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共同职务犯罪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实施职务犯罪,如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他人配合收受贿赂或共同侵吞公款,均按共同犯罪追究。 行贿人与受贿人、教唆者与实行者,按各自作用分别定罪量刑;监察委对涉嫌行贿、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也可留置。

一、共同职务犯罪:结论
二、法律依据
三、常见形态
四、涉案人员也会被留置
“一个贪官背后常有一群人”:送钱的行贿人、帮忙转账的亲属、一同分赃的同伙,都可能构成共同犯罪,一起担责。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十五条;
贪污贿赂共同犯罪见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款、第三百八十六条。
】
受贿的共同犯罪:国家工作人员与特定关系人串通,由关系人收钱、官员办事,二人构成受贿罪共犯。
贪污的共同犯罪:内外勾结,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共同侵吞公共财物,按主犯身份定贪污或职务侵占共犯。
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监察机关可以依照规定采取留置措施。
结合正文分析与现行法律规定,以下几点需要特别留意:
共同职务犯罪按《刑法》第二十五条认定;
行贿人、关系人、同伙均可能构成共犯,监察委可对其留置。
| 序号 | 法律名称 | 版本 | 条款号 |
|---|---|---|---|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2020修正 | 第二十五条 |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 2024修正 | 第二十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