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职务侵占会不会并处没收财产?”要澄清一个常见误区:职务侵占罪本身刑种只有罚金,没有没收财产;但主体若是国家工作人员,则定贪污罪,可没收财产。

一、职务侵占罪的法定刑
二、何时“并处没收财产”
三、参考案例(脱敏)
四、提醒
五、相关法条原文摘编(权威对照)
六、职务侵占并处没收财产风险防范与应对
七、延伸问答(实务常见疑惑)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或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处三年至十年有期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或无期并处罚金。
可见职务侵占罪的刑种是自由刑+罚金,法条未规定“没收财产”。
若行为人系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共财物,则构成贪污罪(第三百八十二条、三百八十三条),贪污罪数额特别巨大可并处没收财产。
所以“职务侵占并处没收财产”多发生在“实质是国家工作人员贪污”的情形,或与其他可没财产罪数罪并罚时。
某公司高管(非国家工作人员)侵占单位资金巨大,被判职务侵占罪并处罚金,未判没收财产;另一国企负责人同样行为被定贪污罪,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注:以下案例为脱敏处理的参考示例,人物、单位、案号均作化名,情节综合自公开裁判要旨,仅用于说明规则适用,不代表具体真实案件。)
不要误以为职务侵占必没收财产;但违法所得(侵占款)一定追缴退赔(刑法第六十四条)。
主体身份,决定罪名与财产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三百八十三条【贪污罪的处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六十四条【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围绕职务侵占并处没收财产,单位与个人都应树立刑事合规意识:对可能触及没收财产、罚金等财产刑的行为,事前杜绝侥幸心理,事中配合调查、主动退缴违法所得,事后依法行使执行异议与申诉权利。
具体到职务侵占并处没收财产,若您或家人涉及相关案件,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厘清个人合法财产与犯罪所得的边界,依法举证家属份额,争取保留必需生活费用与合法财产,避免财产被不当处置。
还要记住两条法定红线:其一,没收财产只针对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不得没收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并应为本人及扶养家属保留必需生活费(刑法第五十九条);其二,犯罪所得不是“没收财产”的对象,而是依刑法第六十四条予以追缴或退赔。守住这两条,才能准确预判财产风险、依法自护。
问:没收财产到底包括罪犯的哪些东西?
包括判决生效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存款、房产、车辆、股票、股权、理财产品等,可以是一部,也可以是全部。但必须保留本人及扶养家属的必需生活费,且不得没收家属份额。
问:“没收财产”和“追缴违法所得”是一回事吗?
不是。没收财产是刑罚,针对犯罪分子本人的合法财产;追缴违法所得是涉案财物处理措施,针对犯罪赚来的非法财物,应返还被害人或上缴国库(刑法第六十四条)。两者性质、对象都不同。
问:家属的财产会因为亲人犯罪被牵连没收吗?
我国实行罪责自负原则。没收财产限于犯罪分子本人个人所有的财产,子女、父母等家属的个人财产不会被没收;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也明确不得没收(刑法第五十九条)。但若家属名下财产实为犯罪所得,会被依法追缴而非“没收财产”。
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法定刑为自由刑+罚金,无没收财产;若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则定贪污罪,可并处没收财产。侵占款必追缴退赔。
主体身份决定罪名与财产后果。
| 序号 | 法律名称 | 版本 | 条款号 |
|---|---|---|---|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2020修正 | 第二百七十一条 |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2020修正 | 第三百八十三条 |
|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2020修正 | 第六十四条 |
| 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2020修正 | 第五十九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