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职务犯罪的罚金标准根据具体罪名、主刑档次和犯罪数额实行阶梯式递增。根据《刑法》及司法解释,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并处20万元以上犯罪数额二倍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并处50万元以上犯罪数额二倍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2026年5月1日起施行的最新司法解释明确,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等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的罚金标准与公职人员犯罪参照执行,实现了"同罪同罚"。单位行贿罪、单位受贿罪等单位犯罪实行"双罚制",对单位判处罚金,对直接责任人员并处罚金。本文结合最新法律法规,系统梳理各类职务犯罪的罚金标准、计算方式及缴纳规则。
目 录
一、职务犯罪罚金是怎么规定的:核心结论速览
二、罚金刑的法律性质与适用原则
三、贪污罪、受贿罪的罚金标准(法释〔2016〕9号)
四、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的罚金标准
五、单位受贿罪、单位行贿罪的罚金标准(2026年新规)
六、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罚金标准(2026年新规)
七、挪用公款罪、挪用资金罪的罚金标准
八、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的罚金标准
九、罚金数额的计算方式与司法实践
十、罚金的缴纳、减免与强制执行
十一、罚金与没收财产、追缴违法所得的区别
十二、职务犯罪的罚金相关法律依据汇总表
十三、总结与律师建议
一、职务犯罪罚金是怎么规定的:核心结论速览
"职务犯罪的罚金是怎么规定的"涉及《刑法》总则、分则及多部司法解释的叠加适用。根据现行法律及2026年最新司法解释,核心结论如下:第一,罚金是职务犯罪的法定附加刑。 根据《刑法》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对于贪污贿赂类职务犯罪,罚金并非"可处可不处",而是法定并处,只要判处主刑就必须同时判处罚金或没收财产。第二,三档阶梯式递增标准。 以贪污罪、受贿罪为例,罚金标准与主刑档次严格挂钩: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档为10万-50万元;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档为20万至犯罪数额二倍;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档为50万至犯罪数额二倍。第三,2026年新规实现"同罪同罚"。 2026年5月1日起施行的《贪污贿赂解释(二)》明确,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等民营企业内部人员腐败犯罪的罚金标准,与公职人员贪污受贿犯罪参照执行,打破了此前"二倍、五倍"的差异化标准。第四,单位犯罪实行"双罚制"。 单位行贿罪、单位受贿罪等,既对单位判处罚金,也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罚金,实现"单位罚+个人罚"的双重惩戒。第五,罚金与主刑具有依附性。 2026年新规将职务侵占罪"数额巨大"门槛从100万元降至20万元,主刑档次提升直接导致罚金刑同步升格,体现了罚金对主刑的依附性特征。
二、罚金刑的法律性质与适用原则
(一)罚金的法律性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罚金是附加刑的一种,既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与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并处。在职务犯罪中,罚金通常与主刑并处。
(二)罚金的一般适用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三)职务犯罪罚金的特点
表格
特点
|
具体表现 |
法定性
|
法律明确规定"并处罚金",法官自由裁量空间有限 |
阶梯性
|
根据主刑档次设置不同的罚金幅度,主刑越重罚金越高 |
比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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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档次采用"犯罪数额二倍以下"的比例计算方式 |
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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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满不缴纳的,法院可强制执行,且随时追缴 |
关联性
|
罚金刑对主刑具有依附性,主刑档次提升则罚金同步升格 |
三、贪污罪、受贿罪的罚金标准(法释〔2016〕9号)
(一)刑法基本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法释〔2016〕9号第十九条的明确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对贪污罪、受贿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应当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金;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应当并处二十万元以上犯罪数额二倍以下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应当并处五十万元以上犯罪数额二倍以下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刑法规定并处罚金的其他贪污贿赂犯罪,应当在十万元以上犯罪数额二倍以下判处罚金。"
