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语境中,“抚养”“扶养”“赡养”是三个密切相关的概念,但因适用对象、义务主体和法律关系不同,存在显著差异。本文结合《
民法典》及司法实践,详解三者的区别与法律依据。
	 
 
	 
	一、抚养扶养和赡养三个法律概念的核心定义与适用范围
	
	1. 抚养
	
	定义:长辈对晚辈的经济供养、生活照顾及教育义务,强调“养育”和“保护”。
	
	义务主体: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对未成年子女、孙子女或外孙子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067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抚养义务;成年子女若无法独立生活(如在校学生、残疾等),父母仍需抚养。
	
	《民法典》第1074条:祖父母、外祖父母对父母已故或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负抚养义务。
	
	示例:父母
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支付抚养费。
 
	 
	2. 扶养
	
	定义:亲属间基于身份关系的经济支持和生活辅助,分“广义”和“狭义”:
	
	广义扶养:涵盖长辈对晚辈的“抚养”、平辈间的“扶养”、晚辈对长辈的“赡养”。
	
	狭义扶养:特指平辈亲属(如夫妻、兄弟姐妹)间的相互扶助。
	
	义务主体:
	
	夫妻:《民法典》第1059条明确夫妻互负扶养义务;
	
	兄弟姐妹:《民法典》第1075条要求兄姐对父母已故或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承担扶养义务;弟妹对曾扶养其长大的兄姐也需赡养。
	
	示例:丈夫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妻子需履行扶养义务提供生活费。
	 
	3. 赡养
	
	定义:晚辈对长辈的经济供养和生活照料义务,强调“反哺”和“回报”。
	
	义务主体:成年子女对父母、孙子女对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已故或无力赡养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067条:成年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负赡养义务;
	
	《民法典》第1074条:孙子女、外孙子女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义务(父母已故或无力赡养时)。
	
	示例:子女拒绝支付年迈父母的医疗费,父母可起诉要求履行赡养义务。
	 
	二、抚养扶养和赡养三者的核心区别
	
	
		
			
				| 
					概念 | 
				
					义务方向 | 
				
					适用对象 | 
				
					法律依据 | 
			
			
				| 
					抚养 | 
				
					长辈 → 晚辈 | 
				
					父母、祖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等 | 
				
					《民法典》第1067、1074条 | 
			
			
				| 
					扶养 | 
				
					平辈(如夫妻、兄弟姐妹) | 
				
					夫妻、兄姐对未成年弟妹 | 
				
					《民法典》第1059、1075条 | 
			
			
				| 
					赡养 | 
				
					晚辈 → 长辈 | 
				
					子女对父母、孙子女对祖父母 | 
				
					《民法典》第1067、1074条 | 
			
		
	
	   
	 
	三、抚养扶养和赡养常见争议与实务解答
	
	1. 继父母与继子女的义务
	
	抚养:若形成抚养教育关系(如共同生活、经济支持),继父母需对继子女履行抚养义务;
	
	扶养:成年继子女若曾受继父母扶养,需对继父母履行赡养义务(视为广义扶养)。
	
	2. 扶养义务能否免除?
	
	夫妻间:扶养义务以婚姻存续为前提,离婚后终止;但婚姻存续期间不得拒绝扶养;
	
	子女赡养:赡养是法定义务,除非父母有严重侵害子女权益的行为(如虐待)。
	
	3. 抚养费能否一次性支付?
	
	可协商一次性支付,但需明确约定后续不得追加费用(除非子女实际需求显著增加)。
	 
	四、抚养扶养和赡养典型案例参考
	 
	案例1:离婚后抚养费纠纷
	
	案情:父亲未按离婚协议支付抚养费,子女起诉要求支付拖欠费用。
	
	判决:法院依据《民法典》第1085条,判决父亲补足抚养费并按协议继续支付。
	
	案例2:兄弟姐妹间的扶养义务
	
	案情:兄姐拒绝扶养父母已故的未成年弟妹,法院判决兄姐需承担抚养费。
	
	案例3:子女不赡养父母
	
	案情:年迈父母无收入,子女拒绝赡养,法院依据《民法典》第1067条,判决子女每月支付赡养费。
	 
	 
	五、总结
	 
	抚养:长辈对晚辈的养育义务;
	
	扶养:平辈间的相互支持(如夫妻、兄弟姐妹);
	
	赡养:晚辈对长辈的反哺责任。
	
	厘清三者区别,有助于明确法律义务,避免家庭纠纷。若涉及具体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法条索引:
	 
	《民法典》第1059、1067、1074、1075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