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免费在线法律咨询服务_厚德汇法网
  • 网站首页
  • 法律常识
    • 咨询指南
    • 婚姻家庭
    • 刑事案件
    • 劳动纠纷
    • 网络电商
    • 知识产权
    • 交通事故
    • 债权债务
    • 损害赔偿
    • 合同法律
    • 房产地产
    • 司法典型案例
    • 白皮书
  • 诉讼指南
    • 诉讼常识
    • 民事诉讼
    • 刑事诉讼
    • 行政诉讼
    • 司法鉴定
    • 证据规则
    • 法院执行
  • 企业法务
    • 工商财税
    • 股权
    • 公司治理
  • 律师推荐
    • 婚姻律师
    • 律师业务
  • 法律文书
    • 合同范本
    • 律师函
    • 起诉书
    • 辩护词
    • 表格函件
  • 法律法规
    • 法律条文释义
    • 证券期货法律法规
    • 民商法
    • 刑法
    • 社会法
    • 行政法
    • 经济法
    • 司法解释
    • 党纪法规
    • 国家行政法规
    • 地方法规规章
  • 法律资讯
  • 关于我们
专业律师团队提供免费在线法律咨询
    主页 > 法律法规 > 证券期货法律法规 > >

关于个人转让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2024-04-20 21:54 admin
发文单位: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
发文时间:2018-11-30
 

关于个人转让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1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为促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长期稳定发展,现就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股票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18年11月1日(含)起,对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非原始股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本通知所称非原始股是指个人在新三板挂牌公司挂牌后取得的股票,以及由上述股票孳生的送、转股。
 
二、对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原始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本通知所称原始股是指个人在新三板挂牌公司挂牌前取得的股票,以及在该公司挂牌前和挂牌后由上述股票孳生的送、转股。
 
三、2019年9月1日之前,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原始股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按照现行股权转让所得有关规定执行,以股票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由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
 
自2019年9月1日(含)起,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原始股的个人所得税,以股票托管的证券机构为扣缴义务人,由股票托管的证券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具体征收管理办法参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67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0〕70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2018年11月1日之前,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非原始股,尚未进行税收处理的,可比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执行,已经进行相关税收处理的,不再进行税收调整。
 
五、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应当在登记结算系统内明确区分新三板原始股和非原始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应当积极配合财政、税务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
 
2018年11月30日
 
标签: 个人所得税 中小企业 转让 股份转让 挂牌公司股票
上一篇: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证券期货法律法规相关文章: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发文单位:股转公司 发文时间:2013-12-30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1.1 为规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运行,维护市...

    时间:2024-04-21阅读:220标签: 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分层调整业务指南

    发文单位:股转公司 发文时间:2022年3月4日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分层调整业务指南 (2020年4月30日发布,2022年3月4日第一次修订) 为规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时间:2024-04-21阅读:118标签: 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 业务指南 统挂牌公司 分层调整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层管理办法

    发文单位:股转公司 发文时间:2023年9月1日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层管理办法 (2016年5月27日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分层管理办法(试行)》,2017年12月22日...

    时间:2024-04-21阅读:132标签: 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 分层管理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优先股业务指引第1号—发行和挂牌的申请文件与程序

    发文单位:股转公司 发文时间:2023年2月17日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优先股业务指引第1号发行和挂牌的申请文件与程序 (2015年9月21日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优先股业务...

    时间:2024-04-21阅读:103标签: 发行 中小企业 挂牌 股份转让 优先股 业务指引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优先股业务指引第2号—主办券商推荐工作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发文单位:股转公司 发文时间:2023年2月17日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优先股业务指引第2号主办券商推荐工作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2015年9月21日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优先...

    时间:2024-04-21阅读:163标签: 券商 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 优先股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优先股业务指引第3号—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与格式

    发文单位:股转公司 发文时间:2023年2月17日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优先股业务指引第3号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与格式 (2015年9月21日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优先股业务指南...

    时间:2024-04-21阅读:170标签: 法律意见书 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 优先股

  •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公开转让股票申请文件

    发文单位:中国证监会 发文时间:2023年2月17日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公开转让股票申请文件 证监会公告[2023]25号 第一条 为规范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申请...

    时间:2024-04-21阅读:127标签: 信息披露 非上市公众公司 转让股票

  •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公开转让说明书

    发文单位:中国证监会 发文时间:2023年2月17日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公开转让说明书 证监会公告[2023]24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股票公开转让的信息披露...

    时间:2024-04-21阅读:162标签: 信息披露 非上市公众公司 公开转让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

    发文单位:股转公司 发文时间:2018年10月25日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 股转系统公告[2018]1220号 为规范挂牌公司、主办券商等相关主体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时间:2024-04-21阅读:99标签: 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 股票发行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引第4 号—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与格式

    发文单位:股转公司 发文时间:2018年10月25日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引第4 号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与格式 股转系统公告[2018]1220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挂牌公...

    时间:2024-04-21阅读:102标签: 法律意见书 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 股票发行

热门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文(最新
  •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
  • 私募投资基金非上市股权投资估值
  • 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最新版全文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与证券交易所
  • 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
  • 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

最新资讯

  • 关于切实审理好上市公司破
  • 关于全面深化管理会计应用
  • 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企业控
  • 关于强监管防风险促改革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文
  •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
  • 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
  • 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

推荐内容

热门标签

    审判 工资 实施细则 公安机关 举证 租赁合同 职业病 办法 立功 刑事犯罪 监督 企业并购

 粤ICP备17072420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902000124号 工商网监备  

深圳市厚德汇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网络中心制作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和图片系作者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发邮件到494483749@qq.com投诉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