓励的情况。对行为人实施犯罪给予精神鼓励的,是否以及如何承担刑事责任,需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分析:
一是如果犯罪行为人原本没有犯罪意图,因被他人鼓励、怂恿而实施犯罪的,则实施鼓励行为的行为人构成教唆犯。
二是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有犯罪意图,对其提供技术上建议或者增强其犯意的行为,事实上促成犯罪结果发生的,则属于精神上的帮助,可以认定构成帮助犯,属于从犯。
三是如果实施颂扬犯罪行为或者预祝犯罪成功等行为与犯罪行为人达成的犯罪结果没有明显的因果关系的,则不成立帮助犯。
FAQ 高频问答
Q:如何理解本条规定?
A: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Q:本条关于“从犯类型”的规定是什么?
A:①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②起辅助作用。
Q:本条关于“处罚原则”的规定是什么?
A: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Q:关于本规定有哪些常见误区?
A:误区一:从犯不用受处罚——错,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并非一律不处罚;误区二:帮忙望风、提供工具也是主犯——错,起辅助作用的一般认定为从犯;误区三:从犯与胁从犯完全一样——错,胁从犯是受胁迫参加犯罪,依法另有规定。
Q:本规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A:《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现行有效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