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看结论: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把全年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合并为综合所得:劳务报酬按80%、稿酬按56%、特许权使用费按80%计入收入额,减去6万元基本减除费用、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后,按3%-45%七级税率计算全年应纳税额,与已预缴税额比较即得应退或应补金额。
输入全年各类收入与扣除项目(元),按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规则估算应退或应补税额:
全年工资薪金(元):
全年劳务报酬(元):
全年稿酬(元):
特许权使用费(元):
专项扣除三险一金(元):
专项附加扣除合计(元):
全年已预缴个税(元):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年修正)第二条、第三条、第六条: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为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为每一纳税年度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居民个人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
Q:哪些收入需要并入综合所得汇算?
A: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财产租赁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不并入综合所得。
Q:专项附加扣除有哪几项?
A: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共7项,年度内未足额扣除的可通过汇算补充扣除。
Q:年收入不高也要补税吗?
A: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者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可按规定免于办理汇算,具体以当年度国家税务总局汇算公告口径为准。
| 序号 | 法律名称 | 版本 | 条款号 |
|---|---|---|---|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 2018年修正 | 第二条、第三条、第六条、第十一条 |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2018年修订 | 第十三条、第十四条【⚠️需核对官方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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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更新时间:2026-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