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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844条(技术合同订立的目的)条文内容及释义解读,内容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
民法典第844条条文内容原文
第八百四十四条 【技术合同订立的目的】订立技术合同,应当有利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促进科学技术成果的研发、转化、应用和推广。
民法典第844条实务要点速览
1. 一句话理解:订立技术合同,应当有利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促进科学技术成果的研发、转化、应用和推广。
2. 订立原则:订立技术合同,应当有利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科学技术的进步。
3. 常见误区:误区一:订立技术合同无需考虑知识产权保护——错,应当有利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科学技术的进步;误区二:订立技术合同不涉及科学技术成果的研发、转化、应用和推广——错,应当促进;误区三:技术合同订立的目的没有法律规定——错,民法典有明确规定。
4.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四十四条(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民法典第844条主旨
本条是关于订立技术合同应当遵循的原则的规定。
民法典第844条条文演变
原《技术合同法》第1条规定:“为了推动科学技术的发展,促进科学技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保障技术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技术市场秩序,制定本法。”原《合同法》第323条对该条内容有较大的修改,规定“订立技术合同,应当有利于科学技术的进步,加速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本条与原《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相比,稍作改动,增加“有利于知识产权的保护”“促进科学技术成果的研发”的表述。
民法典第844条条文解读
当事人订立技术合同应遵循三项原则。首先,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遵守法律的基本原则,这也是订立合同应当遵循的原则。其次,应当遵循有利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原则。技术合同作为知识产权合同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知识产权为订立技术合同的应有之义。最后,应当遵循促进科学技术的进步,加速科学技术成果的研发、转化、应用和推广的原则。技术合同是推动技术研发、技术成果商品化的法律形式。
订立、履行技术合同的目的,是通过技术创新,实现技术成果的商业化应用,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当事人在订立技术合同时,应当从有利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推动科学技术进步与经济发展的角度出发,妥善确定权利义务,努力研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及其系统,促进先进科技成果的研发以及在生产实践中获得应用与推广,使科学技术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规定这一原则的目的在于鼓励和引导当事人正确运用技术合同这一有效的法律形式,在科研和生产之间架起一座桥梁,促使技术成果尽快向生产领域转移,形成新的生产力。
适用指引
审判实践中,应正确理解技术成果与知识产权两者之间的关系。根据
司法解释的定义,技术成果,是指利用科学技术知识、信息和经验作出的涉及产品、工艺、材料及其改进等的技术方案,包括专利、专利申请、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等。因此,技术成果与知识产权并不是等同的关系。许多技术成果可以成为知识产权的保护客体,但并不要求技术成果必须能够或者已经取得知识产权,处于保密状态的技术信息或者是已经进入公有领域的技术成果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成为技术合同的交易内容,前者在司法解释中已明确规定,后者如技术服务合同的标的就可能是公知技术。需要注意的是,以一般作品(不包括计算机软件)、商标等创作和许可、转让达成的协议,虽然属于知识产权合同,但不属于技术合同。
FAQ 高频问答
Q:如何理解本条规定?
A:订立技术合同,应当有利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促进科学技术成果的研发、转化、应用和推广。
Q:本条关于“订立原则”的规定是什么?
A:订立技术合同,应当有利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科学技术的进步。
Q:关于本规定有哪些常见误区?
A:误区一:订立技术合同无需考虑知识产权保护——错,应当有利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科学技术的进步;误区二:订立技术合同不涉及科学技术成果的研发、转化、应用和推广——错,应当促进;误区三:技术合同订立的目的没有法律规定——错,民法典有明确规定。
Q:本规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A:《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四十四条(2021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