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和职务侵占罪区别|贪污罪的界分标准与实务认定(2026)
贪污罪和职务侵占罪,都是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单位财物,区别只在主体身份:国家工作人员侵吞公共财物定贪污罪,非国有单位人员侵占本单位财物定职务侵占罪。身份不同,入罪门槛(3万vs6万)、最高刑(死刑vs无期)都不同。本文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现行《刑法》,把区别一次讲清。 两罪的根本区别是什么 先给结论: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行为方式几乎相同,唯一关键差别是主体身份和财物性质。...
【摘要】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谋私利,视身份与行为定不同罪: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财物为他人谋利是受贿罪;侵吞公共财物是贪污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如国企中非公务人员、私企管理人员)则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或职务侵占罪。 “谋私利”不是罪名,要落到具体行为上。

一、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是什么罪:先定身份
二、国家工作人员的常见定性
三、非国家工作人员的情形
四、还有“为亲友非法牟利”等
“谋私利”是现象不是罪名。
要问两件事:这人是不是国家工作人员?
他用的是什么方式谋利?
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受贿罪(刑法385)。
利用职务便利侵吞、窃取、骗取公共财物→贪污罪(刑法382)。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挪用公款罪(刑法384)。
国有公司、企业中非从事公务的人员,或私企管理人员,收受回扣→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刑法163);
吞单位财物→职务侵占罪(刑法271)。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盈利业务交亲友经营致国家受损的,可定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刑法166)。
具体以行为认定事实为准。
结合正文分析与现行法律规定,以下几点需要特别留意:
公职人员谋私利:国家工作人员多定受贿/贪污/挪用公款,非国家工作人员定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
身份+行为决定罪名。
| 序号 | 法律名称 | 版本 | 条款号 |
|---|---|---|---|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2020修正 | 第一百六十三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