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看结论:交通事故赔偿先由交强险在限额内赔付,超出部分按责任比例分担:全责100%、主责70%、同责50%、次责30%、无责10%。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机动车一方责任比例上浮10%。
输入总损失和责任比例,测算各方分担金额:
总损失金额(元):
交强险已赔金额(元):
责任比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Q:主次责任一般按几几分?
A:机动车之间一般主责70%、次责30%。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机动车主责可能上浮到80%,次责40%。
Q:交强险不分责任比例吗?
A: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付,不分责任比例(无责也在无责限额内赔)。超出交强险部分才按责任比例分担。
Q:同等责任就是各赔50%吗?
A:机动车之间同等责任一般各50%。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同等责任机动车方可能承担60%。
| 序号 | 法律名称 | 版本 | 条款号 |
|---|---|---|---|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2021年修正 | 第七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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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更新时间:2026-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