(三)贪污罪、受贿罪罚金对照表
表格
主刑档次
|
数额标准
|
罚金标准
|
并处方式 |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
3万-20万元
|
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
并处罚金 |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20万-300万元
|
20万元以上犯罪数额二倍以下
|
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
300万元以上
|
50万元以上犯罪数额二倍以下
|
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
示例计算:
贪污50万元(第二档):罚金为20万元至100万元(50万×2)之间;
贪污500万元(第三档):罚金为50万元至1000万元(500万×2)之间。
四、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的罚金标准
(一)行贿罪的罚金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经《刑法修正案(十二)》修正):"对犯行贿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法释〔2016〕9号第十九条第二款:"对刑法规定并处罚金的其他贪污贿赂犯罪,应当在十万元以上犯罪数额二倍以下判处罚金。"
行贿罪属于"其他贪污贿赂犯罪",因此适用上述标准:
表格
主刑档次
|
罚金标准 |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
10万元以上犯罪数额二倍以下 |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10万元以上犯罪数额二倍以下 |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
10万元以上犯罪数额二倍以下 |
(二)介绍贿赂罪的罚金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二条:"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介绍贿赂罪同样属于"其他贪污贿赂犯罪",罚金标准为10万元以上犯罪数额二倍以下。
五、单位受贿罪、单位行贿罪的罚金标准(2026年新规)
(一)2026年新规的核心变化
2026年5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26〕6号),首次系统构建了单位贿赂犯罪的完整定罪量刑标准体系。
(二)单位受贿罪的罚金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法释〔2026〕6号第一条:
表格
档次
|
金额标准
|
单位罚金
|
直接责任人员罚金 |
情节严重
|
20万元以上
|
对单位判处罚金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
情节特别严重
|
200万元以上
|
对单位判处罚金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三)单位行贿罪的罚金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根据法释〔2026〕6号第四条:
表格
档次
|
金额标准
|
单位罚金
|
直接责任人员罚金 |
情节严重
|
20万元以上
|
对单位判处罚金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
情节特别严重
|
200万元以上
|
对单位判处罚金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注意: 单位行贿罪实行"双罚制",既罚单位也罚个人。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行贿罪(个人犯罪)定罪处罚,罚金标准更高。
(四)对单位行贿罪的罚金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一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的,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法释〔2026〕6号第二条:
表格
档次
|
个人行贿金额
|
单位行贿金额
|
罚金标准 |
入罪
|
20万元以上
|
40万元以上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
情节严重
|
200万元以上
|
400万元以上
|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六、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罚金标准(2026年新规)
(一)2026年新规前的罚金标准
在2026年5月1日前,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罚金标准适用法释〔2016〕9号第十一条的倍数折算规则:
"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数额标准的二倍、五倍执行;
即入罪门槛6万元,"数额巨大"门槛100万元。
(二)2026年新规后的罚金标准
2026年5月1日起施行的法释〔2026〕6号第八条明确:"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的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挪用资金罪定罪量刑标准,分别参照受贿罪、行贿罪(单位行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定罪量刑标准执行。"
这意味着,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罚金标准直接参照贪污罪、受贿罪的标准执行:
表格
罪名
|
主刑档次
|
2026年5月前罚金标准
|
2026年5月起罚金标准 |
