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务员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应当移送|对公务员涉嫌职务的法律规定与实务要点(2026)
公务员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为什么要移送?移送给谁?这个问题背后,是监察机关与其他机关的分工配合。本文围绕应当移送,拆解三个常见误区:公务员涉案不是本单位内部消化、移送监察机关调查不等于直接判刑、移送后单位仍可作人事管理决定,讲清监察全覆盖的制度逻辑。...
内容摘要:什么是职务犯罪?它不是一个独立罪名,而是一类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的犯罪的统称。本文以问答形式,把职务犯罪的定义、范围、主体、与普通犯罪的区别讲清楚。

职务犯罪不是《刑法》分则中的独立罪名,而是一个学理概念,指国家工作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的、与职务行为相关的犯罪。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现行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这类犯罪集中在第八章贪污贿赂罪和第九章渎职罪。
通俗说,就是"利用手里的职务或职权干了触犯刑法的事"。
不只是。严格意义上的职务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含受委派从事公务的人员);但在通俗语境中,公司企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的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也常被归入"职务类犯罪"讨论。前者归监察委,后者归公安。
看是否达到刑法标准。达到刑法规定的数额、后果标准的,是职务犯罪,要判刑;没达到的,是职务违法,给政务处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两者由监察机关分别处理。
区别在"利用职务便利"。普通犯罪如盗窃、诈骗,不依赖职务身份;职务犯罪则必须利用主管、管理、经手单位财物或行使职权的便利。同样是拿单位钱,利用职务便利的是职务侵占,没利用的是盗窃。
两大板块:一是贪污贿赂类(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行贿等),二是渎职类(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等)。前者看数额,后者看后果。
什么是职务犯罪,一句话:利用职务便利实施、侵害职务廉洁性或职务行为的犯罪的统称。它不是一个罪名,而是一类行为。判断时看三点:是否利用职务便利、主体是谁、是否达到刑法标准。
免责声明:本文仅供普法学习参考,不构成任何法律意见。法律条文请以全国人大网、政府官网发布的现行有效官方文本为准。
本文解析内容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现行有效法律条文,参考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生效裁判文书整理,仅供普法参考,不构成个案法律意见。
| 序号 | 法律名称 | 版本 | 条款号 |
|---|---|---|---|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2023汇编版(含历次修正) | 第93条、第271条、第382条、第385条、第397条 |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 2018年施行 | 第45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