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看结论:房产税按年征收:自用房产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乘以1.2%计税;出租房产按租金收入的12%计税,个人出租住房减按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房产免征房产税,一般自住商品房不涉及。
选择计税方式并输入对应金额,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测算年应纳房产税:
计税方式: 自用扣除比例: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2011年修订)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纳房产税;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需核对官方原文】
Q:普通自住商品房要交房产税吗?
A:个人所有非营业用房产免征房产税,一般自住商品房不涉及房产税;上海、重庆等开展房产税试点的地区按当地试点办法执行。
Q:出租住房和非住房税率一样吗?
A:不一样。个人出租住房按租金收入4%征收;出租商铺、写字楼等非住房按租金收入12%征收。
Q:房产原值怎么确定?
A:按会计账簿记载的房产原价计算,可减除10%-30%后的余值作为计税依据;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 序号 | 法律名称 | 版本 | 条款号 |
|---|---|---|---|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 2011年修订 | 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 |
| 2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08〕24号 | 第二条第(三)项【⚠️需核对官方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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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更新时间:2026-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