职务侵占罪
|
三年以下
|
10万-50万(参照)
|
10万-50万(直接适用) |
职务侵占罪
|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
20万至数额二倍(参照)
|
20万至数额二倍(直接适用) |
职务侵占罪
|
十年以上至无期
|
50万至数额二倍(参照)
|
50万至数额二倍(直接适用) |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
三年以下
|
10万-50万(参照)
|
10万-50万(直接适用) |
重要提示: 由于主刑档次随入罪门槛降低而提升(如侵占20万元从"数额较大"变为"数额巨大"),罚金刑也同步从"10万-50万"档升格为"20万至数额二倍"档,实际罚金金额大幅上升。
(三)司法实践中的罚金比例
根据对广东省2025-2026年职务侵占罪案例的实证研究,实务中罚金裁量呈现以下规律:
罚金适用比例多在涉案金额的10%至50%区间浮动;
侵占数额与罚金数额呈现显著正相关关系;
具有认罪认罚、坦白、退赔等情节的,罚金比例相对较低;
2026年新规实施后,随着主刑档次提升,罚金刑也同步升格。
七、挪用公款罪、挪用资金罪的罚金标准
(一)挪用公款罪的罚金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注意: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未规定并处罚金。
因此,挪用公款罪本身不适用罚金刑,但挪用公款过程中伴随的受贿、贪污等行为可另行判处罚金。
(二)挪用资金罪的罚金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经《刑法修正案(十一)》修正):"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注意: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未规定并处罚金。
因此,挪用资金罪本身不适用罚金刑。
八、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的罚金标准
(一)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注意: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未规定并处罚金,但差额部分应予以追缴。
(二)2026年新规对立案标准的调整
根据法释〔2026〕6号,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与隐瞒境外存款罪的立案标准从30万元大幅提升至300万元。虽然未新增罚金规定,但入罪门槛提高意味着被追诉案件的涉案金额更大,追缴金额也相应增加。
九、职务犯罪的罚金数额的计算方式与司法实践
(一)罚金的计算方式
根据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职务犯罪罚金的计算主要采用以下方式:
表格
计算方式
|
适用情形
|
示例 |
固定幅度法
|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档
|
10万-50万元之间酌定 |
比例法
|
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档
|
犯罪数额的20%-200%之间酌定 |
综合考量法
|
所有档次
|
结合犯罪情节、退赃情况、缴纳能力等综合确定 |
(二)影响罚金数额的因素
根据《刑法》第五十二条及司法实践,法院在确定罚金数额时综合考虑:
犯罪数额:涉案金额越大,罚金基数越高;
犯罪情节:多次犯罪、造成恶劣影响、拒不交代赃款去向等,罚金从重;
退赃情况:积极退赃、配合追缴的,可酌情从轻确定罚金;
缴纳能力:考虑罪犯及其家庭的经济状况;
违法所得:罚金与追缴违法所得并行,避免重复评价。
(三)罚金与犯罪数额的关系
以贪污罪为例:
贪污100万元(第二档):主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罚金20万至200万元(100万×2);
法院通常会判处犯罪数额的30%-100%作为罚金,即30万-100万元之间;
若积极退赃、认罪认罚,可能判处较低比例(如30%);
若拒不交代赃款去向、造成恶劣影响,可能判处较高比例(如100%或接近上限)。
十、罚金的缴纳、减免与强制执行
(一)缴纳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
缴纳方式包括:
一次缴纳:在判决指定期限内一次性缴清;
分期缴纳:经法院批准,分期缴纳;
随时追缴: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二)减免条件
根据《刑法》第五十三条:"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适用条件:
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
罪犯本人或其扶养的家属患有重大疾病;
家庭经济确实困难,无力缴纳。
注意: "缴纳确实有困难"需经法院裁定,不是罪犯自行主张即可减免。
(三)强制执行措施
期满不缴纳罚金的,法院可采取以下强制措施:
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
划拨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
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
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影响减刑假释:确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罚金的,不予假释,一般不予减刑(法释〔2024〕5号)。
十一、职务犯罪的罚金与没收财产、追缴违法所得的区别
(一)三者的法律性质对比
表格
对比项
|
罚金
|
没收财产
|
追缴违法所得 |
法律性质
|
附加刑
|
附加刑
|
刑事强制措施 |
适用对象
|
罪犯个人合法财产
|
罪犯个人合法财产
|
犯罪所得财物 |
计算依据
|
犯罪情节、犯罪数额
|
犯罪严重程度
|
实际违法所得金额 |
上缴对象
|
国库
|
国库
|
返还被害人或上缴国库 |
与犯罪关联
|
与犯罪行为间接关联
|
与犯罪行为间接关联
