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免费在线法律咨询服务_厚德汇法网
  • 网站首页
  • 法律常识
    • 咨询指南
    • 婚姻家庭
    • 刑事案件
    • 劳动纠纷
    • 网络电商
    • 知识产权
    • 交通事故
    • 债权债务
    • 损害赔偿
    • 合同法律
    • 房产地产
    • 司法典型案例
    • 白皮书
  • 诉讼指南
    • 诉讼常识
    • 民事诉讼
    • 刑事诉讼
    • 行政诉讼
    • 司法鉴定
    • 证据规则
    • 法院执行
  • 企业法务
    • 工商财税
    • 股权
    • 公司治理
  • 律师推荐
    • 婚姻律师
    • 律师业务
  • 法律文书
    • 合同范本
    • 律师函
    • 起诉书
    • 辩护词
    • 表格函件
  • 法律法规
    • 法律条文释义
    • 证券期货法律法规
    • 民商法
    • 刑法
    • 社会法
    • 行政法
    • 经济法
    • 司法解释
    • 党纪法规
    • 国家行政法规
    • 地方法规规章
  • 法律资讯
  • 关于我们
专业律师团队提供免费在线法律咨询
    主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规章 > 宁夏法规规章 >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示地方性法规草案规定

2025-03-11 16:54 admin
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
公布日期:2021年3月26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示地方性法规草案规定

 
(2004年11月19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2021年3月2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细则等四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 为了规范地方性法规草案公示工作,促进地方立法的民主化、科学化,保障地方立法的公正性、公开性,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草案公示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列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草案中涉及下列内容,应当将法规草案及其起草、修改的说明等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但是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不公示的除外:
 
(一)涉及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
 
(二) 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
 
(三)设置行政许可事项或者行政收费项目的;
 
(四)设置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强制措施较多的;
 
(五)其他需要广泛听取意见、搜集信息的。
 
第四条 公示地方性法规草案工作,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尊重人民的意志,保障人民通过公示等途径参与地方立法。
 
第五条 公示地方性法规草案,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发布公示公告。
 
公示期限一般不少于三十日。
 
第六条 常委会一审前需要公示的地方性法规草案,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委员负责办理相关公示工作;常委会一审后需要公示的地方性法规草案,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办理相关公示工作。
 
第七条  公示地方性法规草案的载体主要是《宁夏日报》等新闻媒体或者宁夏人大常委会网站。
 
新闻单位或者宁夏人大常委会网站应当自收到地方性法规草案文本之日起五日内免费刊登、发表。
 
第八条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在公示结束后应当及时制作公示报告。
 
公示报告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公示的基本情况;
 
(二)收集到的主要意见、建议及理由;
 
(三)对主要意见和建议的处理意见、建议。
 
公示报告应当报送常委会主任会议并印发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以及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
 
第九条 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在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时,应当将公示报告连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以及其他有关方面对法规草案的意见、建议,作为提出地方性法规草案修改稿以及审议结果报告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 公示报告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同意,印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作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的参阅材料。
 
第十一条 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示地方性法规草案,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标签: 草案 地方性法规
上一篇: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细则

下一篇:宁夏回族自治区旅游条例

宁夏法规规章相关文章:

热门内容

  • 宁夏回族自治区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 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管理条例
  • 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山东麓葡萄酒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
  • 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
  • 宁夏回族自治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 宁夏回族自治区机动车和非道路移
  •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品交易市场管理
  • 宁夏回族自治区统计管理条例
  • 宁夏回族自治区防震减灾条例

最新资讯

  •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民举报保
  • 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治安综
  • 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
  • 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
  • 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武装工
  •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协
  • 宁夏回族自治区基本农田保

推荐内容

热门标签

    审判 工资 实施细则 公安机关 举证 租赁合同 职业病 办法 立功 刑事犯罪 监督 企业并购

 粤ICP备17072420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902000124号 工商网监备  

深圳市厚德汇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网络中心制作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和图片系作者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发邮件到494483749@qq.com投诉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