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罪并罚会判死刑吗:一罪该死,合并后吸收执行死刑
数罪并罚会判死刑吗?答案是肯定的。若数罪中有一罪被判处死刑或死刑缓期执行,依照吸收原则,其他较轻刑罚被死刑吸收,只执行死刑,不会出现"死刑加有期徒刑"的叠加。本文围绕...
【摘要】数罪并罚的核心法条是刑法第六十九条(一般并罚原则)、第七十条(漏罪先并后减)、第七十一条(新罪先减后并),还有第七十七条(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撤销缓刑并罚)。本文逐条列出法条原文,并配真实裁判说明数罪并罚法条怎么用,便于查阅和对照。

一、数罪并罚法条:三大主条与补充条概览
二、第六十九条原文:判决前数罪的一般并罚
三、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原文:漏罪与新罪
四、第七十七条、第七十二条:缓刑情形下的并罚
五、真实案例:法条在裁判中如何落地
要搞懂数罪并罚法条,记住“69、70、71”三个核心条文:
第69条管“判决宣告前就查实数罪”的一般情形;
第70条管“判了以后发现漏罪”;第71条管“执行中又犯新罪”。
此外,第77条管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或发现漏罪时撤销缓刑并罚,第72条则说明数罪并罚后若判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仍可能宣告缓刑。
下面逐条看原文,再配案例说明。
法律依据:《刑法》第六十九条
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拘役或者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条
第七十条【判决宣告后发现漏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一条
第七十一条【判决宣告后又犯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这两条的区别在“先并后减”还是“先减后并”:漏罪(70条)先把前后两判决合并,再扣掉已执行的;新罪(71条)先把前罪没执行完的减出来,再和新罪合并。后者往往对被告人更不利,因为已服刑期不被计入新合并的起点。
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七条
第七十七条【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第七十二条【缓刑的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也就是说,即便数罪并罚后判到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只要符合第72条四个条件,仍可宣告缓刑;但一旦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或漏罪,就按第77条撤销缓刑、数罪并罚。这组法条把“合并执行”延伸到了缓刑考察阶段。
湖北省十堰市中院二审(2018)陈某诈骗案,直接印证第70条:陈某原犯招摇撞骗罪判8个月,服刑期间公安机关发现其还犯诈骗罪(漏罪)。二审纠正原审未并罚,对诈骗罪判5年4个月,与原罪8个月依第70条先并后减并罚,决定执行5年6个月。服刑期间发现的漏罪,必须与原判先并后减并罚,不能遗漏——这正是数罪并罚法条落到实处的范例。
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法院(2023)丁某集资诈骗案印证第70条在经济犯罪中的适用:丁某曾因集资诈骗判10年;本次查实判决宣告前还犯集资诈骗(漏罪),骗取49人97万余元。法院依第70条先并后减,决定合并执行12年,罚金35万。可见数罪并罚法条中的“先并后减”规则,对各类犯罪一视同仁,不论诈骗、盗窃还是非法集资,只要出现漏罪,都走第70条的通道。把这些法条串起来,数罪并罚的全图景也就清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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