|
与犯罪行为直接关联 |
(二)三者的并处规则
根据司法解释,职务犯罪中三者可以并处:
罚金与没收财产:在第二档、第三档量刑中,法律规定"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法院可选择适用罚金或没收财产;
罚金与追缴违法所得:罚金针对罪犯的合法财产,追缴违法所得针对犯罪所得,二者并行不悖;
没收财产与追缴违法所得:没收财产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应有的财产,追缴违法所得不受此限制。
(三)实务中的并处示例
以贪污500万元为例:
主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附加刑:罚金50万-1000万元,或没收个人全部/部分财产;
追缴:500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
返还:若500万元中有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及时返还。
十二、职务犯罪的罚金相关法律依据汇总表
表格
序号
|
法律/司法解释名称
|
核心条款
|
主要内容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
|
罚金的一般适用原则、缴纳方式与减免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三十四条
|
罚金作为附加刑的法律地位 |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三百八十三条
|
贪污罪的三档主刑及并处罚金/没收财产 |
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三百九十条
|
行贿罪的三档主刑及并处罚金/没收财产 |
5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三百九十三条
|
单位行贿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对直接责任人员并处罚金 |
6
|
法释〔2016〕9号
|
第十九条
|
贪污罪、受贿罪及其他贪污贿赂犯罪的罚金标准 |
7
|
法释〔2026〕6号
|
第一条、第四条、第八条
|
单位受贿罪、单位行贿罪、职务侵占罪等的罚金标准 |
8
|
法释〔2024〕5号
|
第十四条
|
确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罚金的,不予假释,一般不予减刑 |
十三、总结与律师建议
(一)核心结论总结
关于"职务犯罪的罚金是怎么规定的",可以总结为以下要点:
第一,罚金是职务犯罪的法定附加刑,必须并处。 对于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等贪污贿赂类职务犯罪,法律明确规定"并处罚金",只要判处主刑就必须同时判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法官在此范围内享有自由裁量权,但不得免除。
第二,三档阶梯式标准清晰明确。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档:10万-50万元;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档:20万至犯罪数额二倍;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档:50万至犯罪数额二倍。这一标准适用于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等绝大多数贪污贿赂犯罪。
第三,2026年新规实现"同罪同罚"。 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等民营企业内部人员腐败犯罪的罚金标准,与公职人员犯罪参照执行,打破了此前"二倍、五倍"的差异化标准。同时,由于入罪门槛降低导致主刑档次提升,实际罚金金额也同步大幅上升。
第四,单位犯罪实行"双罚制"。 单位行贿罪、单位受贿罪等,既对单位判处罚金,也对直接责任人员判处罚金,实现单位与个人的双重惩戒。
第五,罚金缴纳影响减刑假释。 确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罚金的,不予假释,一般不予减刑。罚金与追缴违法所得、没收财产并行,形成"打财断血"的完整经济惩罚体系。
(二)律师建议
准确评估罚金风险,预留缴纳能力。 在案件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应准确评估可能面临的罚金数额(结合犯罪数额和主刑档次),预留部分财产用于缴纳罚金,避免因无力缴纳影响量刑和减刑假释。
积极退赃退赔,争取从轻确定罚金。 积极退赃、配合追缴、认罪认罚的,法院在确定罚金数额时通常会酌情从轻。退赃态度是罚金裁量的重要考量因素。
区分罚金与追缴违法所得,避免重复缴纳。 罚金针对合法财产,追缴违法所得针对犯罪所得,二者性质不同、对象不同。缴纳罚金不能替代追缴违法所得,反之亦然。
关注2026年新规的溯及力问题。 2026年5月1日前实施的职务侵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行为,原则上适用"从旧兼从轻"原则。若旧标准下的罚金更低,应主张适用旧标准。
确有困难及时申请减免。 因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罚金确实有困难的,应及时向法院提出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免除的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单位犯罪中区分单位罚金与个人罚金。 在单位行贿罪、单位受贿罪中,单位被判处罚金,直接责任人员也被判处罚金。应明确区分单位和个人的缴纳责任,避免个人为单位的罚金承担不必要的连带责任。
【免责声明】 本文内容基于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开司法解释整理,仅供普法参考,不构成具体法律意见。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可能随时修订,具体案件处理请以最新法律规定及有权机关解释为准。如需专业法律服务,请咨询执业律师。