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刑法数罪并罚的计算可拆成三步:先对各罪分别量刑,再算最高刑与总和刑,最后按第六十九、七十、七十一条在对应区间定执行刑并受二十年、二十五年上限约束。漏罪与新罪另有“先并后减”“先减后并”变体。本文以案算结合,讲清数罪并罚计算方法。

一、刑法数罪并罚的计算:三步法
二、漏罪与新罪的计算变体
三、真实案例中的数罪并罚计算演示
不少人一听“数罪并罚”就头大,觉得刑期算不明白。其实刑法数罪并罚的计算有套路,三步走就能算清。用大白话讲,就是:先把每个罪单独判出刑,再找出“最高那个刑”和“全部加起来的总和刑”,最后在“最高刑以上、总和刑以下”这个区间里,由法院酌情定一个最终要执行的刑期,并且不能超过法定的封顶线。
第一步,分别量刑。比如甲犯了A罪、B罪,法院先分别判A罪X年、B罪Y年,得到两个宣告刑。
第二步,算最高刑与总和刑。最高刑=max(X,Y),总和刑=X+Y。
第三步,在区间内定执行刑。基础规则见于:
法律依据:《刑法》第六十九条
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拘役或者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举例:A罪判五年、B罪判七年,总和刑十二年,最高刑七年,合并区间就是“七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法院可在该区间内酌情决定,比如定十年。若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则封顶二十五年。
小标题:漏罪先并后减与新罪先减后并的计算
判决宣告后出现的漏罪、新罪,计算要在三步法基础上加“加减法”。
漏罪(第七十条):把“原判刑罚”和“新发现的罪所判刑罚”先依第六十九条合并,再把已经执行的刑期从合并结果里减掉。这就是“先并后减”。已执行期算在新刑期内。
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条
第七十条【判决宣告后发现漏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新罪(第七十一条):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新罪所判刑罚”依第六十九条合并,已经执行的部分不再减除。这就是“先减后并”,往往比漏罪更重。
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一条
第七十一条【判决宣告后又犯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小标题:真实判决中的数罪并罚计算方法演示
内蒙古乌海市的丁某义诈骗案,是“漏罪先并后减”的现算样本。法院:内蒙古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内03刑终5号(一审为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法院(2024)内0302刑初338号)。基本事实:丁某义犯诈骗罪一审判三年二个月、罚金二万元;同时发现其此前在集宁区法院因另一起诈骗被判三年、罚金三万元(漏罪)。计算:原判三年二个月+漏罪三年=总和六年二个月,最高刑三年,合并区间在三年二个月以上、六年二个月以下,二审依第七十条先并后减,决定执行四年六个月(另案已执行刑期计入),罚金五万元。体现的并罚规则: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前发现漏罪适用第七十条先并后减。
更复杂的“漏罪+新罪”同框,见福建省连城县人民法院谢在铮盗窃案。事实:谢在铮原判盗窃六年;执行二年后发现漏罪(盗窃应判一年),后又犯新罪(盗窃应判四年)。漏罪计算(先并后减):原判六年+漏罪一年=总和七年,区间六年以上、七年以下,决定六年六个月,减已执行二年,余四年六个月。新罪计算(先减后并):以前罪未执行四年六个月+新罪四年=总和八年六个月,区间四年六个月以上、八年六个月以下,决定执行八年。体现的并罚规则:同时出现漏罪与新罪,分别按第七十条(先并后减)与第七十一条(先减后并)处理。
总结:刑法数罪并罚的计算=分罪量刑→算最高与总和→按时点套法条定执行刑;漏罪先并后减、新罪先减后并,是三步法的两个关键变体。
关键词:刑法数罪并罚的计算,数罪并罚计算方法,漏罪先并后减计算,数罪并罚,先减后并
| 序号 | 法律名称 | 版本 | 条款号 |
|---|---|---|---|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2020修正 | 第六十九条 |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2020修正 | 第七十条 |
|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2020修正 | 第七十一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