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免费在线法律咨询服务_厚德汇法网
  • 网站首页
  • 法律常识
    • 咨询指南
    • 婚姻家庭
    • 刑事案件
    • 劳动纠纷
    • 网络电商
    • 知识产权
    • 交通事故
    • 债权债务
    • 损害赔偿
    • 合同法律
    • 房产地产
    • 司法典型案例
    • 白皮书
  • 诉讼指南
    • 诉讼常识
    • 民事诉讼
    • 刑事诉讼
    • 行政诉讼
    • 司法鉴定
    • 证据规则
    • 法院执行
  • 企业法务
    • 工商财税
    • 股权
    • 公司治理
  • 律师推荐
    • 婚姻律师
    • 律师业务
  • 法律文书
    • 合同范本
    • 律师函
    • 起诉书
    • 辩护词
    • 表格函件
  • 法律法规
    • 法律条文释义
    • 证券期货法律法规
    • 民商法
    • 刑法
    • 社会法
    • 行政法
    • 经济法
    • 司法解释
    • 党纪法规
    • 国家行政法规
    • 地方法规规章
  • 法律资讯
  • 关于我们
专业律师团队提供免费在线法律咨询
    主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条文释义 > >

著作权法第45条(录音制品制作者获酬权)条文内容及释义

2024-12-16 13:00 admin
本文介绍著作权法第45条(录音制品制作者获酬权)条文内容及释义,内容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著作权法第45条条文内容

 
第四十五条 将录音制品用于有线或者无线公开传播,或者通过传送声音的技术设备向公众公开播送的,应当向录音制作者支付报酬。
 

著作权法第45条条文释义


一、本条主旨
 
  本条是关于录音制品制作者对特定使用情形享有获酬权的规定。
 
二、条文演变
 
  本条是2020年修正《著作权法》时增加的内容。
 
三、条文解读
 
  本条规定的要点在于:一是客体为录音制品,不包括录像制品。二是主体仅为录音制品制作者,不包括表演者,也不包括录像制品制作者。三是适用的情形分为两类:(1)将录音制品用于有线或者无线公开传播;(2)通过传送声音的技术设备向公众公开播送。四是录音制品制作者享有的是获酬权,不是绝对的排他性权利。举例来说,电台播放录音制品无须取得录音制作者许可,仅须向其支付报酬即可。
  本条规定直接来源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第15条第1款,即对于将为商业目的发行的录音制品直接或间接地用于广播或用于对公众的任何传播,表演者和录音制作者应享有获得一次性合理报酬的权利。该条规定不是强制性义务,允许缔约方在加入条约时予以保留,即允许缔约方在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递交加入通知书时声明仅对某些情形适用,或声明对适用的方式作出限制,或声明完全不适用。2007年6月9日我国正式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但同时声明条约第15条第1款不适用于我国,全部条约不适用于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2008年10月1日,条约适用于香港特别行政区,但同时声明第15条第1款仅适用于录音制品制作者,不适用于表演者。2013年11月6日,条约适用于澳门特别行政区,但同时声明第15条第1款仅适用于表演者,不适用于录音制品制作者。
  在录音制品用于广播或向公众传播时,国际社会主要有两种立法模式:一是赋予录音制品制作者排他性权利或绝对权,即他人在将录音制品用于广播或向公众传播时须取得录音制品制作者的许可,并支付报酬。二是赋予录音制品制作者获酬权,即他人在将录音制品用于广播或向公众传播时无须取得录音制品制作者的许可,但须向后者支付报酬。
 
适用指引
 
  在实际操作中,本条规定有两个问题尚需进一步落实:一是报酬标准问题。如前所述,我国《著作权法》赋予录音制作者的是一项获酬权,也就是使用者在使用前无须取得权利人许可,只须支付报酬即可。这种规定实际上类似于法定许可制度,通过法律规定直接排除了权利人的磋商机会或谈判机会,因此,要想把本条规定落到实处就必须落实报酬标准问题。二是许可机制问题。由于本规定列举的两类使用方式在社会生活和市场中极其广泛普遍,录音制作者众多和使用者众多,每一个录音制作者与每一个使用者进行“点对点”的许可方式是不现实的,所以国际社会一般采取著作权集体管理方式解决这个问题,即通过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管理录音制作者的权利,向使用者一揽子发放许可,收取版权使用费后再在权利人内部分配。此外,在实践中关于录音制作者的此项权利行使很可能会与音乐作品著作权人的有关权利行使重叠交叉,比如,在本次修法前,背景音乐只须要取得词曲作者的许可并支付报酬即可,但是在本次修法之后按照本条规定录音制作者也享有获酬权了,两类权利主体在行使权利时必然有一个协调合作的问题。因此,如何运用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解决权利行使问题,如何在相关集体管理组织之间建立合作机制是关键。
 
 

标签: 著作权 录音制品 制作者 获酬权
上一篇:著作权法第44条(录音录像制作者专有权和权利保护期)条文内容及释义

下一篇:著作权法第46条(广播电台、电视台使用作品的规定)条文内容及释义

法律条文释义相关文章:

  • 著作权法第66条(《著作权法》溯及力)条文内容及释义

    本文介绍著作权法第66条(《著作权法》溯及力)条文内容及释义,内容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 著作权法第66条条文内容 第六十六条 本法规定的著作权人和出版者、表演者、...

