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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698条(一般保证人保证责任免除)条文内容及释义解读,内容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
民法典第698条条文内容原文
第六百九十八条 【一般保证人保证责任免除】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的,保证人在其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价值范围内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第698条实务要点速览
1. 一句话理解: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的,保证人在其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价值范围内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 免责条件: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的。
3. 免责范围:保证人在其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价值范围内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4. 常见误区:误区一:一般保证人提供了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后,债权人放弃行使权利时保证人仍要承担全部保证责任——错,保证人在其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价值范围内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误区二:一般保证人无论如何都不能免除保证责任——错,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免除;误区三:一般保证人保证责任免除没有法律规定——错,民法典有明确规定。
5.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八条(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民法典第698条主旨
本条是关于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的规定。
民法典第698条条文演变
本条是新增加的内容,原《担保法》对此没有规定。原《担保法解释》第24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权履行期间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了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的,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保证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在其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本条规定吸纳了于该规定。其实质内容没有变化,只是表述略有不同。
民法典第698条条文解读
原《担保法解释》起草者解释制定该条规定的理由,认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如果债权人要求一般保证人履行保证债务,保证人可以先诉抗辩权进行抗辩。但是,由先诉抗辩权的性质所决定,其只是一种延期的抗辩权,而并非免责抗辩权。如果在对债务人起诉或者执行后,仍不能清偿全部债务,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因此,保证人在一定条件下要考虑以适当的方法进行自我救济。在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保证人发现债务人尚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并向债权人提供了真实情况,此时如果债权人积极行使权利,通过诉讼或者其他途径控制债务人的财产,不仅能使自己的债权得到保障,而且也免除了保证人日后可能承担的责任。但是,如果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项财产流失而不能再被用来强制执行以清偿其债权,势必加重保证人的风险。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保证人要求在该项财产价值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应该说是合理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这样,保证人的延期履行抗辩权就演变成了一种新的免责抗辩权。
保证人向债权人提供主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时间,应当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在主债务履行期间,原则上保证人不能干涉债务人的履行行为,只有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主债务人没有全部或者部分履行债务,致使保证人有承担保证责任之虞时,保证人才能行使救济权,目的是使保证人自己免于承担保证责任,毕竟主合同的债务是主债务人的,主债务人是本位的第一债务人,保证人是第二位的补充债务人。
如果有证据证明,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但是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的,保证人在其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价值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适用指引
适用本条主要还是事实的认定问题。比如,保证人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这需要有证据证明。最强有力的证据是提供公证文书。当然也可以提供其他证据,形成证据链,达到人民法院能够确信的程度。
FAQ 高频问答
Q:如何理解本条规定?
A: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的,保证人在其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价值范围内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Q:本条关于“免责条件”的规定是什么?
A: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的。
Q:本条关于“免责范围”的规定是什么?
A:保证人在其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价值范围内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Q:关于本规定有哪些常见误区?
A:误区一:一般保证人提供了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后,债权人放弃行使权利时保证人仍要承担全部保证责任——错,保证人在其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价值范围内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误区二:一般保证人无论如何都不能免除保证责任——错,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免除;误区三:一般保证人保证责任免除没有法律规定——错,民法典有明确规定。
Q:本规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A:《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八条(2021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