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他物权
《民法典》物权编中的共有制度是为所有权的共有而专门制定的,但实际生活中,除了通常所说的所有权共有,其他财产权,如他物权均可共有。
他物权与自物权相对应,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就属于权利人在他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的物权。由于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都是对他人的物享有的权利,因此都称为他物权。
传统民法理论也承认他物权共有,他物权共有可以准用所有权共有的相关规则。有学者指出,“关于共有及公同共有之规定,于所有权以外之财产权由数人共有或公同共有者准用之。
数人共有所有权以外之财产权,例如,地上权、永佃权、地役权、典权、抵押权、耕作权等物权,渔业权、入渔权、水权等准物权,著作权、专利权等无体财产权,均可准用关于共有之规定。
在公同共有,其公同财产包括各种财产权,更有准用之必要。债权亦得成立准共有与准公同共有”。
(二)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都属于物权。物权作为权利人直接支配标的物而享有其利益的权利,最初是物权人直接对特定物加以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实体权利,是以对物的所有为中心的权利。
随着实行商品的生产、分配和交换的市场经济制度的发展,作为物权客体的物,大多也就具有了商品的性质,其价值被界分为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
物权人将对物的使用价值交由他人享有和支配,产生了用益物权制度,将对物的交换价值交由他人享有和支配,产生了担保物权制度。
《民法典》第114条第2款规定:“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用益物权是权利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用益物权是在他人所有的物上为使用、收益的目的而设立的,因而被称作“用益”物权。用益物权人的基本权利为占有、使用和收益。用益物权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第一,用益物权是由所有权派生的物权。用益物权是在他人所有的财产上设立的权利,所以被称作“他物权”。第二,用益物权是受限制的物权。相对于所有权来说,用益物权是一种不全面的、受限制的物权,所以属于“定限物权”。
第三,用益物权是一项独立的物权。用益物权虽然由所有权派生,但是一经设立,便具有独立于所有权存在的属性。第四,用益物权一般以不动产为客体。
担保物权是以直接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以确保债权实现为目的而设立的物权。
担保物权在经济生活中发挥着确保债权实现、促进社会融资等重要作用。
担保物权具有以下特征:担保物权以确保债权人的债权得到完全清偿为目的;担保物权是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担保物权是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财产设立的权利,具有物上代位性。
适用指引
一、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同享有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的处理
审判实践中,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同享有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的,应查明其性质,到底属于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
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同享有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如果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参照《民法典》物权编中关于共有的规定来处理。[5]
二、正确理解准共有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对于准共有应当正确理解。准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体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所有权以外的财产权的共有,即是指对所有权以外的财产的共有。[6]本条即明示承认准共有。准共有与一般共有不同,有几点基本特征:
第一,准共有是所有权之外的共有。准共有与一般共有的区别表现在:一般共有是指数人对某一特定物享有所有权,而准共有是指数人对他物权共同享有权利。
第二,准共有的客体主要包括各种他物权。[7]换言之,准共有的标的物是所有权之外的财产权,包括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例如,二人以上的主体享有一块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此时,两个以上的主体共同享有用益物权。再如,债权人甲乙丙三人分别借款给债务人丁,三人同时就丁的房产设立了一个抵押权,份额各占1/3,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就产生了抵押权的准共有,也就是一个担保物权的准共有。
第三,准共有适用共有的有关规定,各人就所有权之外的财产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应当视其共有关系而定。第四,准共有适用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的前提,是规范该财产权的法律没有特别规定,如果有,则应首先适用该特别规定。
三、具体分析准共有适用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
准共有应当首先适用有关财产权的特别规定,以及有关普通共有的规定。如何参照适用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的规定,应当具体分析。
在准共有关系中,分析共有人对于共有权利是否有事先确定的份额,是否存在共同关系,各个共有人在共有关系中的权利义务状态和性质,进而区分为准按份共有和准共同共有。具体而言,准共有是准按份共有还是准共同共有,应当由各准共有人依据法律规定、合同约定以及准共有权利的性质,加以确定。
一般情况下,对于家庭关系、夫妻关系等作为基础关系的共有,准用共同共有的规定。如果依据法律规定,各个准共有人必须共同行使权利,不得分割份额,应认定为准共同共有关系。此外,没有共同关系作为基础关系的共有,准用按份共有的规定。
按份共有还可以基于合同关系来确定,如果合同约定了准共有关系,则属于准按份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