    时间:2024-12-16阅读:214标签: 著作权法 溯及力

  • 著作权法第65条(摄影作品保护期溯及力)条文内容及释义

    本文介绍著作权法第65条(摄影作品保护期溯及力)条文内容及释义,内容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 著作权法第65条条文内容 第六十五条 摄影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

    时间:2024-12-16阅读:332标签: 著作权 保护期 摄影作品

  • 著作权法第64条(计算机软件、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保护办法)条文内容及释义

    本文介绍著作权法第64条(计算机软件、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保护办法)条文内容及释义,内容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 著作权法第64条条文内容 第六十四条 计算机软件、信息网...

    时间:2024-12-16阅读:169标签: 著作权法 计算机软件 保护办法

  • 著作权法第63条(出版的定义)条文内容及释义

    本文介绍著作权法第63条(出版的定义)条文内容及释义,内容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 著作权法第63条条文内容 第六十三条 本法第二条所称的出版,指作品的复制、发行。...

    时间:2024-12-16阅读:285标签: 著作权法 出版

  • 著作权法第62条(著作权即版权)条文内容及释义

    本文介绍著作权法第62条(著作权即版权)条文内容及释义,内容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 著作权法第62条条文内容 第六十二条 本法所称的著作权即版权。 著作权法第62条条文...

    时间:2024-12-16阅读:205标签: 著作权 版权 著作权法

  • 著作权法第61条(违约适用法律)条文内容及释义

    本文介绍著作权法第61条(违约适用法律)条文内容及释义,内容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 著作权法第61条条文内容 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因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

    时间:2024-12-16阅读:185标签: 适用法律 著作权法 违约

  • 著作权法第60条(著作权纠纷的解决方式)条文内容及释义

    本文介绍著作权法第60条(著作权纠纷的解决方式)条文内容及释义,内容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 著作权法第60条条文内容 第六十条 著作权纠纷可以调解,也可以根据当事人...

    时间:2024-12-16阅读:273标签: 著作权纠纷 著作权法 解决方式

  • 著作权法第59条(复制品合法来源抗辩的举证责任)条文内容及释义

    本文介绍著作权法第59条(复制品合法来源抗辩的举证责任)条文内容及释义,内容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 著作权法第59条条文内容 第五十九条 复制品的出版者、制作者不能...

    时间:2024-12-16阅读:443标签: 著作权法 举证责任 抗辩 复制品 合法来源

  • 著作权法第58条(没收违法所得、侵权复制品以及进行违法活动的财物)条文内容及释义

    本文介绍著作权法第58条(没收违法所得、侵权复制品以及进行违法活动的财物)条文内容及释义,内容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 著作权法第58条条文内容 第五十八条 人民法院...

    时间:2024-12-16阅读:254标签: 违法所得 著作权法 没收 侵权复制品 违法活动

  • 著作权法第57条(诉前证据保全)条文内容及释义

    本文介绍著作权法第57条(诉前证据保全)条文内容及释义,内容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 著作权法第57条条文内容 第五十七条 为制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

    时间:2024-12-16阅读:254标签: 证据保全 著作权法

热门内容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惩罚性赔
  • 公司法第88条原文规定内容及条文释
  • 劳动合同法第38条(劳动者单方解除
  • 劳动合同法第36条(协商解除劳动合
  • 宪法第35条(言论、出版、集会、结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2条(机动车在道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2条(处理交通事
  • 行政处罚法第28条(纠正违法行为、
  • 行政处罚法第33条(不予行政处罚情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交通肇事犯

最新资讯

  • 公司法第24条(电子通讯召开
  • 公司法第23条(股东不得滥用
  • 公司法第22条(禁止利用关联
  • 公司法第21条(股东应当依法
  • 公司法第20条(企业社会责任
  • 公司法第19条(公司经营活动
  • 公司法第18条(党基层组织活
  • 公司法第17条(公司职工依法

推荐内容

热门标签

    审判 工资 实施细则 公安机关 举证 租赁合同 职业病 办法 立功 刑事犯罪 监督 企业并购

 粤ICP备17072420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902000124号 工商网监备  

深圳市厚德汇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网络中心制作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和图片系作者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发邮件到494483749@qq.com投诉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