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
刑法第19条(又聋又哑的人、盲人犯罪的刑事责任)条文内容及释义解读,内容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
刑法第19条条文内容
第十九条 【又聋又哑的人、盲人犯罪的刑事责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第19条主旨
本条是关于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如何负刑事责任的规定。
刑法第19条实务要点速览
1. 一句话理解: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 主体范围:又聋又哑的人、盲人。
3. 处罚规则: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 常见误区:误区一:聋哑人犯罪一律不负刑事责任——错,是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误区二:盲人犯罪与普通人完全相同——错,盲人犯罪依法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误区三:听力或者语言障碍就可以适用本条规定——错,须是又聋又哑的人。
5.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九条(现行有效文本)。
刑法第19条条文释义
本条包含两层意思:
一是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是因为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虽然生理上有缺陷,但其并未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不属于无责任能力的人,因此,应当对其造成危害结果的行为负刑事责任。
二是对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样规定主要是考虑到行为人具有又聋又哑或者眼睛失明的生理缺陷,属于生理发育不健全的人,在社会生活中,接受教育、了解事物,都会受到一定限制和影响,辨认事物的能力也会低于正常人。
因此,对他们的处罚要轻于正常人。但由于具有上述生理缺陷的人实施犯罪的情节,造成危害结果的严重程度,以及行为人具有的生理缺陷等具体情况不同,处罚的轻重程度也应不同,因此,本条规定对“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所谓“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是指根据行为人的上述具体情况,决定是否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不是必须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于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危害后果严重的,也可以不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处理这类人犯罪,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FAQ 高频问答
Q:如何理解本条规定?
A: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Q:本条关于“主体范围”的规定是什么?
A:又聋又哑的人、盲人。
Q:本条关于“处罚规则”的规定是什么?
A: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Q:关于本规定有哪些常见误区?
A:误区一:聋哑人犯罪一律不负刑事责任——错,是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误区二:盲人犯罪与普通人完全相同——错,盲人犯罪依法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误区三:听力或者语言障碍就可以适用本条规定——错,须是又聋又哑的人。
Q:本规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A:《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九条(现行有效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