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收财产属于什么处罚(刑罚性质与行政处罚的界限)
有人把“没收财产”理解为一种行政处罚,这是误区。它实际上是刑事处罚中的附加刑。...
【摘要】被判“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到底哪些东西会被收走?搞清楚范围,既是对罪犯权利的保障,也关系家属利益。

一、包括哪些:罪犯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
二、明确不包括哪些
三、参考案例(脱敏)
四、实务中的财产查明
五、相关法条原文摘编(权威对照)
六、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包括哪些风险防范与应对
七、延伸问答(实务常见疑惑)
“全部”指判决生效时罪犯个人所有财产的全部,常见有:银行存款、现金、房产、车辆、股票、基金、股权、理财产品、贵重首饰、债权等。
这些财产不论取得于婚前婚后、犯罪前后,只要是本人合法所有,都可能在没收范围内。
第一,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如配偶份额、子女名下合法财产)不得没收;第二,必须为罪犯及其扶养家属保留必需生活费;第三,犯罪所得不叫“没收财产”,而是依刑法第六十四条追缴。
三者加起来,就是没收财产的“边界”。
吴某因集资诈骗被判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执行中,法院查明其名下有一处个人房产、存款80万元及部分股票;其妻子名下的婚前房产、夫妻共同存款中妻子的一半均未被纳入,最终仅没收吴某个人财产部分。
(注:以下案例为脱敏处理的参考示例,人物、单位、案号均作化名,情节综合自公开裁判要旨,仅用于说明规则适用,不代表具体真实案件。)
执行时会通过查控系统摸清罪犯财产,必要时责令其申报;隐匿、转移财产的,被发现后仍将追缴。
家属对某项财产主张权利的,应提供证据,由法院审查后剔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九条【没收财产的范围】:“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围绕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包括哪些,单位与个人都应树立刑事合规意识:对可能触及没收财产、罚金等财产刑的行为,事前杜绝侥幸心理,事中配合调查、主动退缴违法所得,事后依法行使执行异议与申诉权利。
具体到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包括哪些,若您或家人涉及相关案件,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厘清个人合法财产与犯罪所得的边界,依法举证家属份额,争取保留必需生活费用与合法财产,避免财产被不当处置。
还要记住两条法定红线:其一,没收财产只针对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不得没收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并应为本人及扶养家属保留必需生活费(刑法第五十九条);其二,犯罪所得不是“没收财产”的对象,而是依刑法第六十四条予以追缴或退赔。守住这两条,才能准确预判财产风险、依法自护。
问:没收财产到底包括罪犯的哪些东西?
包括判决生效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存款、房产、车辆、股票、股权、理财产品等,可以是一部,也可以是全部。但必须保留本人及扶养家属的必需生活费,且不得没收家属份额。
问:“没收财产”和“追缴违法所得”是一回事吗?
不是。没收财产是刑罚,针对犯罪分子本人的合法财产;追缴违法所得是涉案财物处理措施,针对犯罪赚来的非法财物,应返还被害人或上缴国库(刑法第六十四条)。两者性质、对象都不同。
问:家属的财产会因为亲人犯罪被牵连没收吗?
我国实行罪责自负原则。没收财产限于犯罪分子本人个人所有的财产,子女、父母等家属的个人财产不会被没收;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也明确不得没收(刑法第五十九条)。但若家属名下财产实为犯罪所得,会被依法追缴而非“没收财产”。
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只收罪犯本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存款、房车、股权等),不收家属份额、保留生活费、不收犯罪所得。
范围清晰,边界由刑法第五十九条和第六十四条共同划定。
免责声明:本文为普法性原创内容,旨在帮助公众理解法律,不构成具体法律意见。文中案例均为脱敏处理的参考示例(人物、单位、案号均作化名,情节综合自公开裁判要旨),不代表具体真实案件。如遇实际法律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工作者。引用法条以官方发布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