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免费在线法律咨询服务_厚德汇法网
  • 网站首页
  • 法律常识
    • 咨询指南
    • 婚姻家庭
    • 刑事案件
    • 劳动纠纷
    • 网络电商
    • 知识产权
    • 交通事故
    • 债权债务
    • 损害赔偿
    • 合同法律
    • 房产地产
    • 司法典型案例
    • 白皮书
  • 诉讼指南
    • 诉讼常识
    • 民事诉讼
    • 刑事诉讼
    • 行政诉讼
    • 司法鉴定
    • 证据规则
    • 法院执行
  • 企业法务
    • 工商财税
    • 股权
    • 公司治理
  • 律师推荐
    • 婚姻律师
    • 律师业务
  • 法律文书
    • 合同范本
    • 律师函
    • 起诉书
    • 辩护词
    • 表格函件
  • 法律法规
    • 法律条文释义
    • 证券期货法律法规
    • 民商法
    • 刑法
    • 社会法
    • 行政法
    • 经济法
    • 司法解释
    • 党纪法规
    • 国家行政法规
    • 地方法规规章
  • 法律资讯
  • 关于我们
专业律师团队提供免费在线法律咨询
    主页 > 法律法规 > 证券期货法律法规 > >

关于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2024-04-20 21:56 admin
发文单位: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证监会
发文时间: 2019-01-10
 

关于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9]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发展改革委:

 
为进一步支持创业投资企业(含创投基金,以下统称创投企业)发展,现将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创投企业可以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或者按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两种方式之一,对其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创投企业的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
 
本通知所称创投企业,是指符合《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令第39号)或者《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基金)的有关规定,并按照上述规定完成备案且规范运作的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基金)。
 
二、创投企业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其个人合伙人从该基金应分得的股权转让所得和股息红利所得,按照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创投企业选择按年度所得整体核算的,其个人合伙人应从创投企业取得的所得,按照“经营所得”项目、5%-35%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是指单一投资基金(包括不以基金名义设立的创投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从不同创业投资项目取得的股权转让所得和股息红利所得按下述方法分别核算纳税:
 
(一)股权转让所得。单个投资项目的股权转让所得,按年度股权转让收入扣除对应股权原值和转让环节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计算,股权原值和转让环节合理费用的确定方法,参照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单一投资基金的股权转让所得,按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同投资项目的所得和损失相互抵减后的余额计算,余额大于或等于零的,即确认为该基金的年度股权转让所得;余额小于零的,该基金年度股权转让所得按零计算且不能跨年结转。
 
个人合伙人按照其应从基金年度股权转让所得中分得的份额计算其应纳税额,并由创投企业在次年3月31日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如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规定条件的,创投企业个人合伙人可以按照被转让项目对应投资额的70%抵扣其应从基金年度股权转让所得中分得的份额后再计算其应纳税额,当期不足抵扣的,不得向以后年度结转。
 
(二)股息红利所得。单一投资基金的股息红利所得,以其来源于所投资项目分配的股息、红利收入以及其他固定收益类证券等收入的全额计算。
 
个人合伙人按照其应从基金股息红利所得中分得的份额计算其应纳税额,并由创投企业按次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三)除前述可以扣除的成本、费用之外,单一投资基金发生的包括投资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和业绩报酬在内的其他支出,不得在核算时扣除。
 
本条规定的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方法仅适用于计算创投企业个人合伙人的应纳税额。
 
四、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是指将创投企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计算应分配给个人合伙人的所得。如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规定条件的,创投企业个人合伙人可以按照被转让项目对应投资额的70%抵扣其可以从创投企业应分得的经营所得后再计算其应纳税额。年度核算亏损的,准予按有关规定向以后年度结转。
 
按照“经营所得”项目计税的个人合伙人,没有综合所得的,可依法减除基本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扣除。从多处取得经营所得的,应汇总计算个人所得税,只减除一次上述费用和扣除。
 
五、创投企业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或按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后,3年内不能变更。
 
六、创投企业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应当在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完成备案的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核算方式备案;未按规定备案的,视同选择按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2019年1月1日前已经完成备案的创投企业,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应当在2019年3月1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核算方式备案。创投企业选择一种核算方式满3年需要调整的,应当在满3年的次年1月31日前,重新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七、税务部门依法开展税收征管和后续管理工作,可转请发展改革部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对创投企业及其所投项目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进行核查,发展改革部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八、本通知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证监会
 
2019年1月10日
 
标签: 个人 合伙人 所得税 创业投资企业
上一篇:关于个人转让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下一篇: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

证券期货法律法规相关文章:

  • 关于个人转让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发文单位: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 发文时间:2018-11-30 关于个人转让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1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

    时间:2024-04-20阅读:158标签: 个人所得税 中小企业 转让 股份转让 挂牌公司股票

  • 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的通知

    发文单位: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17-04-28 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

    时间:2024-04-20阅读:162标签: 税收 创业投资企业 天使投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奖励和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15-11-16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奖励和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0号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

    时间:2024-04-20阅读:163标签: 个人所得税 征管 股权奖励 转增 股本

  •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14年12月7日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通过,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股权...

    时间:2024-04-20阅读:175标签: 股权转让 个人所得税 管理办法

  • 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发文单位: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 发文时间:2010-11-10 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财税[2010]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

    时间:2024-04-20阅读:232标签: 个人所得税 上市公司 转让 限售股

  • 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单位: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 发文时间:2009-12-13 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1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

    时间:2024-04-20阅读:133标签: 个人所得税 上市公司 转让 限售股

热门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文(最新
  •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
  • 私募投资基金非上市股权投资估值
  • 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最新版全文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与证券交易所
  • 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
  • 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

最新资讯

  • 关于切实审理好上市公司破
  • 关于全面深化管理会计应用
  • 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企业控
  • 关于强监管防风险促改革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文
  •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
  • 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
  • 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

推荐内容

热门标签

    审判 工资 实施细则 公安机关 举证 租赁合同 职业病 办法 立功 刑事犯罪 监督 企业并购

 粤ICP备17072420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902000124号 工商网监备  

深圳市厚德汇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网络中心制作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和图片系作者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发邮件到494483749@qq.com投诉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