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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848条(非职务技术成果的财产权权属)条文内容及释义解读,内容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
民法典第848条条文内容原文
第八百四十八条 【非职务技术成果的财产权权属】非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可以就该项非职务技术成果订立技术合同。
民法典第848条实务要点速览
1. 一句话理解:非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可以就该项非职务技术成果订立技术合同。
2. 财产权权属:非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
3. 订立合同: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可以就该项非职务技术成果订立技术合同。
4. 常见误区:误区一:非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单位——错,属于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误区二: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不能就非职务技术成果订立技术合同——错,可以订立;误区三:非职务技术成果的财产权权属没有法律规定——错,民法典有明确规定。
5.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四十八条(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民法典第848条主旨
本条是关于非职务技术成果财产权归属的规定。
民法典第848条条文演变
本条与原《合同法》第327条“非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可以就该项非职务技术成果订立技术合同”的规定一致。
民法典第848条条文解读
未执行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工作任务,也未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技术成果,是非职务技术成果。
非职务技术成果的财产权即非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有权就该项非职务技术成果订立技术合同,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非职务技术成果,有权获得因使用或者转让该非职务技术成果所取得的收益。本条规定对非职务技术成果的完成人订立合同使用、转让技术成果的权利给予充分的法律保护,对于调动人们从事科学技术的研发、转化、运用和推广的积极性,促进科学技术的进步,具有重要意义。非职务技术成果如何使用或者如何转让,完全由完成该项非职务技术成果的个人依法自行支配,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不得干涉。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擅自以生产经营为目的使用或者转让属于个人的非职务技术成果的,是侵犯个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适用指引
本条在适用时应结合《民法典》第847条关于职务技术成果的相关规定进行综合判断。技术成果属于职务技术成果还是非职务技术成果是司法实践中审理的难点。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其职工在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协议中就职工在职期间或者离职以后所完成的技术成果的权益有约定的,依其约定确认。但该约定依法应当认定为无效或者依法被撤销、解除的除外。非职务技术成果是指职工并非履行本岗位职责或者非承担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交付的其他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任务所完成的技术成果。本岗位职责的界定以及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交付的其他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任务的明确非常重要。同时,离职、辞退、退休后1年内继续从事与其原所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岗位职责或者交付的任务有关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一般属于职务技术成果,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离职、辞退、退休后1年以后无论是否与其原所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岗位职责或者交付的任务有关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均属于非职务技术成果。时间成为离职、辞退、退休后职务技术成果和非职务技术成果的重要区分标准。
FAQ 高频问答
Q:如何理解本条规定?
A:非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可以就该项非职务技术成果订立技术合同。
Q:本条关于“财产权权属”的规定是什么?
A:非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
Q:本条关于“订立合同”的规定是什么?
A: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可以就该项非职务技术成果订立技术合同。
Q:关于本规定有哪些常见误区?
A:误区一:非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单位——错,属于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误区二: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不能就非职务技术成果订立技术合同——错,可以订立;误区三:非职务技术成果的财产权权属没有法律规定——错,民法典有明确规定。
Q:本规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A:《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四十八条(2021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