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看结论: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输入收到出租人通知日期,计算优先购买权行使截止日:
收到出租人出售通知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施行)第七百二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Q:租客有优先购买权是什么意思?
A:房东要把房子卖掉,在同等价格条件下,租客可以优先买这个房子。房东应该先问租客买不买,租客不买才能卖给别人。
Q:房东没通知我就把房子卖了怎么办?
A:可以起诉要求房东赔偿损失。但不能要求确认新房东的买卖合同无效。
Q:什么情况租客没有优先购买权?
A: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或者房东把房子卖给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的,租客没有优先购买权。
| 序号 | 法律名称 | 版本 | 条款号 |
|---|---|---|---|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2021年施行 | 第七百二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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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更新时间:2026-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